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6-030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
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
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795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反
馈意见的要求,对反馈意见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补充说明及核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青岛东方铁塔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反馈意见
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
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