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申万宏
源承销保荐公司)作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盛股份”)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对康盛股份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康盛股份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康盛股份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
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等进行了自查,并重点对内部审计
运作、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关联
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根据自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通过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违反内部控制规则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
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
会的工作底稿、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
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访谈等方式,结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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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
定,对康盛股份填写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通过上述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康盛股份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
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
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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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叶 强 方 欣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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