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作为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美家居”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曲美家居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54 号文核准,并上交所同意,
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价申购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52 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98 元,共计募集资金 54,346.96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
荐费用 3,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1,346.96 万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
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56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779.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
验〔2015〕1-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703.47 万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19.16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703.47 万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19.16 万元。
本年度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3,703.47 万元,截至 2015 年 5 月 8 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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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826.71 万元。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为 1,826.71 万元。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
项审核,并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出具了天健审〔2015〕1-94 号《关于曲美家具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会议
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具体内容参见 2015 年 5
月 1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的《曲美家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12)。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7,795.6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曲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
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中
信建投证券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
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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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11001196900052500535 955.30 东区生产基地项目
限公司北京鼎昆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21030100101491115 89.29 东区生产基地项目
司北京朝外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903853710605 7.52 东区生产基地项目
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903853710727 18.55 曲美家具品牌推广项目
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合 计 1,070.65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使用 5,00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
审议意见,中信建投证券对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
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具体内容参见 2015 年 5 月 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曲
美家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5-007)。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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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3 亿元(含 4.3 亿元)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
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以及中信建投证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参见 2015 年 5
月 1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的《曲美家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11)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
为人民币 41,725.00 万元。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曲美集团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曲美集团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曲美家居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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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在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与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本保荐机构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能够有效执行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曲美家居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本保荐机构对曲美家居2015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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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779.9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03.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03.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更项目 承诺投入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度实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是否发生
项目 (含部分 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 计效益
总额 额 (2) (4)=(2)/(1) 状态日期 重大变化
变更) (1) (3)=(2)-(1) 效益
东区生产基
否 48,831.83 2,376.90 2,261.59 2,261.59 -115.31 95.15 2017 年 4 月 否
地项目
曲美家具品
否 1,948.13 1,441.88 1,441.88 2020 年 4 月 否
牌推广项目
合 计 - 50,779.96 2,376.90 3,703.47 3,703.4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见一、(二)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见本二、(二)2 之说明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见本二、(二)3 之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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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连杰 李彦芝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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