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6-45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5.9 亿元通
过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或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
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9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
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
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现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
(一)协定存款
1、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签订了《协定存款合同》
(1)账户:协定存款业务的签约账户名称为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账
号为 696288637
(2)签约账户留存的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 30 万元
(3)协定存款账户的计息方式:余额法(即每日日终,民生银行业务系统
根据签约账户余额和登记的协定存款基本存款额度自动累加两个积数,即活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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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积数和协定存款积数,具体为根据当日签约账户余额,将超出基本存款额度部
分累加为协定存款积数,按照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基本存款额度以内部分累加为
活期存款积数(如当日签约账户余额不足基本存款额度,则应将当期余额全部累
加为活期存款积数),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4)合同有效为 1 年,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未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
视作自动延长合同期一年,并依此逐年延续。
2、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
国银行”)签订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1)账户: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 627566602179
(2)协定存款的起存金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
(3)起存金额(含)以内的存款按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利率为中国
银行挂牌公告的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利率;超出起存金额的存款(即协定存款金
额)按人民币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利率为中国银行挂牌公告的人民币单位协定存
款利率上浮 40%。
中国银行对账户内存款分层计息,采用每日计息法,计息期内遇利率调整分
段计息,在每季度末月的 20 日结息,存款利息于付息日自动转入结算账户。合
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或计息办法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4)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有效期间,如公司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则自
公司书面通知中国银行本合同终止并经中国银行确认时终止;如遇账户销户,则
本合同相应提前终止。
3、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
了《中信银行协定存款合同》
(1)账户:公司在中信银行的账户 8110901013700140016
(2)结算账户的留存额度为 50 万元
(3)结算户存款利率为年利率 0.525%,协定存款户存款利率为年利率
1.725%,按季计付。合同期如遇人民币银行调整利率,从利率调整日起,中信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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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按新利率分段计息。银行支付利息采用转账方式。
(4)合同有效为 1 年。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若要终止或修改本合同,必须
于合同到期日的十天前向对方书面提出,否则即视作自动延期。
4、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
“工商银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合同》
(1)结算账户 A 户:公司在工商银行的账户 2003022119200216109
协定存款账户 B 户:工商银行为公司开设的协定存款账户
2003022129200052880
(2)结算账户的基本额度为人民币 5 万元
(3)当 A 户存款余额超出基本额度时,超出的那部分存款方可存入 B 户。A
户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B 户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协定存款利率按照
工商银行总行发布的人民币协定存款利率定价标准执行。
公司在工商银行的结算资金全部通过 A 户往来,当 A 户存款余额超过基本额
度时,公司全权委托工商银行自行将超额部分存款转入 B 户;当 A 户存款余额低
于基本额度时,公司全权委托工商银行自行以 B 户资金补足 A 户的基本额度,直
至 B 户余额为零止。若公司需结清 A 户,必须先结清 B 户。
(4)合同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后合同自动终止。
(二)理财产品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中银保
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代码:CNYAQKF
(2)委托认购日:2016 年 4 月 14 日
(3)收益起算日:2016 年 4 月 14 日
(4)理财本金:人民币 140,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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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益率:2.9%(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
(6)约定开放日:2016 年 10 月 13 日
2、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署了《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
公)步步高升 4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及《理财业务购买/赎回申请表》,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民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步步高升 4 号人民币理财产
品
(2)产品编码:B150C0073
(3)认购产品的资金:人民币 70,000,000 元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开放型
(5)产品期限:无名义存续期限(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6)提前终止:中信银行有提前终止权;投资者可依照理财产品赎回约定
进行赎回,除此之外,无提前终止权。
3、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
性存款合同(机构版)》,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D-1 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账号:703821480
(4)理财金额:人民币 40,000,000 元
(5)挂钩标的:USD3M-LIBOR。LIBOR:指伦敦同业市场拆借率(London
InterBank Offered Rate),以德励财经终端 3750 页(TELERATE PAGE 3750)
在每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时左右所公布的数据为准,以年利率表示。在 LIBOR 前
增加相应期限和币种的英文字母缩写,即表示相应期限和币种的 LIBOR 数据。
USD3M-LIBOR 表示伦敦同业市场美元三个月期限拆借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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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立日:2016 年 4 月 15 日
(7)到期日:2016 年 5 月 25 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则
调整)
(8)分配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结构性存款
本金及收益。本结构性存款采用到期支付产品收益的支付方式。
(9)产品收益计算期限:40 天(按照算头不算尾的方式确定产品收益计算
期限,如结构性存款提前终止的应进行相应调整)。
(10)产品收益计算基础:ACT/360,指产品收益计算期限的实际天数乘以
到期年收益率除以 360。
(11)提前终止/赎回:除非另有约定,客户不能提前终止/赎回。
4、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
性存款合同(机构版)》,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D-1 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账号:703821852
(4)理财金额:人民币 30,000,000 元
(5)挂钩标的:USD3M-LIBOR。LIBOR:指伦敦同业市场拆借率(London
InterBank Offered Rate),以德励财经终端 3750 页(TELERATE PAGE 3750)
在每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时左右所公布的数据为准,以年利率表示。在 LIBOR 前
增加相应期限和币种的英文字母缩写,即表示相应期限和币种的 LIBOR 数据。
USD3M-LIBOR 表示伦敦同业市场美元三个月期限拆借利率。
(6)成立日:2016 年 4 月 15 日
(7)到期日:2016 年 7 月 15 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则
调整)
(8)分配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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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及收益。本结构性存款采用到期支付产品收益的支付方式。
(9)产品收益计算期限:91 天(按照算头不算尾的方式确定产品收益计算
期限,如结构性存款提前终止的应进行相应调整)。
(10)产品收益计算基础:ACT/360,指产品收益计算期限的实际天数乘以
到期年收益率除以 360。
(11)提前终止/赎回:除非另有约定,客户不能提前终止/赎回。
5、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中
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产品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 91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WL91BBX
(3)期限:91 天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
(5)理财金额:人民币 60,000,000 元
(6)理财账户:2003022134000002254
6、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中
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产品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 182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WL182BBX
(3)期限:182 天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
(5)理财金额:人民币 10,000,000 元
(6)理财账户:2003022134000002254
(三)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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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1,500 万元人民进行了定期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金额(万元) 期限 年利率
703806801 1000 1年 2.4%
703806748 1000 1年 2.4%
703806908 1000 1年 2.4%
703807007 1000 1年 2.4%
703806096 1000 1年 2.4%
703806551 1000 1年 2.4%
中国民生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703807066 1000 1年 2.4%
703806852 1000 1年 2.4%
703807226 1000 1年 2.4%
703807099 1000 1年 2.4%
703806844 1000 1年 2.4%
703807031 1000 1年 2.4%
703807138 1000 1年 2.4%
717267123691 1000 12 个月 2.1%
693867121809 1000 12 个月 2.1%
中国银行汕头高新技术开发
732867126018 1000 12 个月 2.1%
区支行
731567127928 1000 12 个月 2.1%
692567128905 1500 12 个月 2.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3022114200
3000 6 个月 1.82%
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003791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在实施期间将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
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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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
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
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签订的《协定存款合同》;
2、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的《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3、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的《中信银行协定存款合同》;
4、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的《协
定存款合同》;
5、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的《中银保
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
6、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署的《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
公)步步高升 4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理财业务购买/赎回申请表》;
7、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的《中国民生银行结构
性存款合同(机构版)》(40 天期限)、《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
构版)》(91 天期限);
8、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的《中
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产品协议书》(保本型法人 91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产品协议书》(保本型法人 182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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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银行定期存款单。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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