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余金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通过
核查有关资料,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余金树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余金树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且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也未曾受到过证监会和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二)聘任余金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三)同意聘任余金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贾庭仁 张建明 张长江 郭海兰 叶忠为
二 O 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