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 太 阳: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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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16-015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6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的通知》。2016 年 4 月 16 日下午 3:00,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在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 58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

杨寿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

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 票 0票 不适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5年年度

报告摘要》。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南

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票 0票 不适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 822,617.9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390,333.13 万元;2015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455,656.80 万元,利润总额 19,221.83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194.78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票 0 票 不适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15 年度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81,947,835.82 元,2015 年度母公司

报 表 净 利 润 166,371,695.05 元 , 本 报 告 期 按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166,371,695.05 元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637,169.51 元;本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49,734,525.54 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

配利润 299,839,580.58 元,减当年应付股利 76,087,027.35 元,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73,487,078.77 元。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0,772,8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290,386,436.50 元,

剩余 83,100,642.27 元转入下年度分配。

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

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该预

案是合理的;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

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票 0 票 不适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4,373,740.61 元。其

中 :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932,548.41 元 ( ①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355,733.64 元,②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576,814.77 元);计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3,277,171.08 元 ; 计 提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164,021.12 元。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京红太阳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的 公 告》(公告编号:

2016-020)。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认为: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的要

求,有利于保持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健。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

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

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票 0 票 不适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管亚梅女士、黄辉先生和涂勇先生会前对该议案

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 2016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1682.88 万元。具体情

况详见 同日公 司在《 中国证 券报》、《证券 时报》 和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红太

阳种业有限公司、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与马鞍山科邦生态肥有

限公司分别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与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山科邦生态肥有限公司签订的《供电协议》、安徽瑞邦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与重庆中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产品供货协议》、重庆华

歌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与重庆中邦科技有限公司签的《水、电、污水处

理供应协议》等相关资料,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关联各方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

格履行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回避等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的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同意《公

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在上述关联交易的实际

发生过程中公司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执行,切实维

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杨寿海先生、汤建华先生、

杨春华女士、吴焘先生、夏曙先生以及张爱娟女士回避对该议案的

表决,由非关联董事管亚梅女士、黄辉先生和涂勇先生参加该议案

的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3票 0票 0票 6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

议案》。

为了保证本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各公司筹措资

金,实现良性发展,根据各公司 2016 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及业务发展

规划,在审核各公司 2016 年度收付款计划、资金缺口及融资安排的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基础上,经综合平衡后,拟确定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为人民币

196,000 万元,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9.54%。具体情况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

定 201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18)。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的互保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循环,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互保事项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的互保,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 票 0 票 0票 不适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互保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管亚梅女士、黄辉先生和涂勇先生对该议案进行

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与南京第一农药集团

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即将期满,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保

证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支持公司做大做强,实现良性发展,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同意公司与南京第

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就银行融资提供互保,互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7.91%。上述担保的有

效期为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 24 个月内,

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

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

日起,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杨寿海先生

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

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京

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互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杨寿海先生、汤建华先生、

杨春华女士、吴焘先生、夏曙先生和张爱娟女士回避对该议案的表

决,由非关联董事管亚梅女士、黄辉先生和涂勇先生参加该议案的

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3票 0票 0票 6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管亚梅女士、黄辉先生和涂勇先生对该议案进行

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拟续聘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

券业从业资格,在审计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票 0票 不适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并对报告期内三会决策程序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进行了

了解,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内部控制

活动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项业务环节,能有效保证公司规范、安全、

顺畅的运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

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

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

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

和有效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票 0票 不适用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5

年度薪酬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 201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拟发放标准如下:

201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姓 名 职 务 年薪(万元) 备 注

汤建华 董 事 50.80

杨春华 董 事 56.80

吴 焘 董事、副董事长 50.80

夏 曙 董事、总经理 60.80

张爱娟 董事、副总经理 53.80

管亚梅 独立董事 8.00

黄 辉 独立董事 8.00

涂 勇 独立董事 8.00

刘奎涛 监 事 26.00

汪和平 监 事 33.80

陈志忠 职工监事 45.80

夏小云 职工监事 9.50

王红明 副总经理 48.80

张兰平 技术总监 33.80

赵晓华 财务总监 33.80

唐志军 董事会秘书 16.80

独立董事每人每年度岗位津贴为 8 万元;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时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按公司规定报销。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绩效考核机制,符

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无异议。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审阅同意。本议案中董事、监

事 2015 年度薪酬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 票 0票 0票 不适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的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

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相关事项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

体实施。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021)。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审议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了公司投资审批权限、管理

的组织机构、决策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及审计、重大事项报告

及信息披露等,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目前

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授权公司经营层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会造成公司

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 票 0 票 不适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32 号)核准,公司获

准向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73,526,024 股

新股。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完成,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已由

507,246,849 股变更为 580,772,873 股。现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

程》中相关条款做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办理工

商变更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7,246,849元。 580,772,873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07,246,849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80,772,873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07,246,849股,无其他种类股。 580,772,873股,无其他种类股。

第二百零二条 本章程自公司2014年第 第二百零二条 本章程自公司2015年年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 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实施。《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4

(2012年8月30日修订)》同时废止。 年12月23日修订)》同时废止。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获准向南京第一农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药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73,526,024股新股,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项已经完成,新增股份已经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已由

507,246,849股变更为580,772,873股,《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

及股份总数相关条款应做相应修订;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中的

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相关条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人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 票 0 票 不适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2)。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 票 0 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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