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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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上步工业区 10 栋 2 楼主持了江苏新美星包装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

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9282 4282

末“5”位数 97813 22813 47813 72813

末“6”位数 171253 371253 571253 771253 971253 792347

末“7”位数 1344677 6344677

39127771 59127771 79127771 99127771 19127771

末“8”位数

09236018 34236018 59236018 84236018

末“9”位数 155109760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

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40,000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江苏新

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知中签情况:

1、通过所在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查询;

2、通过拨打电话 400-808-9999 进行语音查询(请根据提示音按 1。按 2 转

人工接听则无法查询)。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4月18日(T+2日)公告的《江

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

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

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

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

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

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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