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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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6-041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得新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为避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现发行价格严重偏离市价的情况,公

司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增加价格调整机制的议案》。同时,公司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12月17日公告的《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与查阅,公司就本次修订涉及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5年12月17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32.69元/股。公司股

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若上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

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对本预案(修订稿)的“重大事项提示”、“第一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概要” 之“四、本次发行方案主要内容”的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4,683.3894万股,全部向控股股东康得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

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本次发行数量

将随发行价格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对本预案(修订稿)的“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一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概要”之“四、本次发行方案主要内容”的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

三、增加了公司最近三年留存利润的使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留存利润金额分别为 36,569.98 万元、56,302.06 万元、

89,135.17 万元,合计 182,007.21 万元,留存利润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和补充流

动资金等。

1、公司建设 2 亿平米光学薄膜产业化集群项目 2012 年至 2014 年投资总额

为 243,175.78 万元,以 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 160,922.76 万元,

以自有资金投入 82,253.02 万元。

2、由于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所需要的流动资金也

快速增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2014 年末较 2012 年初增加 173,504.21 万元,存

货余额 2014 年末较 2012 年初增加 34,509.26 万元,流动资金占用较大。公司

报告期内留存的未分配利润除了用于前述项目外,还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的流动资金。

公司对本预案(修订稿)的“重大事项提示”、“第六章 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之“三、公司最近三年留存利润使用情况”的相应内容进

行了增加。

四、增加了《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内容摘要

2015 年 12 月 15 日,本公司(协议甲方)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方康得

集团(协议乙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并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签订了《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合同内容摘要如下:

(一)认购股份数量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由乙方根据本合同

的约定认购14,683.3894万股甲方增发的股票(下称“标的股票”)。标的股票

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若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发行价

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乙方的认购数量将在

认购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对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若认购的股份数出现非整数

(不足1股整数时)情况,则舍去非整数部分。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

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将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相应调

整。

(二)认购价格、价款及支付方式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甲

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基准价格为32.69元/股(该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乙方购买标的

股票的总价款为人民币480,000万元。

若上述基准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发

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由此,在认购金

额不变的情况下,对本次认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对本预案(修订稿) “第三章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及补充合同

的内容摘要”的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

综上,本预案(修订稿)与 2015 年 12 月 17 日公告的前次预案相比较,本

次对前次预案的修订不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方和决议有效期限等发行方案

相关内容的修正,也没有减少原预案披露的章节,而是修订、补充、更新了相关

信息,本次修订不构成对发行方案的重大调整,修订后预案的编制符合相关格式

准则的要求。投资者在阅读和使用时,请以本次披露的报告全文内容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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