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16-015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6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的通知》。2016 年 4 月 16 日下午 3:00,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在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 58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
杨寿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
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 票 0票 不适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5年年度
报告摘要》。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南
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票 0票 不适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 822,617.9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390,333.13 万元;2015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455,656.80 万元,利润总额 19,221.83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194.78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票 0 票 不适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15 年度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81,947,835.82 元,2015 年度母公司
报 表 净 利 润 166,371,695.05 元 , 本 报 告 期 按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166,371,695.05 元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637,169.51 元;本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49,734,525.54 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
配利润 299,839,580.58 元,减当年应付股利 76,087,027.35 元,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73,487,078.7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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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0,772,8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290,386,436.50 元,
剩余 83,100,642.27 元转入下年度分配。
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
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该预
案是合理的;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
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票 0 票 不适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4,373,740.61 元。其
中 :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932,548.41 元 ( ①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355,733.64 元,②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576,814.77 元);计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3,277,171.08 元 ; 计 提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164,021.12 元。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京红太阳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的 公 告》(公告编号:
201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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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认为: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的要
求,有利于保持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健。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
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
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票 0 票 不适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管亚梅女士、黄辉先生和涂勇先生会前对该议案
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 2016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1682.88 万元。具体情
况详见 同日公 司在《 中国证 券报》、《证券 时报》 和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红太
阳种业有限公司、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与马鞍山科邦生态肥有
限公司分别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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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科邦生态肥有限公司签订的《供电协议》、安徽瑞邦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与重庆中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产品供货协议》、重庆华
歌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与重庆中邦科技有限公司签的《水、电、污水处
理供应协议》等相关资料,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关联各方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
格履行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回避等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的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同意《公
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在上述关联交易的实际
发生过程中公司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执行,切实维
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杨寿海先生、汤建华先生、
杨春华女士、吴焘先生、夏曙先生以及张爱娟女士回避对该议案的
表决,由非关联董事管亚梅女士、黄辉先生和涂勇先生参加该议案
的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3票 0票 0票 6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
议案》。
为了保证本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各公司筹措资
金,实现良性发展,根据各公司 2016 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及业务发展
规划,在审核各公司 2016 年度收付款计划、资金缺口及融资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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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上,经综合平衡后,拟确定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为人民币
196,000 万元,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9.54%。具体情况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
定 201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18)。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的互保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循环,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互保事项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的互保,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 票 0 票 0票 不适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互保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管亚梅女士、黄辉先生和涂勇先生对该议案进行
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与南京第一农药集团
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即将期满,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保
证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支持公司做大做强,实现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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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同意公司与南京第
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就银行融资提供互保,互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7.91%。上述担保的有
效期为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 24 个月内,
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
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
日起,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杨寿海先生
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
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京
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互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杨寿海先生、汤建华先生、
杨春华女士、吴焘先生、夏曙先生和张爱娟女士回避对该议案的表
决,由非关联董事管亚梅女士、黄辉先生和涂勇先生参加该议案的
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3票 0票 0票 6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管亚梅女士、黄辉先生和涂勇先生对该议案进行
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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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续聘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
券业从业资格,在审计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票 0票 不适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并对报告期内三会决策程序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进行了
了解,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内部控制
活动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项业务环节,能有效保证公司规范、安全、
顺畅的运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
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
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
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
和有效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票 0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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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5
年度薪酬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 201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拟发放标准如下:
201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姓 名 职 务 年薪(万元) 备 注
汤建华 董 事 50.80
杨春华 董 事 56.80
吴 焘 董事、副董事长 50.80
夏 曙 董事、总经理 60.80
张爱娟 董事、副总经理 53.80
管亚梅 独立董事 8.00
黄 辉 独立董事 8.00
涂 勇 独立董事 8.00
刘奎涛 监 事 26.00
汪和平 监 事 33.80
陈志忠 职工监事 45.80
夏小云 职工监事 9.50
王红明 副总经理 48.80
张兰平 技术总监 33.80
赵晓华 财务总监 33.80
唐志军 董事会秘书 16.80
独立董事每人每年度岗位津贴为 8 万元;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时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按公司规定报销。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绩效考核机制,符
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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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无异议。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审阅同意。本议案中董事、监
事 2015 年度薪酬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 票 0票 0票 不适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的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
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相关事项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
体实施。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021)。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审议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了公司投资审批权限、管理
的组织机构、决策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及审计、重大事项报告
及信息披露等,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目前
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授权公司经营层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会造成公司
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 票 0 票 不适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32 号)核准,公司获
准向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73,526,024 股
新股。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完成,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已由
507,246,849 股变更为 580,772,873 股。现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
程》中相关条款做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办理工
商变更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7,246,849元。 580,772,873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07,246,849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80,772,873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07,246,849股,无其他种类股。 580,772,873股,无其他种类股。
第二百零二条 本章程自公司2014年第 第二百零二条 本章程自公司2015年年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 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实施。《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4
(2012年8月30日修订)》同时废止。 年12月23日修订)》同时废止。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获准向南京第一农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药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73,526,024股新股,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项已经完成,新增股份已经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已由
507,246,849股变更为580,772,873股,《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
及股份总数相关条款应做相应修订;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中的
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相关条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人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 票 0 票 不适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2)。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 票 0 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