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公告编号:2016-018 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4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三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3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3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1,126,183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84,567,09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6,559,0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6.28%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5.0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2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本公司董
事长张冲先生主持,现场表决在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监督下进行。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6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凯盛科技订立的供应协议、其条款及条件、
其建议年度上限、其项下交易和其执行。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0,548,848 100.00 0 0.00 0 0.00
H股 6,088,693 93.37 432,000 6.63 0 0.00
普通股合计: 16,637,541 97.47 432,000 2.53 0 0.00
2、 议案名称:批准、追认及确认任何一位董事或该董事授权其他人士代表本公
司签署、执行、完成、交付所有有关文件及契据,并授权董事或其他人士做
出彼等酌情认为实行及实施供应协议所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该等行为、
事件及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0,548,848 100.00 0 0.00 0 0.00
H股 6,450,693 98.93 70,000 1.07 0 0.00
普通股合计: 16,999,541 99.59 70,000 0.41 0 0.00
3、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九、二十及二十三条,以反映
本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所发生的变化。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84,565,190 99.99 0 0.00 1,900 0.01
H股 6,197,093 94.48 362,000 5.52 0 0.00
普通股合计: 190,762,283 99.810 362,000 0.189 1,900 0.001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 1、议案 2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股份数 174,018,242 股,对该两项议案的审议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 3 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河南耀骅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喆律师、段耀峰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河南耀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