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铁塔: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8 08: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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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6-029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下午在胶

州市广州北路 31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本次重组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的事项调整,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

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授权,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豪达盈投资、信盈投资之间<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原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之豪达盈投资、信盈投资

签署《关于终止<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协议》,

符合原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的实际情况,上述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本次重组项目的

进行,也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韩汇如及新余顺成、新余文皓、刘仲辉、李坤一、

何永平、杜勇、赵思勤等签订<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韩汇如及新余顺成、新余文皓、刘仲辉、李坤一、

何永平、杜勇、赵思勤等共同签订《关于<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与新余顺成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七方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后,韩汇如与新

余顺成、新余文皓、刘仲辉、李坤一、何永平、杜勇、赵思勤等将共同作为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的业绩补偿义务人,有利于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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