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6-030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发
布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2),2016 年 4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议案》,公
司定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该股东大会通知第五项
审议事项为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决定 2015 年度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0.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8,158,659.94 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
544,396,608.62 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控股股东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陆集团”)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
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
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全体股东
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新大陆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提议增加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即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5,089,759.84 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 497,465,508.72
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新大陆集团持有公司 308,879,44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32.91%,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
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时间、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可以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将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与新大陆集团的临时提案为同
一事项,故导致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出现两种不同提案:原股东大会通知
中第五项审议事项《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新大陆集团临时提案《关
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因此,股东或其代理人在 2015 年年度
股东大会上不得对上述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如对上述同一事项不
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的,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本次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告中列明的股东大会议案及各项事务未
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