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6- 010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5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志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51,787.7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0.28%;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564.1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3.00%。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5年度末总股本40,00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共计派发10,000万元人
民币。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分配政策。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 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采取了有效措施
保证内控制度得以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对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规
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堵塞漏洞、防止舞弊、防范案件发挥了重
要作用,能满足公司的管理实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公司
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了投资者、股东及公司相关利益各方的权益,增强了公司
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和要求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
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完成募投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将节余募集
资金及利息和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实
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
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
息收入净额和理财产品收益合计人民币 6,837.7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
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公司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4。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及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额度内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及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及进行委托贷款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5。
(九)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201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16-016。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