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2015年年度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6 09: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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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6-047

2016 年 04 月

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龚伟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继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庄继里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风险

由于 LED 光源具有节能、长寿命、易集成、快响应、利环保等优势,随着

绿色环保、节能低碳生活理念的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日益得到社会的重视,

各国政府均对 LED 光源的发展和替换作出了规划和扶持,因此 LED 产品应用

日益普及,需求量迅速增长。LED 封装行业吸引了各类社会资本进入,LED 封

装企业数量逐年增加,且随着 LED 行业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投产,产能不断释

放,将会加剧了国内封装行业的竞争。

针对市场竞争风险,公司采取了以下应对措施:一是公司将继续强化“以技

术研发、市场应用为先导,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核心竞争优势,不断加大研发

投入,加强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研发更多、更好、更能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

品,提高新产品的销售比例;二是不断强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深入了解 LED

应用端的特点和客户的需求,从而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跟踪 LED 市

场及各种应用的变化与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策略,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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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的产品和服务能持续地满足市场需求。

(2)产品销售单价下降的风险

近年来,LED 行业技术持续创新,生产效率不断提高,作为产业链上游的

芯片和支架等原材料成本不断下降,直接带动 LED 产业链中下游环节生产成本

下降,产品售价随之下降。在 LED 产品光效提升、价格下降的背景下,LED 产

品应用领域和应用规模随之进一步扩大,而市场规模的扩大又刺激企业增加投

入,提升性能,降低成本,进而引发 LED 产品新一轮价格下降,规模扩大的循

环。LED 行业的发展呈螺旋式增长,产品在生产效率提升和竞争加剧的背景下,

价格呈现持续下降趋势。如公司不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推出有较强性价

比优势的产品,则公司将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LED 封装行业不仅是资金密集型行业,更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封装技术直

接决定着产品的光通量、发光效率和散热性等技术指标,决定产品品质的高低,

进而影响公司的市场地位。

为了保持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稳定,同时吸引国内外技术人才,

公司除提供良好的薪酬待遇和激励机制外,还通过内部培训、与高校进行技术

交流等,加大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储备,避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出现断层,从

而降低核心技术人员的可能流失所导致的风险。

(4)公司规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上市以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业务、机构和

人员都得到进一步扩张,从而使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面临较大的挑战。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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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的管理体系和提升管理能力,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完善了

公司采购、生产、质量、销售、研发、人力资源、财务等经营管理制度;同时

公司通过良好的薪酬福利制度持续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并加强对现有管理队

伍的培养;形成公司特有的、且适合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为公司的发展打下

坚实的基础。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18282159 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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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0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8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6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5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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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瑞丰光电 指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瑞康 指 宁波市瑞康光电有限公司

上海瑞丰 指 上海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

玲涛光电 指 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利瑞光电 指 常州利瑞光电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龚伟斌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Light-emitting diode,当被电流激发时通过传导电子和空穴的再复合产

LED、发光二极管 指

生自发辐射而发出非相干光的一种半导体二极管

Surface Mounted Devices LED,正负电极在封装基板上、适用于表面

SMD LED、贴片式 LED 指

安装工艺的 LED

K 指 LED 通用的数量单位千颗,1 KK 等于一百万颗

报告期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近三年 指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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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瑞丰光电 股票代码 300241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瑞丰光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REFOND OPTOELECTRONIC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REFON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龚伟斌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第十工业区 1 栋六楼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32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28 号康佳研发大厦 A 座 5C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63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refond.com

电子信箱 investor@refond.com 、yafang.liu@refond.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龚伟斌 刘雅芳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28 号康佳研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28 号康佳研

联系地址

发大厦 A 座 5C 发大厦 A 座 5C

电话 0755-66831166 0755-66831166

传真 0755-66821166 0755-66821166

电子信箱 investor@refond.com yafang.liu@refond.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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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深圳福田金田南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14 层中区

签字会计师姓名 黄声森、马莉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元) 920,932,219.15 906,849,275.86 1.55% 681,984,216.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198,655.61 23,833,768.99 39.29% 56,603,840.6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2,645,673.72 16,932,873.55 33.74% 48,260,254.2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76,421.87 151,774,321.85 -87.10% 133,469,274.6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13 0.1109 36.43% 0.26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13 0.1109 36.43% 0.26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4% 3.91% 1.23% 9.93%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资产总额(元) 1,184,466,507.49 1,244,151,931.41 -4.80% 912,772,44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57,656,235.07 639,737,939.40 2.80% 591,052,069.90

(元)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89,256,377.53 273,323,551.71 229,375,915.52 228,976,374.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47,700.37 13,110,085.59 5,967,302.53 5,573,567.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7,437,295.83 10,655,218.92 1,880,001.09 2,673,157.8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917,565.94 27,205,669.83 6,057,404.21 22,230,913.7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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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629,703.70 5,935.82 -734,429.37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11,686,252.13 9,151,292.47 11,397,133.05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4,750.33 -354,942.05 20,135.64

减:所得税影响额 638,316.87 1,901,408.05 2,339,252.9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00 -17.25

合计 10,552,981.89 6,900,895.44 8,343,586.4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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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从事LED封装技术的研发和LED封装产品制造、销售,提供从LED封装工艺结构设计、

光学设计、驱动设计、散热设计、LED器件封装、技术服务到标准光源模组集成的LED光源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是专业的LED

封装商、LED光源的系统集成商。

主要产品为高端背光源LED器件及组件(中大尺寸液晶电视背光源、电脑背光源、手机背光源等)、照明用LED器件

及组件、显示用LED器件及组件等,广泛应用于液晶电视、电脑及手机、日用电子产品、城市亮化照明、室内照明、各类显

示屏、工业应用和汽车等。从封装结构来分,公司的产品全部为先进的SMD LED.

2015年,随着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全球复苏之路崎岖艰辛,增长乏力,LED照明产品渗透率虽有提升,但LED照明市

场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内破产倒闭、并购重组频发。在LED价格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LED封装大厂扩产步伐加快,造成产

能过剩。而供过于求的局面促使中国LED封装市场竞争趋于白热化,国内封装企业产品价格近乎腰斩,国际LED封装大厂产

品价格亦下滑超过20%。

面对行业激烈的竞争,公司将采取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开发新产品、控制相关费用等措施,同时积极寻求新的战略布

局,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比年初增长 12.32%,主要系报告期新增对北京中讯威易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以及权

股权资产

益法下确认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所致。

比年初增长 17.77%,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宁波瑞康厂房验收合格达到可使用状态,

固定资产

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以及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合理购置固定资产所致。

无形资产 比年初增长 16.75%,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购置办公软件及专利特许使用权所致。

比年初减少 92.37%,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宁波瑞康厂房验收合格达到可使用状态,

在建工程

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以及子公司上海瑞丰在建工程处置所致。

比年初增长 306.3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投资陕西增材制造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创业投资基金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也未发生因核心管理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离职、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

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影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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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5年,公司继续以照明LED和中大尺寸背光源LED为主导产品,照明LED销售收入为618,405,968.08元,同比增长

14.03%,中大尺寸背光源LED销售收入为285,079,774.01元,同比下降-11.11%。照明LED和中大尺寸背光源LED合计占主营

业务收入98.11%。

在照明LED方面:在白炽灯的进一步限制的环境下,虽然LED照明产品渗透率虽有提升,但LED照明市场竞争日趋激

烈,行业内破产倒闭、并购重组频发。在LED价格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LED封装企业扩产步伐加快,造成产能过剩。而供

过于求的局面促使中国LED封装市场竞争趋于白热化,国内封装企业产品价格近乎腰斩,国际LED封装大厂产品价格亦下滑

超过20% 。

在中大尺寸背光源LED方面:2015年传统电视厂家销售整体呈现下滑,同时部分封装企业进入中大尺寸背光源LED领

域,加剧了市场竞争,公司为稳定市场份额,采取了较为积极主动的让利策略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0,932,219.15元,同比增长1.55%;净利润为33,276,718.94元,同比增长40.17%。基本每

股收益为0.1513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1)公司战略目标更加清晰

经多方论证,公司在LED主营业务上将主要以照明LED、中大尺寸LCD背光源LED、小尺寸背光源LED产品为主,汽

车电子、红外等产品为辅。

面对行业激烈的竞争,公司将采取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开发新产品、控制相关费用等措施,同时积极寻求新的战略布

局,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2)获得丰田合成白光专利授权

2015年1月15日公司与经日本丰田合成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丰田合成”)授权的丰田合成光电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在

深圳签署了白光专利授权协议,瑞丰光电由此获得丰田合成在奥地利、日本、美国、欧洲、俄罗斯、中国(包括台湾地区)、

韩国、印度、马来西亚的白光专利授权。

该合作对公司进入日本、欧洲 、韩国、台湾等市场将有很大的帮助,有利于推进公司“大客户”战略和国际化进程。且

有助于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公司核心竞争力,也满足了公司国内客户对专利的需求,增强了国内客户对公司产品的信心。

(3)收购玲涛光电,抢占小尺寸背光源LED市场

为快速切入手机、MP3、MP4、摄像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市场,做大做强中小尺寸背光源LED市场,公司于 2014

年2月参股深圳市玲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5%的股份,。

2015年,公司完成了对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剩余85%股权的收购,同时引进了战略合作伙伴TCL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收购完成后,玲涛光电成为了公司全资子公司。

(4)公司实验室获得CNAS实验室认可

2015年11月,公司获得了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CNAS”)授予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实验室认可是

由CNAS对检测/核准实验室检查机构有能力完成特定任务作出正式承认的程序,CNAS认可的通过标志着公司实验中心在

LED可靠性、光电参数检测、失效分析等项目的检测技术能力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有助于提升公司在LED封装行

业的影响力及品牌认知度。

(5)加强研发投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独创的研发三维立体机制,不仅用于LED封装产品开发,更从LED封装材料和下游LED应用开发着手,为客户提

供优质的LED光源整体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2015年公司研发投入40,327,929.86元,占销售收入的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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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15年,LED行业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行业呈现出产品同质化、价格战白热化、并购整合常态化的发展态势,面对严

峻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秉承“专注和专业,做大做强封装产业”的经营理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坚持研发创新,并不断通

过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提高产品品质等多方面经营措施,持续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行业竞

争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2,093.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5%;营业利润2,456.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9.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29%;实现每股收益0.151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14%。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920,932,219.15 100% 906,849,275.86 100% 1.55%

分行业

LED 行业 920,932,219.15 100.00% 906,849,275.86 100.00% 1.55%

分产品

照明 LED 618,405,968.08 67.15% 542,298,803.57 59.80% 14.03%

中大尺寸背光源

285,079,774.01 30.96% 320,728,509.23 35.37% -11.11%

LED

显示应用 LED 7,300,387.72 0.79% 23,513,527.54 2.59% -68.95%

小尺寸背光 35,620.44 0.00% 7,633,709.49 0.84% -99.53%

汽车应用 LED 5,647,213.75 0.61% 4,701,414.55 0.52% 20.12%

其他 4,463,255.15 0.48% 7,973,311.48 0.88% -44.02%

分地区

长三角 227,538,195.77 24.71% 186,911,523.73 20.61% 21.74%

珠三角 319,386,150.05 34.68% 457,912,690.50 50.49% -30.25%

中国大陆其他 203,312,414.32 22.08% 60,682,054.95 6.69% 235.05%

中国大陆以外地区 170,695,459.01 18.54% 201,343,006.68 22.20% -15.22%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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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行业

LED 行业 920,932,219.15 777,850,345.90 15.54% 1.55% 3.03% -1.20%

分产品

照明 LED 618,405,968.08 556,328,294.12 10.04% 14.03% 17.69% -2.79%

中大尺寸背光源

285,079,774.01 210,018,989.31 26.33% -11.11% -14.83% 3.21%

LED

分地区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销售量 KK 7,500.73 6,217.99 20.63%

LED 封装 生产量 KK 7,813.41 6,390.06 22.27%

库存量 KK 579.53 349.94 65.61%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销售量同比增长20.63%的主要原因系客户订单量同比增加所致;

2、报告期生产量同比增长22.27%的主要原因系客户订单量同比增加所致;

3、报告期库存量同比增长65.61%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末客户订单增加,正常生产备货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行业分类 项目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LED 封装 777,850,345.90 100.00% 755,009,367.90 100.00% 3.03%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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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照明 LED 556,328,294.12 71.52% 472,717,657.36 62.61% 17.69%

中大尺寸背光源

210,018,989.31 27.00% 246,577,809.00 32.66% -14.83%

LED

显示应用 LED 5,910,528.59 0.76% 21,048,470.26 2.79% -71.92%

小尺寸背光 18,600.71 0.00% 5,571,408.55 0.74% -99.67%

汽车应用 LED 2,864,509.76 0.37% 2,574,193.43 0.34% 11.28%

其他 2,709,423.41 0.35% 6,519,829.30 0.86% -58.44%

说明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直接材料 627,631,604.94 80.97% 609,420,182.33 81.42% -0.45%

直接人工 38,291,961.57 4.94% 57,933,090.29 7.74% -2.80%

制造费用 109,217,355.98 14.09% 81,136,265.98 10.84% 3.25%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366,660,328.90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39.81%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客户(一) 131,432,367.99 14.27%

2 客户(二) 93,583,096.77 10.16%

3 客户(三) 83,389,407.80 9.05%

4 客户(四) 31,216,281.39 3.39%

5 客户(五) 27,039,174.95 2.94%

1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 366,660,328.90 39.81%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337,968,864.49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43.41%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供应商(一) 152,823,177.55 19.63%

2 供应商(二) 59,194,586.11 7.60%

3 供应商(三) 52,103,592.21 6.69%

4 供应商(四) 41,414,483.95 5.32%

5 供应商(五) 32,433,024.67 4.17%

合计 -- 337,968,864.49 43.41%

3、费用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2015 年销售费用 3,303.10 万元,同比增加 279.07 万元,同

销售费用 33,031,005.64 30,240,333.27 9.23% 比增长 9.23%,主要原因系业务的拓展导致的人员工资、业

务招待、展览和广告等费用的增加所致

2015 年管理费用 7,294.97 万元,同比减少 916.39 万元,主

管理费用 72,949,684.84 82,113,609.83 -11.16% 要原因系公司优化管理,精减人员和机构所带来的人员工资、

办公费用和水电费用等的减少所致。

2015 年财务费用 532.31 万元,同比增加 199.87 万元,主要

财务费用 5,323,087.26 3,324,432.47 60.12%

原因系 15 年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创新工作,公司以不断完善研发体系建设为公司的发展动力,并通过不断提

高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效率,合理优化和节省研发开支,报告期内,公司全年研发投入金额4,032.79万元,较去年减少了

210.3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38%。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研发人员数量(人) 89 96 114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8.14% 7.54% 9.25%

研发投入金额(元) 40,327,929.86 42,431,443.34 35,207,705.7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4.38% 4.68% 5.16%

15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

0.00% 0.00% 0.00%

的比例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

0.00% 0.00% 0.00%

润的比重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2,361,265.65 730,963,044.51 17.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42,784,843.78 579,188,722.66 45.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9,576,421.87 151,774,321.85 -87.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098,863.09 3,462,653.82 1,722.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8,238,048.06 269,501,364.42 -67.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5,139,184.97 -266,038,710.60 -90.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9,543,161.80 114,924,002.66 143.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3,099,808.99 76,329,876.72 244.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6,443,352.81 38,594,125.94 -57.3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703,364.40 -75,670,262.81 -115.47%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长17.98%,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长45.51%,主要系2014年公司全面推行银行承兑支付供应商货款,部分银行承兑在15

年支付。导致14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小,即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小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长1,722.27%,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回定期存款、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处置在

建工程和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同比大幅增加所致;

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减少67.26%,主要系本报告期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

减少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长143.24%,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回承兑汇票保证金、利息收入以及票据贴现收到的现

金同比大幅增加所致;

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长244.69%,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支付承兑

1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汇票保证金以及回购股票支付的现金同比大幅增长所致;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115.47%,主要系上述原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权益法核算下确认合营企业

投资收益 6,447,309.34 18.03%

和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计提的当期坏账准备以及存

资产减值 9,667,335.85 27.04%

货跌价准备。

主要系本报告期确认政府补

营业外收入 11,921,951.47 33.35%

助收入。

主要系本报告期固定资产处

营业外支出 730,652.71 2.04%

置损失。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占总资产 占总资产比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金额

比例 例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13,960.61 万元,

货币资金 139,606,132.18 11.79% 168,674,477.64 13.56% -1.77% 同比减少 2,906.83 万元,系公司扩大

生产规模增加固定资产投入所致。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 20,365.36 万

元,同比减少 4,484.03 万元,主要是

应收账款 203,653,583.78 17.19% 248,493,844.48 19.97% -2.78%

本年度公司加强应收帐款管理,客户

回款进度得到改善所致。

存货期末余额 10,393.05 万元,同比

增加 2,048.56 万元,公司对存货实施

存货 103,930,460.58 8.77% 83,444,834.10 6.71% 2.06%

了严格的管控,存货增加主要系年底

订单增加正常备货所致

期末投资性房地产系本公司为募投

投资性房地产 25,762,802.05 2.18% 0.00% 2.18% 项目“LED 封装技术及产业化研发中

心项目”在智慧广场购置的房产,因

17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智慧广场不允许机器设备进入,此房

产于 2015 年已对外出租,会计处理

上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 8,432.55 万元,同比增

加 924.65 万元,其中:1、权益法下

长期股权投资 84,326,312.49 7.12% 75,079,003.15 6.03% 1.09% 确认的本年度投资收益 644.73 万元。

2、投资北京中讯威易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讯威易”)280 万元。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期末余额

40,872.59 万元,同比增加 3,352.80 万

固定资产 406,429,494.97 34.31% 345,115,713.43 27.74% 6.57%

元,系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增加设备投

入所致。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期末余额

40,872.59 万元,同比增加 3,352.80 万

在建工程 2,296,418.22 0.19% 30,082,180.34 2.42% -2.23%

元,系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增加设备投

入所致。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 5,857.31 元,同比

短期借款 58,573,078.26 4.95% 77,895,200.00 6.26% -1.31% 减少 1,932.21 万元,公司经营资金周

转灵活,借入流动资金减少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12,800,000.00 30,000,000.00 -57.33%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 披露日 披露索

被投资公 主要 投资 投资 持股比 资金 投资 产品 预计 是否

合作方 投资 期(如 引(如

司名称 业务 方式 金额 例 来源 期限 类型 收益 涉诉

盈亏 有) 有)

北京中讯 智能 王睿哲、莫宇峰、荆斌、

2,800, 自有 327,10 2015 年 巨潮资

威易科技 家居 增资 28.00% 何政、梁海军、山东中讯 长期 股权 0.00 否

000.00 资金 1.10 6 月 5 日 讯网

有限公司 产品 高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陕西增材

制造创业 10,000 2014 年

风险 自有 渭南中时鼎诚投资管理 巨潮资

投资基金 其他 ,000.0 4.00% 长期 股权 否 12 月 13

投资 资金 有限公司等 讯网

(有限合 0 日

伙)

12,800

327,10

合计 -- -- ,000.0 -- -- -- -- -- 0.00 -- -- --

1.10

0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截至报 截止报 未达到

是否为 投资项 本报告 告期末 告期末 计划进 披露日 披露索

项目名 投资方 资金来 项目进 预计收

固定资 目涉及 期投入 累计实 累计实 度和预 期(如 引(如

称 式 源 度 益

产投资 行业 金额 际投入 现的收 计收益 有) 有)

金额 益 的原因

市场变

2014 年

EMC 项 LED 封 52,780,2 119,840, 自筹资 30,473,3 9,967,60 化,投入 巨潮资

自建 是 59.92% 08 月 05

目 装 00.00 800.00 金 02.33 0.00 未达预 讯网

市场变 巨潮资

2014 年

灯丝项 LED 封 18,285,2 23,515,2 自筹资 15,236,6 -3,855,3 化,投入 讯网

自建 是 23.52% 08 月 05

目 装 00.00 00.00 金 51.16 00.00 未达预

市场变 巨潮资

2014 年

中小功 LED 封 26,190,2 26,190,2 自筹资 13,712,9 -1,134,7 化,投入 讯网

自建 是 29.10% 08 月 05

率 装 00.00 00.00 金 86.05 97.02 未达预

市场变 巨潮资

2014 年

全彩项 LED 封 12,009,4 20,224,5 自筹资 6,094,66 -3,926,2 化,投入 讯网

自建 是 50.56% 08 月 05

目 装 00.00 00.00 金 0.47 00.00 未达预

109,265, 189,770, 65,517,6 1,051,30

合计 -- -- -- -- -- -- -- --

000.00 700.00 00.01 2.98

注:对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公司应当披露项目本年度和累计实际投入情况、资金来源、项目的进度及预

计收益。若项目已产生收益,应当说明收益情况;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收益的,应当说明原因。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9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 累计变更 累计变更 尚未使用

本期已使 已累计使 尚未使用 闲置两年

募集资金 变更用途 用途的募 用途的募 募集资金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用募集资 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 以上募集

总额 的募集资 集资金总 集资金总 用途及去

金总额 金总额 总额 资金金额

金总额 额 额比例 向

永久补充

2011 发行股票 26,499.73 1,649.56 25,837.06 0 0 0.00% 1,746.4 0

流动资金

合计 -- 26,499.73 1,649.56 25,837.06 0 0 0.00% 1,746.4 --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

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 25,837.06 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募集资 截至期 截至期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金承诺 末累计 末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资总 投入金 进度(3)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中大尺寸 LCD 背光 2014 年

源 LED 技术改造项 否 7,348.97 7,348.97 0 7,521.74 102.35% 06 月 30 455.55 5,080.35 是 否

目 日

2014 年

照明 LED 产品技术 12,324.2 12,324.2 12,834.8

否 0 104.14% 06 月 30 569.42 2,325.97 是 否

改造项目 6 6 8

LED 封装技术与产

否 4,361.2 4,361.2 1,649.56 3,015.14 69.14% 是 否

业化研发中心

24,034.4 24,034.4 23,371.7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649.56 -- -- 1,024.97 7,406.32 -- --

3 3 6

超募资金投向

2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归还银行贷款(如

-- 1,220 1,220 1,220 100.00% -- -- -- -- --

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

-- 1,245.3 1,245.3 1,245.3 100.00% -- -- -- -- --

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465.3 2,465.3 2,465.3 -- -- -- --

26,499.7 26,499.7 25,837.

合计 -- 1,649.56 -- -- 1,024.97 7,406.32 -- --

3 3 06

LED 封装技术及产业化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进度较缓的主要原因系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变更后办公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场地购置款节余,本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 1,746.40 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2011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2,465.30 万元中的 1,220.00 万元偿还银

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 2,465.30 万元中的 1,245.3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至此,超募资金已使用完毕。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12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在上海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募投项目“中大尺寸 LCD 背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光源 LED 技术改造项目”、“照明 LED 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宁波市瑞康光电有限公司变更

为上海子公司,实施地点由宁波变更为上海,“LED 封装技术及产业化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公

司变更为上海子公司,实施地点由深圳变更为上海。详请见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网站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经 2012 年 9 月 13 日召

开的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9,078,156.72 元置换预

况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2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2016 年 2 月 1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金用途及去向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 1,746.4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于 2012 年 3 月 28 日销户,尚余 204,277.83 元的募集资金利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息。公司销户后将该利息转为流动资金。经华龙证券和深圳证监局指出问题后,公司将该款于 2012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年 6 月 25 日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深圳工商银行西丽支行,账号 4000 0274 1920 0232 896 转入募集资

其他情况

金监管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账号 8250 0627 5518 0970 01。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类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宁波市瑞康光电 180,257,196. 148,131,943. 91,518,014.6 -7,803,552.9 -6,079,135.9

子公司 发光二极管 50,000,000.0

有限公司 09 14 8 3 7

0

上海瑞丰光电子 275,382,169. 244,351,835. 45,081,707.2 -7,978,870.6 -1,587,600.9

子公司 发光二极管 240,000,000.

有限公司 89 34 6 3 6

00

常州利瑞光电有

子公司 发光二极管 2,500,866.95 968,244.94 5,629,769.34 302,198.37 159,312.92

限公司 1,000,000.00

2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华瑞光电(惠州)参股公 224,394,831. 172,207,791. 139,245,435.

发光二极管 200,000,000. 8,608,146.25 6,879,823.37

有限公司 司 63 14 55

00

杭州聚富光电股 参股公 33,715,390.9 16,125,919.9 -1,653,794.7 -1,657,883.3

照明应用产品 24,151,700.0 4,718,717.00

份有限公司 司 9 4 0 9

0

深圳市玲涛光电 参股公 233,876,080. 97,687,129.4 186,306,647. 33,179,197.6 29,335,015.9

发光二极管 33,500,000.0

科技有限公司 司 79 6 23 7 2

0

北京中讯威易科 参股公 25,621,976.9 -1,162,034.5

智能家居 10,000,000.0 6,403,102.01 4,430,312.21 1,168,218.20

技有限公司 司 4 3

0

REFOND(HONG

KONG)INVEST 进出口贸易、

港币

MENT 子公司 货物仓储、投 83,780.00 83,780.00 0.00 0.00 0.00

100,000 元

DEVELOPMENT 融资等

LIMITED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受技术进步、各国政策、社会意识的推动,LED照明市场已经成为推动整体LED行业高速发展的核心动力,LED行业

已经迎来一个大发展的机遇期;但因之前几年行业内企业大量实现上市融资、积极扩产,巨大产能快速释放,导致LED企业

面临相对激烈的竞争。LED行业呈现出需求旺盛与竞争激烈并存的格局。

(二)未来发展战略

基于做高品质光源的理念,公司在照明、中大尺寸LCD背光源、小尺寸背光源、汽车电子、红外等领域成为国际、国

内一流品牌客户的主力供应商,并积极寻求新的战略布局,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三)2016年度经营计划

为了更好地扩大业务规模,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强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2016年公司将从以下方面着手:

1、公司独创的研发三维立体 机制,不仅仅限于LED封装产品开发,更从LED封装材料和下游LED应用开发着手,为

客户提供优质的LED光源整体解决方案。

2、2016年继续加大在LED中大尺寸背光源和LED照明领域的市场开拓力度,充分利用和发挥直销渠道和代理商渠道两

种销售模式各自的优势,加强与国际性大厂的合作,通过与国际性大厂的合作,不断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和品牌影响力。

3、继续全面推行“阿米巴”经营核算机制,培养具有管理意识的领导,让全体员工参与经营管理,提高员工参与经营的

23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积极性。

4、内部控制体系的不断完善,公司以全面风险管理为导向,持续加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细化各

业务流程,建立相关控制政策和程序。

5、在做好现有主业的同时积极寻求新的战略布局,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四)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1、市场风险

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公司规模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但面对国内、外竞争对手,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创新能

力、提升整体竞争力,则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给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地位带来一定的压

力。LED行业属于国家“十二五”规划新兴产业,受国家产业政策推动,不断会有更多的资本和新的企业进入LED行业,公司

将面临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

2、能否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的风险

随着LED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要求更加智能化,LED技术呈现快速发展趋势,新的应用材料、新的封装工艺不断

涌现,若公司不能正确把握LED封装技术的发展趋势,对技术开发与工艺创新作出合理安排,则可能无法研发新的技术与开

发新的产品来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使本公司面临技术落后的风险。

3、产品销售单价下降的风险

近年来,LED行业技术持续创新,生产效率不断提高,直接带动LED产业链中下游环节生产成本下降,产品售价随之

下降。在LED产品光效提升、价格下降的背景下,LED产品应用领域和应用规模进一步扩大,而市场规模的扩大又刺激企业

增加投入,提升性能,降低成本。LED产品在生产效率提升和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价格呈现持续下降趋势。如公司不能顺应

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推出有较强性价比优势的产品,则公司将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4、产品综合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一直以突出的产品性价比优势、快速交期和周到的服务赢得客户的认可和市场的美誉。但随着行业市场竞争加剧,

如公司无法保持原有比较优势,则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

5、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原有的管理方式和手段需要不断改进。如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而得到提升,将

会影响到公司效率,增加经营风险。公司将继续全面推行“阿米巴”经营核算机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并培

养锻炼管理人才。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5 年 11 月 1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 2.19139701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

税),实施上述分配预案实际分配股息21,913,970.1元人民币,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2014年不进行送股,资

本公积金也不转增股本。

报告期,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0.2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218,282,159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4,365,643.18

可分配利润(元) 29,703,217.75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41,076,289.84 元,

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法定公积金,计人民币 4,107,628.98 元。2015 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

25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润为人民币 36,968,660.86 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125,237,528.85 元,至 2015 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 162,206,189.71 元。

为更好的回报股东,公司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总额 218,282,159.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0.2 元(含税)。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也不转增股本。

2、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4年末总股本为21913.970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元现

金(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191.397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3、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2015年末总股本为21828.215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元现

金(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36.564318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现金分红金额(含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分红年度

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红的金额 红的比例

润 率

2015 年 4,365,643.18 33,198,655.61 13.15% 0.00 0.00%

2014 年 21,913,970.10 23,833,768.99 91.95% 0.00 0.00%

2013 年 0.00 56,603,840.62 0.00%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时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玲涛光电原股东王伟权、彭小玲承诺:玲涛光电 2015、

2016、2017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业

绩目标,其中:2015 年业绩目标为不低于 2,700 万元、2016 报告期内,

资产重组 业绩承诺 2015 年

王伟权、 年业绩目标为不低于 3,000 万元、2015 年至 2017 年三年 2017 年 12 承诺方均

时所作承 及补偿安 01 月 01

彭小玲 合计不低于 9,000 万;若在业绩承诺期内玲涛光电实现扣 月 31 日 遵守了承

诺 排 日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数,则玲涛光电 诺

原股东王伟权、彭小玲以现金或股份的方式给瑞丰光电补

偿。

首次公开 龚伟斌、首次公开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11 年 报告期内,

长期

发行或再 吴强、龙 发行或再 龚伟斌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 07 月 12 承诺方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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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融资时所 胜、胡建 融资时 似的生产经营和在今后的经营范围和投资方向上,避免与 日 遵守了承

作承诺 华、庄继 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有竞 诺。

里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也不以独资经营、合资

经营的方式从事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将不会进行同样

的建设或投资,在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中,不与公司发生

任何利益冲突。(二)流通限制和锁定股份的承诺: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龚伟斌、吴强、龙

胜、胡建华、庄继里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数额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

持本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月内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

者间接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三)关

于所得税优惠被追缴风险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伟斌

承诺如今后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要求公司补缴因享受企业

所得税税收优惠而少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将无条件连带

地全额承担公司应补缴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

费用。(四)关于补缴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费用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伟斌承诺若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或决定,

公司需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因未为职工缴纳住

房公积金而将遭受任何罚款或损失,龚伟斌将无条件全额

承担公司所应负担的全部经济处罚。

公司承诺不向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2012 年 报告期内,

股权激励 瑞丰光 股权激励 2015 年 12

案)修订稿》中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 11 月 08 承诺方遵

承诺 电 承诺 月 18 日

他财务资助。 日 守了承诺。

其他对公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伟斌先生计划自 2015 年 7

其他对公 2015 年 报告期内,

司中小股 月 9 日起三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 2015 年 10

龚伟斌 司中小股 07 月 09 承诺方遵

东所作承 许的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 月9日

东所作 日 守了承诺。

诺 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数的 2%。

承诺是否

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

期未履行

完毕的,

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

截止本报告期末,所有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

的工作计

27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3月6日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 万元港币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REFOND(HONG KONG)INVESTMENT

DEVELOPMENT LIMITED,2015年4月3日香港瑞丰完成注册登记,2015年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注: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2、如果因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的,应当提供上年度同口径的数据;如无法取得,公司应当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6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4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黄声森、马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不适用

2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

前提下,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

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首次向符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授予259万份股票期权和223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为:

13.99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81元,授予日为2012年12月20日。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自授予之日前12个月

为锁定期,锁定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至24个月内(第一个解锁期)、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第二个解锁期)、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第三个

解锁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3、1/3、1/3。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分别在满足公司如下业绩条件时分三次解锁:

行权期 绩效考核目标

29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个行权期 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相比2011年,2012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1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5%;

第二个行权期 相比2011年,201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

第三个行权期 相比2011年,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5%。

向5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53.4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92元/股,47.5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7.21元/股,授予日为:2013年8月13日,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自授予之日前12个月为锁定期,锁定期后36个月为

解锁期,在解锁期内,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至24个月

内(第一个解锁期)、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第二个解锁期)、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第三个解锁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3、1/3、1/3。

本计划授予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分别在满足公司如下业绩条件时分三次解锁:

行权期 绩效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相比2011年,2013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3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

第二个行权期 相比2011年,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5%;

第三个行权期 相比2011年,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2、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于2012年9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9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于2012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同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等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3)201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相关事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1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

公司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

(5)2013年1月18日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 2013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

及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

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获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5

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7) 2013年9月28日公司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

于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 2013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鉴于原激励对象黄凯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

3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黄凯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59,388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9,388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目前注销程序尚在办理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9) 2013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对公司首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1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鉴于原激励对象周丹宏,王火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激励对象周丹宏已获授未获准行权的3.9591万份股票期权和已获授并获准行权

还未行权的1.9797万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注销,按其购买价回购已获授尚未解锁的3.9591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在回购后予以注

销,将激励对象王火生已获授未获准行权的9.8979万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注销,按其购买价回购已获授尚未解锁的7.9183万

股限制性股票并在回购后予以注销。目前注销程序尚在办理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11)2014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监事会对公司首次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1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楼一鸣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罗志飞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

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作废并注销楼一鸣已获授未获准行权的1.9796万份股票期权,按其购买价回购已获授尚未解锁

的1.9796万股限制性股票和罗志飞已获授尚未获准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已获授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注销

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同时还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

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监事会对公司首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行

权/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1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锁期考

核年度2014年业绩未达标,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行权/解锁期的38名激励对象

(含因个人原因辞职的3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164.9654万份期权由公司作废注销,按其购买价回购已获授尚未解锁的

141.2104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在回购后予以注销。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行权/解锁期的2名激励对象所获

授的7.9183万份期权由公司作废注销,按其购买价回购已获授尚未解锁的7.9184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在回购后予以注销。将预

留部分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获授的13.1972万份期权由公司作废注销, 按其购买价回购已获授尚未解锁的10.5578万股限制

性股票并在回购后予以注销。公司于2015年11月4日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92)

(14)2015年6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激励对象余习雄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终止激励对象余习雄共计32,993 份已获准行权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并予以注销。

(15)2015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以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经公司2015 年2 月12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5 年3 月10 日经公司201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3 年5 月4 日实施完毕,公

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9,149,8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999953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 根据《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和行权价格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由原行权价格

7.018 元调整为6.918 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由原行权价格13.92 元调整为13.82 元。

3、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据测算,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费用见下表:

3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632.16 219.68 723.43 421.18 267.87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据测算,授予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费用见下表: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13年 2014年 2015年(万元) 2016年(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354.34 89.49 132.01 80.44 0

受各期解锁数量的估计,公司预计的成本总额会与实际授予日确定的成本总额存在差异。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会

在经营性损益中列支,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指标造成影响。

4、股权激励事项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临时公告披露索引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年9月4日 2012-030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年9月4日 2012-031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12年9月4日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12年9月4日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2年9月) 2012年9月4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2012年9月4日

独立意见

股权激励计划分配明细表 2012年9月4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年11月8日 2012-037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年11月8日 2012-038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2012年11月8日 2012-039

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修订说 2012年11月8日 2012-040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2年11月8日 2012-041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12年11月8日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2012年11月8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2012年11月8日

稿)的独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2012年11月8日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012年11月8日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年11月26日 2012-043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年12月21日 2012-05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年12月21日 2012-053

3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2年12月21日 2012-054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2年12月21日 2012-055

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2012年12月21日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2012年12月21日

励计划授予及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3年1月18日 2013-00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8月14日 2013-050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8月14日 2013-051

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股 2013年8月14日 2013-052

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

行调整的公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3年8月14日 2013-053

2013年8月14日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 2013年8月14日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3年9月28日 2013-054

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股 2013年11月14日 2013-060

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补充公告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11月26日 2013-061

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2013年11月26日 2013-063

公告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11月26日 2013-065

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2013年11月26日

议案之独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 2013年11月26日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12月11日 2013-067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 2013年12月11日 2013-069

可行权/解锁的公告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12月11日 2013-070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 2013年12月11日

可行权/解锁之独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 2013年12月11日

票第一个行权/解锁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第一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3年12月17日 2013-072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 2013年12月20日 2013-073

33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5月28日 2014-04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5月28日 2014-043

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2014年5月28日

公告

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2014年5月28日

议案之独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 2014年5月28日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8月5日 2014-053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4年8月5日 2014-054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解 2014年8月5日 2014-058

锁期可行权/解锁的公告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 2014年8月5日

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之独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 2014年8月5日

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次行权/解锁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2014年8月12日 2014-06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12月13日 2014-079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12月13日 2014-080

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2014年12月13日 2014-081

公告

减资公告 2014年12月13日 2014-082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 2014年12月13日 2014-083

可行权解锁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4年12月13日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 2014年12月13日

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股

权激励计划首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行权/解锁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第二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4年12月19日 2014-086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 2014年12月19日 2014-087

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年4月27日 2015-030

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2015年4月27日 2015-033

公告

减资公告 2015年4月27日 2015-034

3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年4月27日 2015-038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2015年4月27日

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 2015年4月27日

限公司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的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年6月5日 2015-048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年6月5日 2015-049

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15年6月5日 2015-050

关于公司作废并注销部分期权的独立意见 2015年6月5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的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年6月16日 2015-059

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股 2015年6月16日 2015-060

票期权行权价格以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 2015年6月16日

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 2015年6月16日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占同类 获批的 可获得

关联 关联 关联 关联 关联交易 是否超 关联交

关联 关联交易定价原 交易金 交易额 的同类 披露日 披露索

交易 交易 交易 交易 金额(万 过获批 易结算

关系 则 额的比 度(万 交易市 期 引

方 类型 内容 价格 元) 额度 方式

例 元) 价

巨潮资

讯网

康佳 (www

公司 遵循独立主体、公

集团 发光 2015 年 .cninfo.

股东 产品 平合理的原则,参

股份 二极 7.97 8,338.94 29.25% 15,000 否 信用 7.97 02 月 14 com.cn)

之母 销售 考市场公允价格

有限 管 日 公告编

公司 定价

公司 号:

2015-0

14

合计 -- -- 8,338.94 -- 15,000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不适用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 2014

35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5 年度康佳集团关

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 联交易额度为:15,000 万元。报告期内,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8,338.94 万元,在关联交

情况(如有) 易获批额度范围内。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

不适用

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3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八、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十九、社会责任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十、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37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积金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0,059,136 31.97% 0 0 0 -16,154,234 -16,154,234 53,904,902 24.70%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70,059,136 31.97% 0 0 0 -16,154,234 -16,154,234 53,904,902 24.7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境内自然人持

70,059,136 31.97% 0 0 0 -16,154,234 -16,154,234 53,904,902 24.70%

4、外资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

0 0.00% 0 0 0 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9,080,565 68.03% 976,874 0 0 14,319,818 15,296,692 164,377,257 75.30%

1、人民币普通股 149,080,565 68.03% 976,874 0 0 14,319,818 15,296,692 164,377,257 75.3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 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219,139,701 100.00% 976,874 0 0 -1,834,416 -857,542 218,282,159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行权976,874股,公司股本增加976,874股;公司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1,834,416股,公司股本减少1,834,416股;综上,公司股本整体变动为减少股本857,542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股本增加976,874股的说明:

1、2013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对公司首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3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4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监事会对公司首次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3、201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监事会对公司首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可行权期间,激励对象自主行权976,874股。

(二)关于股本减少1,834,416股的说明:

1.2013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监事会对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2.201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对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3.201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监事会对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4.201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开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事会对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根据《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个人业绩考

核/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经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同意,对46名激励对象共计1,834,41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

注销。并于2015年11月4日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2)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由于公司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故期权行权新增股本还尚未办理验资手续。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每年初按持股总

龚伟斌 62,393,078 10,536,277 51,856,801 高管锁定股

数的 25%解除限

39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每年初按持股总

吴强 1,252,315 313,079 939,236 高管锁定股 数的 25%解除限

每年初按持股总

龙胜 462,643 186 462,457 高管锁定股 数的 25%解除限

每年初按持股总

庄继里 123,725 270,285 394,010 高管锁定股 数的 25%解除限

每年初按持股总

胡建华 469,747 296,532 173,215 高管锁定股 数的 25%解除限

离职锁定期满解

林常 3,444,029 3,444,029 0 2015 年 7 月 1 日

待注销的股权激

股权激励对象 1,913,599 1,834,416 79,183 待注销

励限售股

合计 70,059,136 16,424,519 270,285 53,904,902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 发行价格(或利 获准上市交易

发行日期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交易终止日期

券名称 率) 数量

股票类

2014 年 12 月 19 2014 年 12 月 23

股票期权 7.018 1,629,857 2015 年 12 月 18 日

日 日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其他衍生证券类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201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37名激励对象的第二个行权期自2014 年12 月23 日起至

2015 年12 月18 日止,可行权共计1,629,857 份股票期权。

2014 年12 月23 日至2015 年12 月18 日,共计行权1,629,857 份;其中,本报告期内可行权期间,激励对象自主行权

976,87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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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余额为118,446.65万元,比期初下降4.80%;

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余额为65765.62万元,比期初增长2.80%;

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为52633.58万元,比期初减少了12.86%。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表决

报告期末普通股 恢复的优先股股

8,868 前上一月末普通 9,702 0 权恢复的优先股 0

股东总数 东总数(如有)

股股东总数 股东总数(如有)

(参见注 9)

(参见注 9)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 持有有限 持有无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报告期末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增减变动 售条件的 售条件的

持股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情况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69,142,40 增持 51,856,80 17,285,60

龚伟斌 境内自然人 31.68%

2 1026200 1 1

东莞康佳电子有 14,875,22 14,875,22

境内非国有法人 6.81%

限公司 7 7

金鹰基金-民生

银行-金鹰温氏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3% 7,925,882 7,925,882

筠业灵活配置 3 号

资产管理计划

朱朝坤 境内自然人 2.57% 5,620,498 5,620,498

林常 境内自然人 2.19% 4,789,024 4,789,024 质押 3,000,000

霍少华 境内自然人 1.89% 4,125,800 4,125,800

中央汇金资产管

其他 1.50% 3,283,300 3,283,3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庄雷 境内自然人 1.32% 2,874,465 2,874,465

中国工商银行股

其他 1.10% 2,406,399 2,406,399

份有限公司-农

4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银汇理主题轮动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安媒体互联网混 其他 1.03% 2,244,092 2,244,092

合型证券投资基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 不适用

见注 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明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龚伟斌 17,285,601 人民币普通股 17,285,601

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14,875,227 人民币普通股 14,875,227

金鹰基金-民生银行-金鹰温氏筠

7,925,882 人民币普通股 7,925,882

业灵活配置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朱朝坤 5,620,498 人民币普通股 5,620,498

林常 4,789,024 人民币普通股 4,789,024

霍少华 4,125,800 人民币普通股 4,125,8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283,300 人民币普通股 3,283,300

庄雷 2,874,465 人民币普通股 2,874,46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

汇理主题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2,406,399 人民币普通股 2,406,399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

2,244,092 人民币普通股 2,244,092

媒体互联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不适用

有)(参见注 5)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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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龚伟斌 中国 否

龚伟斌,男,1970 年生,本科学历。2000 年创办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

主要职业及职务 并一直任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

不适用

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龚伟斌 中国 否

龚伟斌,男,1970 年生,本科学历。2000 年创办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

主要职业及职务 并一直任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3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45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本期增持 本期减持

任期终 期初持股 其他增减 期末持股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止日期 数(股) 变动(股)数(股)

(股) (股)

董事长、 68,116,20 69,142,40

龚伟斌 现任 男 46 2010 年 03 月 18 日 1,026,200

总经理 2 2

董事、副

陈璟琳 现任 男 45 2015 年 02 月 12 日 0 0

总经理

龙胜 董事 现任 男 44 2010 年 03 月 18 日 693,595 693,595

董事、审

吴强 现任 男 42 2010 年 03 月 18 日 1,252,315 1,252,315

计部经理

柯汉华 董事 现任 男 35 2010 年 03 月 18 日 0 0

李莉 董事 现任 女 50 2011 年 12 月 17 日 0 0

葛光锐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49 2010 年 03 月 18 日 0 0

李丽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50 2010 年 03 月 18 日 0 0

张会生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1 2010 年 03 月 18 日 0 0

胡建华 监事会主

现任 男 34 2010 年 03 月 18 日 525,347 525,347

丁中渠 监事 现任 女 45 2013 年 03 月 18 日 0 0

张丹 职工监事 现任 女 30 2012 年 07 月 18 日 0 0

庄继里 财务总监 现任 男 44 2010 年 03 月 18 日 244,149 6,599 250,748

70,831,60 71,864,40

合计 -- -- -- -- -- -- 1,032,799 0 0

8 6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2015 年 10 月 09

柯汉华 董事会秘书 离任 个人原因辞职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董事会成员:

4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龚伟斌,男,1970年生,本科学历。2000年创办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并一直任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陈璟琳,男,1971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 年至今,株洲华大菁英教育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 年起陈璟

晽先生一直担任瑞丰光电管理顾问,2014 年 6 月正式加入瑞丰光电,2015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吴强,男,1974年生,专科学历。2003年起就职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2009年12月起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

限公司董事,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审计部经理,兼任人力资源暨行政管理处总监。

柯汉华,男,1981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副总,2009年12月起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

司董事,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李莉,女,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进入康佳集团工作,历任多媒体事业部产品经理、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总监

助理、副总监、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监等职务,现任康佳集团总裁行政助理。201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龙胜,男,1972年生,本科学历。2008年起就职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201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张会生,男,1965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9月至今任深圳大学医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系副教授,2009年12月起任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丽,女,1966年生,本科学历,执业律师。1995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广东太平洋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2

年12月起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9年12月起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3月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葛光锐,女,1967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6年至今任顺德职业技

术学院高级工程师,审计室主审,2009年12月起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成员:

胡建华,男,1982年生,本科学历,2003年就职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战略采购部总监,2009年12

月至2010年3月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丁中渠,女,1971年生,大专学历,2004年12月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张丹,女,1986年生,本科学历,2010年1月至2011年7月任北京中嘉友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2011年9

月就职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招投标办副经理,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龚伟斌,简历参见本节 董事会成员 部分。

庄继里,男,1971年生,本科学历。2006年至2009年任康佳集团审计部及法务中心副总监。2009年12月起担任深圳市瑞

丰光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股东单位 在股东单位是否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担任的职务 领取报酬津贴

总裁行政助

李莉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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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在其他单位 在其他单位是否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担任的职务 领取报酬津贴

高级工程师、

葛光锐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是

审计室主审

张会生 深圳大学 副教授 是

李丽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是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2015年2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15年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2015年薪酬的议案》,2015年2月1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15年薪酬的

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15年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2015年薪酬的议案》均经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召开的“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告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其职务、责任、能力、

市场薪酬行情等因素确定并发放。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2015年公司共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313.81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从公司获得的税 是否在公司关联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前报酬总额 方获取报酬

龚伟斌 董事长、总经理 男 46 现任 47.99 否

陈璟琳 董事、副总经理 男 45 现任 54.4 否

吴强 董事 男 42 现任 28.27 否

龙胜 董事 男 44 现任 28.19 否

柯汉华 董事 男 35 现任 35.36 否

李莉 董事 女 50 现任 2是

张会生 独立董事 男 51 现任 6否

葛光锐 独立董事 女 49 现任 6否

李丽 独立董事 女 50 现任 6否

胡建华 监事会主席 男 34 现任 28.94 否

张丹 监事 女 30 现任 16.91 否

丁中渠 监事 女 45 现任 10.16 否

4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庄继里 财务总监 男 44 现任 43.59 否

合计 -- -- -- -- 313.8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1,128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382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1,510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1,510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967

销售人员 113

技术人员 264

财务人员 20

行政人员 146

合计 1,510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 1

硕士 19

本科 147

大专 178

高中及以下 1,165

合计 1,510

2、薪酬政策

我公司薪酬设计基于岗位价值、员工技能及员工业绩,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强

调员工收入分配的激励性。工资增量向公司核心员工和技术骨干倾斜,适当考虑一线员工。

49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培训计划

2015 年培训工作回顾:公司培训工作推进以“岗位技能”提升与“管理能力”提升两条线为主。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新员工岗前培训。公司针对所有入职新人都安排 1-3 天的集中培训,特别是一线员工,除了集中培训外,重点关注

一线员工的上岗培训,上岗培训期间实施“师带徒”的方式,直到新人拿到上岗证后才能独立操作,确保员工的岗位技能熟

练;

2、各部门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培训组通过培训需求调查,发现员工的技能无法胜任公司的快速发展时,公司会及时组

织部门开展岗位技能内训,通过内部培训让人员在胜任本职工作的同时,发展出更多的新的能力,以适应公司的发展;

3、管理技能的培训。公司所有晋升到管理职的人员都需要参加管理课程晋升培训,组长、课长、经理、总监的晋升课

程不断丰富、完善。让管理者晋升到新的领域时,能快速胜任新的领域工作,提升工作效率。

2016 年公司培训工作还将在以下方面进行完善:

1、内部讲师团队建设。提升内部讲师授课津贴,鼓励更多的技术人才与管理干部成为公司内部讲师,通过分享他们宝

贵的工作经验,让更多人得到快速成长;

2、专案培训班成立。2016 年将重点打造两个专案班:“班组长管理技能提升专案班”、“中层管理干部管理技能提

升专案班”,通过系统的培训、训练,夯实公司的中基层管理,为公司的发展保驾护航;

3、重点关注公司高管人员的学习,通过外派、学历教育等方式,拓展高层人员的管理视野。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报告

期内,公司制定或修订了《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执行。

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动作,提

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一)公司“五分开”情况和独立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

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

能力。

1、业务独立

公司主营业务为LED封装技术的研发和LED封装产品的制造、销售,提供从LED封装工艺结构设计、光学设计、驱动

设计、散热设计、LED器件封装、技术服务到标准光源模组集成的LED光源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拥有从事上述业务完整、独

立的产、供、销系统和人员,不存在依赖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2、资产完整

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严格分开,并完全独立运营。目前公司业务和生产经营相关的全部资产权属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

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共用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

情况。

3、人员独立

公司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行政管理和财务人员均完全独立于股东,公司所有员工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公司根据工资管理制度按月发放员工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营销总监、董事会

秘书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

的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

4、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独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制度。公司开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公司不存在为股东提供担保,也不存在资产、资金

被股东占用或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5、机构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

情形。公司依法设置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设置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设置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并设有研发、供应链管

理、制造、销售、品质、市场等业务部门及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形成有机的独立运营主

体。控股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内部职能部门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独立运作,

不受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干预。

5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召开股东大会,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长主持,在股东大会上能够保证各位股东有充

分的发言权,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同时,公司还邀请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保会议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依法行使其权力并承担相应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董事会直接或间接干预

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同时,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系统,拥有自主决策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

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公司治理不规范的情况。

(四)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

委员会中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位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董事会

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

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五)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本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

生。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六)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直接与其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

聘任能够做到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了《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确保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指定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及相关人

员来访和咨询。公司依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公司所有投资者公平地享有知情权。

(八)关于相关利益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坚持与相关利

益者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拥

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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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www.cninfo.com)

临时股东大会 32.12% 2015 年 02 月 12 日 2015 年 02 月 13 日

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

201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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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股东大 (www.cninfo.com)

年度股东大会 38.81% 2015 年 03 月 10 日 2015 年 03 月 10 日

会 (公告编号:

201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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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二次临时 (www.cninfo.com)

临时股东大会 31.33% 2015 年 05 月 13 日 2015 年 05 月 14 日

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

201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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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次临时 (www.cninfo.com)

临时股东大会 31.19% 2015 年 06 月 23 日 2015 年 06 月 24 日

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

2015-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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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四次临时 (www.cninfo.com)

临时股东大会 31.57% 2015 年 09 月 10 日 2015 年 09 月 10 日

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

2015-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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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五次临时 (www.cninfo.com)

临时股东大会 38.56% 2015 年 10 月 14 日 2015 年 10 月 15 日

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

2015-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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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六次临时 (www.cninfo.com)

临时股东大会 32.25% 2015 年 12 月 16 日 2015 年 12 月 17 日

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

2015-102)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53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以通讯方式参加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葛光锐 9 1 8 0 0否

李丽 9 1 8 0 0否

张会生 9 1 8 0 0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开

展工作,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管理体系建设、人才梯队建设和重大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

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勤勉履职,未存在异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

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5 年内控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的内控制度体系

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并能有效控制相关风险。2015 年,审计委员会重点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生产经营控制、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就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并就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与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同时,审计委员会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审计计划及总结,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职

责。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5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积极履行了职责。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上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审议,认为上年度绩效考核体现

了公平原则,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3 号》以及《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进行了年度考核,确认激励对象 2014 年度公司业

绩未达标。

4、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战略执行情况进行回顾

总结。同时,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并

提出建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是否发现公司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由薪酬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批

准后决定。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薪酬和

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薪酬制度。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4 月 16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100.00%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100.00%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

55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①公司 应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大缺陷:①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③注册会 相关法律法规;②重大经营决策未按公

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 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失误,产生重大

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④审计委员会 经济损失;③公司重要技术资料、机密

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 内幕信息泄密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或不

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出现以下情形的(包 良社会影响;④资产保管存在重大缺

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 失,导致资产被遗失、贪污、挪用,损

控制重要缺陷:①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 失金额巨大;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按规定 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以及内部控制评价

披露的;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的结果为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以下情

③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的;④ 形出现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 存在重要缺陷:①公司经营活动监管不

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 全面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可

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 能;②经营决策未按公司政策执行,导

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 致决策失误,产生较大经济损失;③公

缺陷。 司重要技术资料保管不善丢失、及关键

岗位技术人员流动较大;④资产保管存

在缺失,导致资产被遗失、贪污、挪用,

损失金额较大;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

制,以及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为较大缺

陷未得到整改;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

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

润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如果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

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利润

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 5%,则认

总额的 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

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税前利润 5%,小

超过税前利润 5%,小于 10%则认定为

于 10%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税前利

重要缺陷;如果超过税前利润 10%则认

润 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 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

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

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

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

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

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

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

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

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

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5%,小于 1%

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5%,

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

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5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57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6 年 04 月 14 日

审计机构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致同审字(2016)第 441ZA1910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黄声森 马莉

审计报告正文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

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瑞丰光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

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

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瑞丰光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瑞丰光电公司2015年12

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5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9,606,132.18 168,674,477.6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10,255,413.68 109,850,791.57

应收账款 203,653,583.78 248,493,844.48

预付款项 1,435,671.48 1,974,563.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489,718.16 880,632.50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261,507.02 4,338,580.0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03,930,460.58 83,444,834.1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1,104,701.75 31,917,690.92

流动资产合计 585,737,188.63 649,575,414.2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264,700.00 3,264,7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84,326,312.49 75,079,003.15

投资性房地产 25,762,802.05

固定资产 406,429,494.97 345,115,713.43

在建工程 2,296,418.22 30,082,180.3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59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3,339,352.32 28,555,072.6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4,925,380.60 16,859,570.5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221,922.53 8,845,227.59

其他非流动资产 6,162,935.68 86,775,049.42

非流动资产合计 598,729,318.86 594,576,517.13

资产总计 1,184,466,507.49 1,244,151,931.4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8,573,078.26 77,895,2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74,034,397.59 197,175,301.16

应付账款 220,577,474.73 273,800,379.16

预收款项 4,765,526.76 3,812,294.3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2,602,822.64 11,338,789.76

应交税费 12,742,076.73 2,380,304.70

应付利息 871,512.41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132,073.59 4,004,694.2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100,000.00

6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86,298,962.71 575,506,963.4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570,730.10 6,964,964.1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23,029.67

递延收益 39,392,681.87 21,202,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73,457.72 220,158.1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0,036,869.69 28,510,651.91

负债合计 526,335,832.40 604,017,615.3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18,282,159.00 219,139,70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45,616,959.76 245,431,460.92

减:库存股 570,730.10 7,876,373.12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3,060,276.32 18,952,647.3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71,267,570.09 164,090,503.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57,656,235.07 639,737,939.40

少数股东权益 474,440.02 396,376.69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8,130,675.09 640,134,316.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84,466,507.49 1,244,151,931.41

法定代表人:龚伟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继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继里

6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0,650,578.24 121,493,096.8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8,787,913.68 100,845,922.22

应收账款 203,153,381.47 248,022,807.81

预付款项 21,945,294.13 33,132,102.3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652,427.52 3,760,928.87

存货 90,887,646.50 71,354,047.5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648,257.12

流动资产合计 530,077,241.54 588,257,162.7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264,700.00 3,264,7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74,915,582.49 365,589,003.15

投资性房地产 25,762,802.05

固定资产 155,910,340.73 133,700,085.93

在建工程 4,017.09 1,575,387.8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491,251.55 1,108,930.61

开发支出

商誉

6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长期待摊费用 12,260,122.01 13,439,752.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8,009,871.87 6,462,886.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4,999,597.79 65,423,818.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1,618,285.58 590,564,563.82

资产总计 1,131,695,527.12 1,178,821,726.5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8,573,078.26 77,895,2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70,264,718.92 181,382,611.18

应付账款 198,851,955.20 249,776,648.83

预收款项 4,112,938.12 3,812,294.35

应付职工薪酬 10,704,586.88 10,282,013.38

应交税费 12,042,747.95 2,322,244.87

应付利息 871,512.41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710,426.87 2,485,999.5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57,131,964.61 527,957,012.1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570,730.10 6,964,964.1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23,029.67

递延收益 25,622,681.87 21,202,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63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193,411.97 28,290,493.79

负债合计 483,325,376.58 556,247,505.9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18,282,159.00 219,139,70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45,616,959.76 245,431,460.92

减:库存股 570,730.10 7,876,373.12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2,835,572.17 18,727,943.19

未分配利润 162,206,189.71 147,151,488.65

所有者权益合计 648,370,150.54 622,574,220.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31,695,527.12 1,178,821,726.57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920,932,219.15 906,849,275.86

其中:营业收入 920,932,219.15 906,849,275.8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902,819,266.49 884,364,462.70

其中:营业成本 777,850,345.90 755,009,367.9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3,997,807.00 2,813,349.67

6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销售费用 33,031,005.64 30,240,333.27

管理费用 72,949,684.84 82,113,609.83

财务费用 5,323,087.26 3,324,432.47

资产减值损失 9,667,335.85 10,863,369.5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6,447,309.34 -4,841,642.13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6,447,309.34 -4,841,642.13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4,560,262.00 17,643,171.03

加:营业外收入 11,921,951.47 9,469,075.7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89,417.51

减:营业外支出 730,652.71 666,789.5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29,703.72 183,481.6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5,751,560.76 26,445,457.27

减:所得税费用 2,474,841.82 2,705,311.5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3,276,718.94 23,740,145.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3,198,655.61 23,833,768.99

少数股东损益 78,063.33 -93,623.3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65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3,276,718.94 23,740,145.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33,198,655.61 23,833,768.99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8,063.33 -93,623.3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513 0.110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513 0.1109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龚伟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继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继里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979,699,492.78 993,539,314.10

减:营业成本 835,886,865.47 852,441,407.29

营业税金及附加 3,474,921.34 1,496,241.87

销售费用 32,696,749.99 29,869,443.80

管理费用 59,734,385.71 72,062,866.13

财务费用 4,459,731.20 3,191,277.10

资产减值损失 9,281,449.00 11,234,737.5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6,447,309.34 -4,841,642.13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6,447,309.34 -4,841,642.13

业的投资收益

6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0,612,699.41 18,401,698.27

加:营业外收入 4,791,536.85 3,214,620.0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0.02 181,823.74

减:营业外支出 660,995.24 222,984.9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71,955.01 27,728.6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44,743,241.02 21,393,333.42

列)

减:所得税费用 3,666,951.18 1,463,017.8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1,076,289.84 19,930,315.5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41,076,289.84 19,930,315.5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92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927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7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34,392,630.00 684,579,887.6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2,268,379.47 23,855,709.0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00,256.18 22,527,447.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2,361,265.65 730,963,044.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54,557,029.43 352,167,453.2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29,228,516.35 134,444,985.6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6,590,431.63 39,605,750.0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408,866.37 52,970,533.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42,784,843.78 579,188,722.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76,421.87 151,774,321.8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0,737,621.75 2,296,965.68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361,241.34 1,165,688.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098,863.09 3,462,653.8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7,438,048.06 207,001,364.42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800,000.00 31,5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00,000.00 31,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8,238,048.06 269,501,364.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139,184.97 -266,038,710.6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436,332.60 14,402,021.73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490,000.00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1,809,877.99 100,521,980.93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296,951.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9,543,161.80 114,924,002.6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3,228,021.15 44,175,335.7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7,156,679.03 4,434,644.08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2,715,108.81 27,719,896.8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3,099,808.99 76,329,876.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43,352.81 38,594,125.9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822,774.69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703,364.40 -75,670,262.8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1,006,519.63 146,676,782.4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2,709,884.03 71,006,519.63

69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65,573,076.38 682,540,946.31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364,195.86 23,855,709.0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09,275.48 21,160,072.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2,046,547.72 727,556,727.6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83,423,611.24 449,764,006.9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03,605,591.82 102,073,162.4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585,481.01 20,122,411.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626,291.70 36,427,413.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39,240,975.77 608,386,994.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805,571.95 119,169,733.4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004,464.00 564,717.75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49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94,464.00 564,717.7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8,548,825.66 135,908,044.49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879,270.00 31,5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510,000.00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428,095.66 167,918,044.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933,631.66 -167,353,326.7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436,332.60 13,912,021.7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1,809,877.99 100,521,980.93

7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1,521,100.8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5,767,311.45 114,434,002.6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3,228,021.15 44,175,335.7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7,156,679.03 2,842,059.48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6,866,483.29 23,155,205.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7,251,183.47 70,172,601.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483,872.02 44,261,401.6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818,264.69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6,332.96 -3,922,191.6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328,184.65 68,250,376.2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534,517.61 64,328,184.65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资本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合

股本 优先 永续 东权益

其他 积 存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计

股 债

219,13

245,431 7,876,3 18,952, 164,090 396,376 640,134

一、上年期末余额 9,701.

,460.92 73.12 647.34 ,503.26 .69 ,316.09

0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219,13

245,431 7,876,3 18,952, 164,090 396,376 640,134

二、本年期初余额 9,701.

,460.92 73.12 647.34 ,503.26 .69 ,316.09

00

7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本期增减变动

-857,5 185,498 -7,305,6 4,107,6 7,177,0 78,063. 17,996,

金额(减少以“-”

42.00 .84 43.02 28.98 66.83 33 359.00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33,198, 78,063. 33,276,

额 655.61 33 718.94

(二)所有者投入 -857,5 185,498 -7,305,6 6,633,5

和减少资本 42.00 .84 43.02 99.86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857,5 185,498 -672,04

所有者权益的金

42.00 .84 3.16

-7,305,6 7,305,6

4.其他

43.02 43.02

4,107,6 -26,021, -21,913,

(三)利润分配

28.98 588.78 959.80

4,107,6 4,107,6

1.提取盈余公积

28.98 28.98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21,913, -21,913,

股东)的分配 959.80 959.8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7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8,28

245,616 570,730 23,060, 171,267 474,440 658,130

四、本期期末余额 2,159.

,959.76 .10 276.32 ,570.09 .02 ,675.09

00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资本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合

股本 东权益

优先 永续 计

其他 积 存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股 债

216,70

228,755 13,617, 16,959, 142,249 591,052

一、上年期末余额 5,093.

,022.61 427.32 615.79 ,765.82 ,069.90

0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216,70

228,755 13,617, 16,959, 142,249 591,052

二、本年期初余额 5,093.

,022.61 427.32 615.79 ,765.82 ,069.90

00

三、本期增减变动

2,434, 16,676, -5,741,0 1,993,0 21,840, 396,376 49,082,

金额(减少以“-”

608.00 438.31 54.20 31.55 737.44 .69 246.19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23,833, -93,623 23,740,

额 768.99 .31 145.68

(二)所有者投入 2,434, 16,676, -5,741,0 490,000 25,342,

和减少资本 608.00 438.31 54.20 .00 100.51

1.股东投入的普 15,243, 490,000 15,733,

通股 538.31 .00 538.31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2,434, 1,432,9 3,867,5

所有者权益的金

608.00 00.00 08.00

-5,741,0 5,741,0

4.其他

54.20 54.20

73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93,0 -1,993,0

(三)利润分配

31.55 31.55

1,993,0 -1,993,0

1.提取盈余公积

31.55 31.55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219,13

245,431 7,876,3 18,952, 164,090 396,376 640,134

四、本期期末余额 9,701.

,460.92 73.12 647.34 ,503.26 .69 ,316.09

00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本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未分配 所有者权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利润 益合计

219,139, 245,431,4 7,876,373 18,727,94 147,151 622,574,2

一、上年期末余额

701.00 60.92 .12 3.19 ,488.65 20.64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7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错更正

其他

219,139, 245,431,4 7,876,373 18,727,94 147,151 622,574,2

二、本年期初余额

701.00 60.92 .12 3.19 ,488.65 20.64

三、本期增减变动

-857,54 185,498.8 -7,305,64 4,107,628 15,054, 25,795,92

金额(减少以“-”

2.00 4 3.02 .98 701.06 9.90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41,076, 41,076,28

额 289.84 9.84

(二)所有者投入 -857,54 185,498.8 -7,305,64 6,633,599

和减少资本 2.00 4 3.02 .86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857,54 185,498.8 -672,043.

所有者权益的金

2.00 4 16

-7,305,64 7,305,643

4.其他

3.02 .02

4,107,628 -26,021, -21,913,9

(三)利润分配

.98 588.78 59.80

4,107,628 -4,107,6

1.提取盈余公积

.98 28.98

2.对所有者(或 -21,913, -21,913,9

股东)的分配 959.80 59.8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75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218,282, 245,616,9 570,730.1 22,835,57 162,206 648,370,1

四、本期期末余额

159.00 59.76 0 2.17 ,189.71 50.54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未分配 所有者权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利润 益合计

216,705, 228,755,0 13,617,42 16,734,91 129,214 577,791,8

一、上年期末余额

093.00 22.61 7.32 1.64 ,204.67 04.6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216,705, 228,755,0 13,617,42 16,734,91 129,214 577,791,8

二、本年期初余额

093.00 22.61 7.32 1.64 ,204.67 04.60

三、本期增减变动

2,434,60 16,676,43 -5,741,05 1,993,031 17,937, 44,782,41

金额(减少以“-”

8.00 8.31 4.20 .55 283.98 6.04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19,930, 19,930,31

额 315.53 5.53

(二)所有者投入 2,434,60 16,676,43 -5,741,05 24,852,10

和减少资本 8.00 8.31 4.20 0.51

1.股东投入的普 15,243,53 15,243,53

通股 8.31 8.31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2,434,60 1,432,900 3,867,508

所有者权益的金

8.00 .00 .00

-5,741,05 5,741,054

4.其他

4.20 .20

1,993,031 -1,993,0

(三)利润分配

.55 31.55

1,993,031 -1,993,0

1.提取盈余公积

.55 31.55

7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219,139, 245,431,4 7,876,373 18,727,94 147,151 622,574,2

四、本期期末余额

701.00 60.92 .12 3.19 ,488.65 20.64

三、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股份

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03848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152666039。本公司总部位于深

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第十工业区1栋六楼。法定代表人:龚伟斌。股本:21,828.2159万元。

本公司前身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2010年3月10日,本公司股东龚伟斌、林常、吴强、周文浩 、苟华文、郑更

生 、胡建华、任凤琪、宋聚全、李缅花、龙胜、黄闻云、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领瑞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

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以本公司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将本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更名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以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五洲松德证审字[2010]3-0004

号《审计报告》审定的2009年12月31日净资产15,258.60万元按1:0.524294522比例折合成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本公司股东按原有出资比例享有折股后股本,未折股的净资产7,258.60万元转作资本公积。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9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为10,700万股,其中社会公众持有2,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201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授予价6.8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23.00

万元。上述出资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月5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3)第441ZA0013号验资报告审

验,2013 年1 月18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

记确认,2013年1月23日,公司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披露了

77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3-031,本公司以总股本109,23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795843股,共计转增106,999,993.00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增加股本10,699.9993万元,转增基准日

期为2013年5月23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622.9993万元。

2013 年8月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

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47.51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授予价7.2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670.5093万元。上述出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9月24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3)第441ZA0135

号验资报告审验,2013年9月2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

性股票的登记确认,2014年1月23日,公司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2013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4年5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4年12月12日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5年4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申请回购注销已获授尚未获准解锁股票合计1,834,416股,以上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8月14日出具致同验字(2015)第441ZC0397号验资报告,2015

年11月3日,公司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2013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201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及2014年8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截止2015年12月31日,

公司业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期权行权股数为3,411,482.00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本为21,828.2159万元。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供应链管理部、PMC部、品质部、制造中心、市场

部、销售中心、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拥有宁波市瑞康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瑞康)、上海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瑞丰)、常州利瑞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利瑞)、REFOND(HONG KONG)INVESTMENT DEVELOPMENT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瑞丰)四家子公司。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本公司从事LED封装技术的研发和LED封装产品制

造、销售,提供从LED封装工艺结构设计、光学设计、驱动设计、散热设计、 LED器件封装、技术服务到标准光源模组集

成的LED光源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是专业的LED封装商、LED光源的系统集成商。主要产品为高端背光源LED器件及组件(中

大尺寸液晶电视背光源、电脑背光源、手机背光源等)、照明用LED器件及组件、显示用LED器件及组件等,广泛应用于液

晶电视、电脑及手机、日用电子产品、城市亮化照明、室内照明、各类显示屏、工业应用和汽车等。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批准。

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上海瑞丰、宁波瑞康、常州利瑞、REFOND(HONG KONG)INVESTMENT

DEVELOPMENT LIMITED,详见附注六及附注七。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

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

财务信息。

7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

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

计政策参见附注三、16、附注三、19、附注三、20和附注三、26。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人民

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

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

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

79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

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

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

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

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

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

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

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

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

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

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

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

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含企

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集团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集团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集

团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

集团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

8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集团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

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

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

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

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

8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

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

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

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

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

期损益。

8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附

注三、12)。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

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

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未划

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

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

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83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

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

该工具是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权益工具。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1。

(5)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

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

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集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

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是指,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月度均值连续12个月均低于其初始

投资成本。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

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

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

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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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

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

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

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

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

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

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

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

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

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

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

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期末余额达到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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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押金组合 其他方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3.00% 3.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20.00% 2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备。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分为原材料、辅助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辅助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

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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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辅助材料的摊销方法

本集团辅助材料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不适用

14、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集团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集团

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

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

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

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集团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

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

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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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

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

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

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

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集团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

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集团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

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

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

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

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

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

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

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

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

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集团拥有被投

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

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本集团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21。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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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1。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

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集团固

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40 5.00% 2.38%-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7-10 5.00% 13.57%-9.50%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2-5 5.00% 47.50%-19.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2、5 5.00% 47.50%、19.0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2-5 0、5.00% 47.50%-19.00%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本集团其他设备中的模具设备由于在使用年限到期后即无使用价值,其残值率为0%。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21。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集团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

权转移给本集团。②本集团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集团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

的大部分。④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

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集团才能使用。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

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

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

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5)每年年度

终了,本集团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

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6)大修理费用本集团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

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

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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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

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2。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

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

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

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9、生物资产

不适用

20、油气资产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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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办公软件、土地使用权、专利特许使用权。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

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

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备注

土地使用权 48年 直线法

办公软件 10年 直线法

专利特许使用权 7年 直线法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

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1。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

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

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

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具体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

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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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2、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

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

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

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

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

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

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

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

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3、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

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

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

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2)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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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

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

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集团

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

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

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集团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

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

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

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

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

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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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

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

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

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6、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集团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

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

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

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

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

权的,在授予日以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

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

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

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

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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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

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

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

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

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28、收入

(1)一般原则

①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

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

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集团确认收入。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集团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国内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产品已经发出并取得买方签收的送货单或托运单时,凭相关单据确认收入;

国外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国外销售全部采用 FOB(Free On Board 离岸价, 指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

完成交货)结算,在办理完毕报关和商检手续时确认收入。

95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其中,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

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金额计量;否则,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

失,则计入递延收益,于费用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

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

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

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

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

9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

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

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

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

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集团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

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重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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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其他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5%

宁波市瑞康光电有限公司 25%

上海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 12.5%

常州利瑞光电有限公司 25%

REFOND(HONG KONG)INVESTMENT DEVELOPMENT

16.5%

LIMITED

2、税收优惠

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已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44201722,证书签发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有效

期3年,据此,本公司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瑞丰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已取得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

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31000542,证书签发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

有效期3年,据此,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瑞丰2015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根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

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 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

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

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6年2月24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瑞丰取得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税收优惠备案通知,2015年按

12.50%征收企业所得税。

9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其他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2,158.08 203.64

银行存款 82,697,725.95 102,006,315.99

其他货币资金 56,896,248.15 66,667,958.01

合计 139,606,132.18 168,674,477.64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定期存款金额为17,428,758.66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39,467,489.49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84,845,361.28 104,265,609.64

商业承兑票据 25,410,052.40 5,585,181.93

合计 110,255,413.68 109,850,791.57

99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12,529,301.75

合计 12,529,301.75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64,655,893.47

合计 64,655,893.47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其他说明

期末,本公司应收票据质押金额为 12,529,301.75 元,系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需提供质押的票据。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5,777,41 5,777,41 5,777,4 5,777,411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2.61% 100.00% 2.19% 100.00%

1.70 1.70 11.70 .70

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210,748, 7,094,86 203,653,5 256,619 8,125,424 248,493,84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95.36% 3.37% 97.35% 3.17%

446.36 2.58 83.78 ,269.06 .58 4.48

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4,482,38 4,482,38 1,213,0 1,213,032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2.03% 100.00% 0.46% 100.00%

2.62 2.62 32.47 .47

的应收账款

10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1,008, 17,354,6 203,653,5 263,609 15,115,86 248,493,84

合计 100.00% 7.85% 100.00% 5.73%

240.68 56.90 83.78 ,713.23 8.75 4.48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江西高飞数码科技有限

5,777,411.70 5,777,411.70 100.00% 公司倒闭

公司

合计 5,777,411.70 5,777,411.70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99,731,464.14 5,991,943.92 3.00%

1至2年 11,013,931.12 1,101,393.11 10.00%

3至4年 3,051.10 1,525.55 50.00%

合计 210,748,446.36 7,094,862.58 3.3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891,593.46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不适用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不适用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75,797,160.21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4.30%,相应计

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2,988,344.53元。

10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不适用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100,858.88 76.68% 1,895,716.41 96.01%

1至2年 334,812.60 23.32% 78,846.59 3.99%

合计 1,435,671.48 -- 1,974,563.00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969,413.36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67.52 %。

其他说明:

7、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489,718.16 880,632.50

合计 489,718.16 880,632.50

(2)重要逾期利息

不适用

10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5,376,19 114,683. 5,261,507 4,403,7 4,338,580.0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100.00% 2.13% 100.00% 65,146.03 1.48%

0.20 18 .02 26.10 7

其他应收款

5,376,19 114,683. 5,261,507 4,403,7 4,338,580.0

合计 100.00% 2.13% 100.00% 65,146.03 1.48%

0.20 18 .02 26.10 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2,717,193.80 81,515.81 3.00%

1至2年 331,673.68 33,167.37 10.00%

合计 3,048,867.48 114,683.18 3.76%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103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9,537.15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 500,471.77 799,010.78

押金 2,327,322.72 2,232,191.80

应收员工社保款 683,952.01 628,373.38

出口退税 2,383.72 627,370.16

其他 1,862,059.98 116,779.98

合计 5,376,190.20 4,403,726.10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深圳市汉海达物业

押金 1,432,000.00 3 年以内 26.64%

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玲涛光电科

关联方往来 900,000.00 1 年以内 16.74% 27,000.00

技有限公司

应收员工社保款 社保 672,099.01 1 年以内 12.50% 20,162.97

青岛海尔零件部采

押金 500,000.00 1 至 2 年 9.30%

购有限公司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

预交电费 326,880.00 1 年以内 6.08% 9,806.40

合计 -- 3,830,979.01 -- 71.26% 56,969.37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不适用

10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不适用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0、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8,072,955.61 28,072,955.61 22,628,964.63 894,924.25 21,734,040.38

在产品 12,508,603.03 12,508,603.03 2,574,315.00 2,574,315.00

库存商品 67,324,384.90 9,881,371.73 57,443,013.17 63,371,917.69 5,922,833.84 57,449,083.85

辅助材料 1,733,688.58 1,733,688.58 969,975.49 969,975.49

委托加工物资 4,172,200.19 4,172,200.19 717,419.38 717,419.38

合计 113,811,832.31 9,881,371.73 103,930,460.58 90,262,592.19 6,817,758.09 83,444,834.10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894,924.25 894,924.25

库存商品 5,922,833.84 7,379,010.55 3,420,472.66 9,881,371.73

合计 6,817,758.09 7,379,010.55 4,315,396.91 9,881,371.73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不适用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不适用

105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 21,104,701.75 21,009,483.32

预缴所得税 1,259,950.48

应收股票期权行权款 3,766,124.58

支付的摊销性质的模具款 5,882,132.54

合计 21,104,701.75 31,917,690.92

其他说明:

(1)待抵扣进项税主要是上海瑞丰本年大量购置固定资产导致产生的待抵扣进项税。

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13,264,700.00 13,264,700.00 3,264,700.00 3,264,700.00

按成本计量的 13,264,700.00 13,264,700.00 3,264,700.00 3,264,700.00

合计 13,264,700.00 13,264,700.00 3,264,700.00 3,264,700.00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被投资单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 本期现金

位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单位持股 红利

10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比例

杭州聚富

3,264,700. 3,264,700.

光电股份 13.52%

00 00

有限公司

陕西增材

制造创业

10,000,000 10,000,000

投资基金 4.00%

.00 .00

(有限合

伙)

3,264,700. 10,000,000 13,264,700

合计 --

00 .00 .00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不适用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单位: 元

可供出售权益工 公允价值相对于 持续下跌时间

投资成本 期末公允价值 已计提减值金额 未计提减值原因

具项目 成本的下跌幅度 (个月)

其他说明

1、根据2013年7月本公司与杭州聚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州聚富”)之股东签订的关于认购杭州聚富15%股份的

认购协议,本公司按协议价认购杭州聚富新增注册资本176.47万元,认购价款和支付方式为:

a:如杭州聚富于本次增资完成之日当月(含当月)后12个月内经审计确认销售收入不超过1.5亿元,本公司支付的认购

价款为人民币176.47万元。

b:如杭州聚富于本次增资完成之日当月(含当月)后12个月内经审计确认销售收入达到或超过1.5亿元,本公司支付的

认购价款为人民币352.94万元。

c:如杭州聚富于本次增资完成之日当月(含当月)后12个月内经审计确认销售收入达到或超过2亿元,本公司支付的认

购价款为人民币529.41万元。

上述增资完成后一年内,杭州聚富经审计确认的销售收入不超过1.5亿元, 本公司按协议价以176.47万元认购杭州聚富

15%的股份。

2014年对杭州聚富进行了增资,本公司增加150.00万元的投资成本。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杭州聚富的投资成

本为326.47万元,本公司对杭州聚富的持股比例为13.52%。

2、根据201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陕

西增材制造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占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人民币2.5亿元)的4%,公司以出资

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本公司对杭州聚富、陕西增材制造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杭州聚富、陕西增材

107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制造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本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将对其的权益投资列入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按成本法计量。

(3)本公司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未见存在减值迹象,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未发生减值。

15、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 权益法下 宣告发放 减值准备

期初余额 其他综合 其他权益 计提减值 期末余额

位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确认的投 现金股利 其他 期末余额

收益调整 变动 准备

资损益 或利润

一、合营企业

华瑞光电

41,331,99 1,719,955 43,051,94

(惠州)

1.94 .85 7.79

有限公司

41,331,99 1,719,955 43,051,94

小计

1.94 .85 7.79

二、联营企业

深圳市玲

涛光电科 33,747,01 4,400,252 38,147,26

技有限公 1.21 .39 3.60

北京中讯

2,800,000 327,101.1 3,127,101

威易科技

.00 0 .10

有限公司

33,747,01 2,800,000 4,727,353 41,274,36

小计

1.21 .00 .49 4.70

75,079,00 2,800,000 6,447,309 84,326,31

合计

3.15 .00 .34 2.49

其他说明

(1)根据华瑞光电的章程,华瑞光电由董事会指导和控制经营,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TCL委派3名,本公

司与裕星光电各派1名,董事长由TCL委派,董事会会议应当有四名以上(含四名)董事出席方能举行,公司一切重大事宜

10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需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应由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因此,华瑞光电受TCL、裕星企业及

本公司共同控制,为本公司之合营企业。

(2)根据玲涛光电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在其董事会中占有1名成员,享有1/3票投票权,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必

须包括瑞丰提名董事在内的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关联交易表决除外)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方为有效”。同时,

玲涛光电的重大决策“须经包含瑞丰在内的持有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审议通过方可执行根据增资协议”,因此,本

公司对玲涛光电具有重大影响。

(3)根据中讯威易修改后的章程,公司设立股东会,不设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

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本公司对中讯威易具有重大影响。

18、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28,361,766.22 28,361,766.22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

28,361,766.22 28,361,766.22

\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28,361,766.22 28,361,766.22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2,598,964.17 2,598,964.17

(1)计提或摊销 261,771.12 261,771.12

(2)其他增加 2,337,193.05 2,337,193.05

3.本期减少金额

109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2,598,964.17 2,598,964.1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5,762,802.05 25,762,802.05

2.期初账面价值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其他说明

期末投资性房地产系本公司为募投项目“LED封装技术及产业化研发中心项目”在智慧广场购置的房产,因智慧广场不

允许机器设备进入,此房产于2015年已对外出租。

1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办公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1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期初余额 86,767,198.71 325,079,990.44 7,102,199.92 4,137,244.46 1,845,861.72 424,932,495.25

2.本期增加金

35,086,473.92 86,330,393.62 153,246.23 12,422,524.20 133,992,637.97

(1)购置 75,745,524.13 153,246.23 1,904,467.33 77,803,237.69

(2)在建工

35,086,473.92 10,584,869.49 45,671,343.41

程转入

(3)企业合

并增加

其他 10,518,056.87 10,518,056.87

3.本期减少金

28,361,766.22 5,174,300.65 22,817.02 22,701.20 33,581,585.09

(1)处置或

5,174,300.65 22,817.02 22,701.20 5,219,818.87

报废

(2)其他 28,361,766.22 28,361,766.22

4.期末余额 93,491,906.41 406,236,083.41 7,232,629.13 4,137,244.46 14,245,684.72 525,343,548.1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704,857.56 71,967,635.41 3,039,976.46 1,581,796.73 522,515.66 79,816,781.82

2.本期增加金

2,103,996.77 35,305,212.85 1,129,615.75 663,632.55 3,398,024.79 42,600,482.71

(1)计提 2,103,996.77 35,305,212.85 1,129,615.75 663,632.55 3,398,024.79 42,600,482.71

3.本期减少金

2,337,193.05 1,097,207.55 4,930.49 63,880.28 3,503,211.37

(1)处置或

1,097,207.55 4,930.49 63,880.28 1,166,018.32

报废

(2)其他 2,337,193.05 2,337,193.05

4.期末余额 2,471,661.28 106,175,640.71 4,164,661.72 2,245,429.28 3,856,660.17 118,914,053.1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1)处置或

报废

11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91,020,245.13 300,060,442.70 3,067,967.41 1,891,815.18 10,389,024.55 406,429,494.97

2.期初账面价

84,062,341.15 253,112,355.03 4,062,223.46 2,555,447.73 1,323,346.06 345,115,713.43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不适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适用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建筑物 91,020,245.13 正在办理中

其他说明

(1)本期计提折旧42,600,482.71元,期末本集团未存在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情况。

(2)期末,本集团未存在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2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宁波瑞康厂房 28,250,382.21 28,250,382.21

宁波瑞康设备 28,205.13 28,205.13 256,410.25 256,410.25

深圳瑞丰设备 4,017.09 4,017.09 147,606.83 147,606.83

11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瑞丰 ERP 软

1,427,781.05 1,427,781.05

宁波宿舍装修 2,264,196.00 2,264,196.00

合计 2,296,418.22 2,296,418.22 30,082,180.34 30,082,180.34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本期转 工程累 其中:本

本期其 利息资 本期利

项目名 期初余 本期增 入固定 期末余 计投入 工程进 期利息 资金来

预算数 他减少 本化累 息资本

称 额 加金额 资产金 额 占预算 度 资本化 源

金额 计金额 化率

额 比例 金额

宁波瑞 28,250,3 4,086,33 32,336,7

其他

康厂房 82.21 7.71 19.92

宁波瑞 256,410. 2,319,34 2,547,54 28,205.1

其他

康设备 25 0.52 5.64 3

深圳瑞

147,606. 2,470,08 2,613,67

丰设备 4,017.09 其他

83 5.49 5.23

深圳瑞

1,427,78 981,788. 2,409,56

丰 ERP 其他

1.05 50 9.55

软件

宁波宿 2,264,19 2,264,19

其他

舍装修 6.00 6.00

深圳厂 298,090. 298,090.

其他

房装修 66 66

上海瑞 5,423,64 5,423,64

其他

丰设备 8.62 8.62

上海瑞 2,749,75 2,749,75

其他

丰厂房 4.00 4.00

30,082,1 20,593,2 45,671,3 2,707,66 2,296,41

合计 -- -- --

80.34 41.50 43.41 0.21 8.22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计提原因

其他说明

工程名称 预算数(万元) 工程投入占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预算比例%

113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宁波瑞康厂房 3,233.00 100.00 100.00 自筹资金

宁波瑞康设备 257.58 100.00 98.90 自筹资金

深圳瑞丰设备 261.77 100.00 99.85 自筹资金

深圳瑞丰ERP软件 240.96 100.00 100.00 自筹资金

宁波宿舍装修 300.00 100.00 75.47 自筹资金

深圳厂房装修 29.81 100.00 100.00 自筹资金

上海瑞丰设备 542.36 100.00 100.00 自筹资金

上海瑞丰厂房 274.98 100.00 100.00 自筹资金

21、工程物资

不适用

22、固定资产清理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专利特许使用权 办公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9,278,517.92 1,606,710.60 30,885,228.52

2.本期增加

2,605,157.38 3,660,377.20 6,265,534.58

金额

(1)购置 2,605,157.38 3,660,377.20 6,265,534.58

11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内部

研发

(3)企业

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

(1)处置

4.期末余额 29,278,517.92 4,211,867.98 3,660,377.20 37,150,763.1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832,375.91 497,779.99 2,330,155.90

2.本期增加

598,041.24 403,878.53 479,335.11 1,481,254.88

金额

(1)计提 598,041.24 403,878.53 479,335.11 1,481,254.88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2,430,417.15 901,658.52 479,335.11 3,811,410.7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

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

26,848,100.77 3,310,209.46 3,181,042.09 33,339,352.32

价值

2.期初账面 27,446,142.01 1,108,930.61 28,555,072.62

115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价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1)本期摊销额1,481,254.88元。

(2)期末本集团未存在抵押、担保的土地使用权。

(3)期末本集团未存在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26、开发支出

其他说明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

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

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

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

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具体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

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11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2)商誉减值准备

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装修费 16,340,339.81 989,812.47 2,854,771.69 14,475,380.59

变压器补偿 519,230.77 69,230.76 450,000.01

合计 16,859,570.58 989,812.47 2,924,002.45 14,925,380.60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7,350,711.81 4,147,155.34 21,998,772.87 3,311,352.48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23,149.91 5,787.48 139,161.41 22,097.72

可抵扣亏损 8,117,402.29 2,029,350.57 4,225,609.52 1,056,402.39

递延收益 39,392,681.87 5,908,902.28 26,302,500.00 4,455,375.00

应付利息 871,512.41 130,726.86

合计 75,755,458.29 12,221,922.53 52,666,043.80 8,845,227.59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收利息 489,718.16 73,457.72 880,632.50 220,158.12

合计 489,718.16 73,457.72 880,632.50 220,158.12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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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期末互抵金额 或负债期末余额 期初互抵金额 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221,922.53 8,845,227.59

递延所得税负债 73,457.72 220,158.12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设备款 6,038,115.68 70,041,891.67

预付工程款 124,820.00 16,733,157.75

合计 6,162,935.68 86,775,049.42

其他说明:

3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 77,895,200.00

信用借款 58,573,078.26

合计 58,573,078.26 77,895,2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3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不适用

33、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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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74,034,397.59 197,175,301.16

合计 174,034,397.59 197,175,301.16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

3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货款 209,351,105.16 258,482,918.02

设备款 6,053,632.57 11,778,724.14

工程款 5,172,737.00 3,538,737.00

合计 220,577,474.73 273,800,379.16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奇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99,042.25 来料品质不良,暂扣款

合计 1,599,042.25 --

其他说明:

36、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货款 3,036,524.16 3,812,294.35

股权款 1,729,002.60

合计 4,765,526.76 3,812,294.35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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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37、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1,338,789.76 121,735,675.13 120,471,642.25 12,602,822.6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8,756,874.10 8,756,874.10

存计划

合计 11,338,789.76 130,492,549.23 129,228,516.35 12,602,822.64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11,338,789.76 113,163,009.21 111,899,117.13 12,602,681.84

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373,827.48 3,373,827.48

3、社会保险费 2,080,168.19 2,080,168.19

其中:医疗保险费 1,473,935.81 1,473,935.81

工伤保险费 153,604.33 153,604.33

生育保险费 452,628.05 452,628.05

4、住房公积金 3,037,934.05 3,037,934.05

其他短期薪酬 80,736.20 80,595.40 140.80

合计 11,338,789.76 121,735,675.13 120,471,642.25 12,602,822.64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8,187,878.24 8,187,878.24

2、失业保险费 568,995.86 568,995.86

合计 8,756,874.10 8,756,874.10

其他说明: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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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11,061,623.92 1,663,326.36

企业所得税 871,774.74 475,896.10

个人所得税 546,210.82 221,139.91

城市维护建设税 144,163.55

教育费附加 102,973.96

其他 15,329.74 19,942.33

合计 12,742,076.73 2,380,304.70

其他说明:

39、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871,512.41

合计 871,512.41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40、应付股利

不适用

4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金 717,285.50 2,117,382.34

往来款 993,141.37 1,887,311.94

房租 416,000.00

其他 5,646.72

合计 2,132,073.59 4,004,694.28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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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42、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不适用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递延收益 5,100,000.00

合计 5,100,000.00

其他说明:

根据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沪临地管委

计【2013 年】150 号),上海瑞丰获得临港地区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补助资金共计 3,825.00万元,并于2013年 12 月

27 日收到首笔补助资金 1,530.00 万元,因该补助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及研制经费投入,因无法区分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

相关的具体金额,本公司将该补助资金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于项目建设期(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按三年平均确认当期损益,2015年度确认当期损益510.00万元。

44、其他流动负债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不适用

47、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具有回购义务的限制性股票 570,730.10 6,964,964.12

其他说明: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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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不适用

49、专项应付款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未决诉讼 123,029.67

合计 123,029.67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21,202,500.00 22,540,000.00 4,349,818.13 39,392,681.87

合计 21,202,500.00 22,540,000.00 4,349,818.13 39,392,681.87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本期新增补助金 本期计入营业外 与资产相关/与收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额 收入金额 益相关

电视背光源用

LED 规模化生产 2,400,000.00 525,000.00 1,875,000.00 与资产相关

项目技术改造

深圳市 LED 电视

背光源工程技术

3,000,000.00 1,056,074.77 1,943,925.23 与资产相关

研究开发中心项

中大尺寸液晶显

示背光源 LED 产 4,950,000.00 430,434.78 4,519,565.22 与资产相关

业化

2014 年新型封装

高光效 LED 光源 5,000,000.00 193,893.20 4,806,106.80 与资产相关

器件产业化项目

大尺寸液晶屏用 4,000,000.00 4,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123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LED 封装器件及

模组研发与应用

高光效低热阻高

可靠性的 LED 照 450,000.00 75,000.00 375,000.00 与资产相关

明封装技术

替代型非定向性

LED 室内照明光

1,076,395.85 161,459.38 914,936.47 与资产相关

源产业化关键技

替代型非定向性

LED 室内照明光

206,104.15 206,104.15 与收益相关

源产业化关键技

大尺寸超薄平板

显示新型背光源

120,000.00 120,000.00 与收益相关

关键技术研究项

基于共晶技术的

LED 封装材料研 1,500,000.00 1,500,000.00 与资产相关

发项目

收财政补助(经

信委 2014 年国家

1,750,000.00 1,750,000.00 与资产相关

工信部项目配套

资金)

基于新型氧化物

透明电极结构的

倒装芯片 CSP 封

600,000.00 600,000.00 与资产相关

装关键技术及其

标准光组件产业

带光学透镜的散

射型室内照明标

840,000.00 840,000.00 与资产相关

准光组件开发与

产业化

LED 照明器件封

装生产线自动化 800,000.00 51,851.85 748,148.15 与资产相关

升级改造

基于共晶技术的

LED 封装材料研 1,500,000.00 1,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发项目

12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收财政补助(经

信委 2014 年国家

250,000.00 250,000.00 与收益相关

工信部项目配套

资金)

瑞丰光电高端

LED 光源研制项 15,300,000.00 1,530,000.00 13,770,000.00 与资产相关

合计 21,202,500.00 22,540,000.00 4,349,818.13 39,392,681.87 --

其他说明:

①基于新型氧化物透明电极结构的倒装芯片CSP封装关键技术及其标准光组件产业化项目系由广东得力光电有限公司

作为项目主要承办方、本公司作为项目参与方进行申报的项目,根据联合申报协议,本公司可获得100.00万元的政府补助,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收到60.00万元。

②带光学透镜的散射型室内照明标准光组件开发与产业化项目系由中山市华艺灯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主要承

办方、本公司作为项目参与方进行申报的项目,根据联合申报协议,本公司可获得140.00万元的政府补助,截止2015年12月

31日,已收到84.00万元。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不适用

53、股本

单位:元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219,139,701 976,874 -1,834,416.00 -857,542 218,282,159.00

其他说明:

2014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公司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自2014年9月2日起至

2015年8月12日止,可行权共计145,169份股票期权。

201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37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

权/解锁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1,629,857份和1,392,307股。行权期限自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15年12月19日止。

2015年度本公司业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期权行权股数为976,874股。截止2015年12月31日,

公司已收到上述股权行权款6,941,205.42元。

201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业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注销回购股权激励限售股为1,834,416.00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到上述股权回购款7,305,643.02元。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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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其他权益工具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43,697,869.70 7,292,249.48 5,471,227.02 245,518,892.16

其他资本公积 1,733,591.22 1,635,523.62 98,067.60

合计 245,431,460.92 7,292,249.48 7,106,750.64 245,616,959.7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2015年度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7,292,249.48元系:①2015年度股票期权行权共计976,874股,行权价款共计为

6,941,205.42元,其中5,964,331.42元计入资本公积,具体详见本附注五、29所述;②本期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对

应的股票期权摊销成本1,327,918.06元由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2015年度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减少5,471,227.02元系:①2015年度股注销回购股权激励限售股共计1,834,416.00

股,回购价款共计为7,305,643.02元,其中5,471,227.02元减少资本公积,具体详见本附注五、29所述。②其他资本公积减少

1,635,523.62元系:本期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对应的股票期权摊销成本1,327,918.06元由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07,605.56元冲减当期损益。

56、库存股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具有回购义务的股权激 7,876,373.12 7,305,643.02 570,730.10

合计 7,876,373.12 7,305,643.02 570,730.1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库存股本期减少7,305,643.02元原因系回购股权激励限售股导致:201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业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注销回购股权激励限售股为1,834,416.00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支付到上述股权回购款

7,305,643.02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不适用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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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8,952,647.34 4,107,628.98 23,060,276.32

合计 18,952,647.34 4,107,628.98 23,060,276.32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164,090,503.26 142,249,765.82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64,090,503.26 142,249,765.8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3,198,655.61 23,833,768.9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107,628.98 1,993,031.55

应付普通股股利 21,913,959.80

期末未分配利润 171,267,570.09 164,090,503.26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916,468,964.00 775,140,922.49 898,875,964.38 748,489,538.60

其他业务 4,463,255.15 2,709,423.41 7,973,311.48 6,519,829.30

合计 920,932,219.15 777,850,345.90 906,849,275.86 755,009,367.90

62、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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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24,344.37

城市维护建设税 2,149,220.92 1,795,747.25

教育费附加 1,824,241.71 1,017,602.42

合计 3,997,807.00 2,813,349.67

其他说明:

各项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四、税项

63、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工资及福利 18,193,077.33 17,628,790.48

运输费 3,368,980.37 4,244,693.84

业务招待费 3,010,281.16 1,982,582.19

差旅费 2,180,499.42 1,930,173.94

展览费和广告费 1,912,370.34 1,525,138.79

汽车费用 517,275.30 571,866.85

房租 693,035.86 495,298.83

办公费 394,655.21 428,656.45

其他 2,760,830.65 1,433,131.90

合计 33,031,005.64 30,240,333.27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研发费用 40,327,929.86 42,431,443.34

工资及福利 16,067,048.68 20,726,206.22

中介机构费用 3,923,393.27 2,216,343.41

房租 1,811,427.86 2,468,251.86

办公费 1,292,447.31 2,673,519.55

折旧费 2,667,766.34 2,160,451.32

水电费 468,584.55 1,516,958.94

装修费 753,069.98 815,217.99

差旅交通费 438,016.34 694,3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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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 826,822.03 756,276.96

运输费 205,814.11 824,390.17

汽车费用 506,573.30 719,852.67

会务费 222,719.50 557,971.18

律师费 9,353.00 358,339.62

税金 1,182,886.75 662,252.14

无形资产摊销 1,197,149.74 743,079.74

其他 1,048,682.22 1,788,724.68

合计 72,949,684.84 82,113,609.83

其他说明:

65、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7,404,335.81 4,434,644.08

减:利息收入 2,622,705.06 1,742,625.50

汇兑损益 180,395.75 281,509.76

手续费及其他 361,060.76 350,904.13

合计 5,323,087.26 3,324,432.47

其他说明:

6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2,288,325.30 8,002,792.94

二、存货跌价损失 7,379,010.55 2,860,576.62

合计 9,667,335.85 10,863,369.56

其他说明:

6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不适用

68、投资收益

单位: 元

129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6,447,309.34 -4,841,642.13

合计 6,447,309.34 -4,841,642.13

其他说明:

69、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189,417.51 0.0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89,417.51 0.02

政府补助 11,686,252.13 9,151,292.47 11,686,252.13

其他 235,699.32 128,365.81 235,699.34

合计 11,921,951.47 9,469,075.79 11,921,951.4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贴是否影 是否特殊补 本期发生金 上期发生金 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响当年盈亏 贴 额 额 与收益相关

品牌推广财

180,000.00 与收益相关

政补助

优化外贸出

口结构资助

8,917.00 与收益相关

资金(出口增

长补贴)

南山区 2015

年国内外发

4,000.00 与收益相关

明专利申请

资助

深圳国内展

会财政补贴 51,78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第一

批专利申请 109,000.00 与收益相关

资助周转金

经信委补助

款(2014 年

18,737.00 与收益相关

德国市场考

察)

13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收南山区

2015 年重点

440,000.00 与收益相关

企事业单位

住房补助款

下拨 2015 年

度第二批进 60,000.00 与收益相关

口贴息补助

安全生产奖

4,000.00 与收益相关

励补助经费

潘火街道(投

80,000.00 与收益相关

创中心)奖励

战略性新兴

产业专项补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潘火街道财

政审计科专 145,000.00 与收益相关

利奖励

南山区经促

局人才安居 400,000.00 与收益相关

专项补贴

“瑞丰”品牌

培育实施推

330,000.00 与收益相关

广项目财政

补助款

深圳市知识

产权优势企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业资助经费

购买设备进

930,000.00 182,626.00 与收益相关

口贴息款

个税手续费

66,376.47 与收益相关

返还

深圳市第四

批专利申请 60,000.00 与收益相关

资助周转金

民营及中小

企业发展专

项资金企业

55,290.00 与收益相关

国内市场开

拓项目资助

13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南山区科技

专项资金第

二批项目补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助(国内外发

明专利补助)

专利补助款 30,000.00 与收益相关

专利补助款 4,000.00 与收益相关

中小企业国

际市场开拓

资金(香港秋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季灯饰展展

位费补助)

南山区科技

专项资金第

四批(国内外 78,000.00 与收益相关

发明专利补

助)

南山区经济

促进局企业

400,000.00 与收益相关

人才安居补

助款

进口贴息补

350,000.00

贴款

递延收益摊

销确认的金 9,449,818.13 6,100,000.00

11,686,252.1

合计 -- -- -- -- -- 9,151,292.47 --

3

其他说明:

递延收益分摊计入的政府补助详见本附注五、26与附注五、28。

70、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629,703.72 183,481.69 629,703.7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629,703.72 183,481.69 629,703.72

其他 100,948.99 483,307.86 100,948.99

合计 730,652.71 666,789.55 730,652.71

13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说明:

7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5,998,237.16 5,332,533.19

递延所得税费用 -3,523,395.34 -2,627,221.60

合计 2,474,841.82 2,705,311.59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35,751,560.76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5,362,613.4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974,685.2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772,172.89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463,924.96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2,473,610.93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966,975.71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

291,402.39

影响(以“-”填列)

所得税费用 2,474,841.82

其他说明

72、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453,550.38 571,732.70

133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往来款 50,067.00 4,826,056.82

政府补贴收入 3,986,434.00 17,001,292.47

其他 220,916.03 128,365.81

租赁收入 989,288.77

合计 5,700,256.18 22,527,447.8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付现的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 29,959,184.92 48,537,181.90

往来款 2,088,620.69 3,800,937.91

其他 361,060.76 632,413.89

合计 32,408,866.37 52,970,533.7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定期存款 20,442,112.58

定期存款利息 1,129,128.76 1,165,688.14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0,790,000.00

合计 42,361,241.34 1,165,688.14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定期存款 8,000,000.00 31,000,000.00

合计 8,000,000.00 31,0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13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承兑汇票保证金 132,156,115.12

利息收入 1,430,940.26

票据贴现收到的现金 31,709,895.83

合计 165,296,951.21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承兑汇票保证金 106,320,874.79 27,719,896.86

承兑汇票贴现利息

回购股票支付的现金 6,394,234.02

合计 112,715,108.81 27,719,896.8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33,276,718.94 23,740,145.68

加:资产减值准备 9,667,335.85 10,863,369.5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42,862,253.83 27,825,768.69

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481,254.88 743,079.7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924,002.45 2,139,345.3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629,703.72 -5,935.82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4,274,715.16 3,263,751.2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447,309.34 4,841,642.1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376,694.94 -2,628,522.7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46,700.40 1,301.1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3,549,240.12 -5,112,649.69

135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47,390,171.55 -134,519,001.23

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89,409,789.71 219,189,127.77

列)

其他 1,432,9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76,421.87 151,774,321.8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 --

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82,709,884.03 71,006,519.6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71,006,519.63 146,676,782.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703,364.40 -75,670,262.81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82,709,884.03 71,006,519.63

其中:库存现金 12,158.08 203.6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82,697,725.95 71,006,315.99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2,709,884.03 71,006,519.63

其他说明:

7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7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56,896,248.15 定期存款以及因开具承兑汇票支付的保

13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证金

应收票据 12,529,301.75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票据

合计 69,425,549.90 --

其他说明:

77、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其中:美元 576,670.23 6.4936 3,744,461.71

欧元 131,694.97 7.0952 934,402.15

港币 100,122.80 0.8378 83,882.88

其中:美元 2,897,904.51 6.4936 18,817,832.73

欧元 97,648.87 7.0952 692,838.26

港币 962,779.08 0.8378 806,616.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中:美元 683,500.00 6.4936 4,438,375.60

预收账款

其中:美元 289,567.34 6.4936 1,880,334.48

欧元 23,462.68 7.0952 166,472.41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 3,650,789.09 6.4936 23,706,764.03

欧元 1,819.00 7.0952 12,906.17

日元 5,016,045.00 0.0539 270,364.83

短期借款

其中:美元 3,784,199.56 6.4936 24,573,078.26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78、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137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2)合并成本

不适用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13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本期通过新设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REFOND(HONG 民营企业 中国香港 -- 民营企业 10万元港币

KONG)INVESTMENT

DEVELOPMENT LIMITED

续1:

子公司全称 组织机构 经营范围 持股 表决权 是否合并报

代码 比例% 比例% 表

REFOND(HONG 2168619 进出口贸易、货物仓储、投融资等 100.00 100.00 是

KONG)INVESTMENT

DEVELOPMENT

LIMITED

续2:

子公司全称 期末实际出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 少数股东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

资额(万元) 净投资的其他项目余 权益 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REFOND(HONG 10.00万元港币 -- -- --

KONG)INVESTMENT

DEVELOPMENT LIMITED

说明:根据2014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015年3月6日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万元港币投资

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REFOND(HONG KONG)INVESTMENT DEVELOPMENT LIMITED,2015年4月3日香港瑞丰完成

注册登记。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宁波市瑞康光电

宁波市 宁波市 制造企业 100.00% 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

上海瑞丰光电子 上海市 上海市 制造企业 62.50% 37.50% 出资设立

139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有限公司

常州利瑞光电有

常州市 常州市 制造企业 51.00% 出资设立

限公司

REFOND(HONG

KONG)INVEST

MENT 香港 香港 民营企业 100.00% 出资设立

DEVELOPMEN

T LIMITED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损益 派的股利

常州利瑞光电有限公司 49.00% 78,063.33 474,440.02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司

流动资 非流动 资产合 流动负 非流动 负债合 流动资 非流动 资产合 流动负 非流动 负债合

名称

产 资产 计 债 负债 计 产 资产 计 债 负债 计

常州利

瑞光电 2,431,18 69,681.8 2,500,86 1,532,62 1,532,62 742,409. 86,125.8 828,535. 19,603.7 19,603.7

有限公 5.08 7 6.95 2.01 2.01 86 9 75 3 3

14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额 金流量 额 金流量

常州利瑞光

5,629,769.34 159,312.92 159,312.92 -36,403.55 1,635,844.48 -191,067.98 -191,067.98 -802,303.61

电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不适用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合营企业或联营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营企业投资的会

企业名称 直接 间接

计处理方法

华瑞光电(惠州)

惠州市 惠州市 制造业 25.00% 权益法

有限公司

深圳市玲涛光电

深圳市 深圳市 制造业 15.00% 权益法

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讯威易科

北京市 北京市 制造业 28.00% 权益法

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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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华瑞光电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华瑞光电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176,191,798.12 134,489,809.27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60,312,387.90 87,735,799.12

非流动资产 48,203,033.51 48,764,304.66

资产合计 224,394,831.63 183,254,113.93

流动负债 52,187,040.49 17,926,146.16

负债合计 52,187,040.49 17,926,146.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72,207,791.14 165,327,967.77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43,051,947.79 41,331,991.94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43,051,947.79 41,331,991.94

营业收入 139,245,435.55 54,677,845.34

财务费用 -3,695,307.29 -3,451,275.62

所得税费用 1,718,078.21 30,578.66

净利润 6,879,823.37 -34,354,613.36

综合收益总额 6,879,823.37 -34,354,613.36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191,790,507.79 92,003,955.45

非流动资产 42,085,573.00 27,551,516.02

资产合计 233,876,080.79 119,555,471.47

流动负债 135,872,451.33 50,008,923.90

非流动负债 316,500.00

负债合计 136,188,951.33 50,008,923.90

净资产 97,687,129.46 69,546,547.57

14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97,687,129.46 69,546,547.57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14,653,069.42 10,431,982.14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38,147,263.60 33,747,011.21

营业收入 186,306,647.23 140,857,123.12

净利润 29,335,015.92 24,980,074.74

综合收益总额 29,335,015.92 24,980,074.74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327,101.10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1,168,218.20

--综合收益总额 1,168,218.20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不适用

143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重要的共同经营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不适用

6、其他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

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

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

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

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本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

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集团会

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

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

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集团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34.30%(2014年:38.76%);本集团其

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总额的71.26%(2014年:75.71%)。

(2)流动性风险

14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

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

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集团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

度为人民币2.7824亿元。

期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末数

项 目 六个月以内 六个月至一年以 一年至五年以 五年以上 合计

内 内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5,857.31 -- -- -- 5,857.31

应付票据 17,403.44 -- -- -- 17,403.44

应付账款 22,057.75 -- -- -- 22,057.75

应付利息 87.15 -- -- -- 87.15

其他应付款 213.21 -- -- -- 213.21

金融负债合计 45,618.86 -- -- -- 45,618.86

期初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初数

项目 六个月以内 六个月至一年以 一年至五年以 五年以上 合计

内 内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5,789.52 2,000.00 -- -- 7,789.52

应付票据 19,717.53 -- -- -- 19,717.53

应付账款 27,380.04 -- -- -- 27,380.04

其他应付款 400.47 -- -- -- 400.47

金融负债合计 53,287.56 2,000.00 -- -- 55,287.56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

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

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短期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

145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

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集团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集团利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

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由于定期存款为短期存款,故银行存款的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并不重大。

本集团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金融负债

其中:短期借款 58,573,078.26 77,895,200.00

合 计 58,573,078.26 77,895,200.00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

其中:货币资金 139,606,132.18 168,674,477.64

合 计 139,606,132.18 168,674,477.64

于 2015 年12 月31 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 个基点,而其它因素保持不变,本集团的净利润

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1.23万元(2014年12 月31 日:2.04万元)。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

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

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

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

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

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

本集团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列示见本附注项目注释其他之外币货币性项目说明。

2、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

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

务。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

44.44%(2014年12月31日:48.55%)。

14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不适用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和金额

于 2015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不存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

(2)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项目和金额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

据、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

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适用

9、其他

不适用

147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不适用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

其他说明:

1.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名 称 与本公司关系 直接拥有本公司股份比例% 性 质

龚伟斌 实际控制人 31.68 自然人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情况(续):

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龚伟斌 68,116,202.00 1,026,200.00 -- 69,142,402.00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2。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康佳) 本公司股东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集团) 东莞康佳控股股东

博罗康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康佳集团子公司

昆山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康佳集团子公司

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康佳集团子公司

惠州市华瑞光源科技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子公司

林常、柯汉华、李莉、吴强、龙胜、陈景琳 本公司之股东、董事、副总经理

张会生、李丽、葛光锐 独立董事

胡建华、丁中渠、张丹 监事

庄继里 财务总监

其他说明

14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不适用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博罗康佳精密科技

采购材料 25,716,249.55 否 16,539,304.45

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83,389,407.80 113,173,568.34

昆山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869,205.18

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74,437.94

惠州市华瑞光源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3,892,938.11 14,371,651.72

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3,768,176.24 525,544.06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

机器设备 587,810.00 260,000.00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298,284.00 235,313.0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不适用

149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北京中讯威易科技有限

9,000,000.00 2015 年 11 月 05 日 2016 年 11 月 04 日 否

公司

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

20,000,000.00 2015 年 07 月 10 日 2016 年 07 月 09 日 否

限公司

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

10,000,000.00 2015 年 07 月 17 日 2016 年 07 月 16 日 否

限公司

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

10,000,000.00 2016 年 01 月 26 日 2017 年 01 月 25 日 否

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938,100.00 2,987,100.00

(8)其他关联交易

不适用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

应收账款 29,190,125.38 875,703.76 19,835,432.59 595,062.98

公司

东莞康佳电子有限

应收账款 710,047.10 21,301.41 254,773.58 7,643.21

公司

15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惠州市华瑞光源科

应收帐款 739,025.31 22,170.76 4,562,485.24 136,874.56

技有限公司科技

昆山康佳电子有限

应收帐款 1,016,970.08 30,509.10

公司

安徽康佳电子有限

应收帐款 87,092.40 2,612.77

公司

深圳市玲涛光电科

其他应收款 900,000.00 27,000.00

技有限公司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博罗康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应付账款 15,746,147.84 7,453,269.37

7、关联方承诺

不适用

8、其他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0.00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976,874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1,629,859.00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为 6.918 元/股;预留部分的股票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期权为 13.82 元/股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2016 年

其他说明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5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 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Black-Scholes 模型

预计可达到行权条件,即假设员工服务期可达到相当的年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限。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16,664,000.00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0.00

其他说明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2年12月20日,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462.33万元;预留部分的股票

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3年8月13日,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354.34万元。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股份支付的修改情况 2013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

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预留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份额512.7123万份,行权价格由13.92元/股调整为7.018

元/股,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为53.45万份,预留部

分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为47.51万股。

股份支付的终止情况

5、其他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资本承诺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合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公司

拟使用自筹资金4,940 万元与深圳市康成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成亨”)及其指定的投资者、深圳市瑞康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管理公司”)联合发起设立深圳市瑞康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名称以工商局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并购基金”),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并购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

业,总规模2 亿元人民币。

15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经营租赁承诺

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期末数 期初数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9,972,684.00 8,592,000.00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9,490,457.00 8,592,000.00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9,048,000.00 8,592,000.00

以后年度 41,432,000.00 40,812,000.00

合 计 69,943,141.00 66,588,000.00

(3)其他承诺事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立案时间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法院 标的额 案件进展

情况

2015年11月 本公司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货款纠纷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 1,061,659.00 二审中

2015年11月 奇力光电 本公司 货款纠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 383,682.97 审理中

科技股份 民法院

有限公司

2016年1月 本公司 深圳市睿成光电科技有限公 货款纠纷 深圳观澜人民法院 489,554.45 审理中

2016年1月 本公司 杭州聚富,王万川等 货款纠纷 深圳南山区人民法 11,200,646.60 审理中

2016年1月 本公司 沈阳新星实业有限公司 货款纠纷 沈阳大民屯法院 697,172.60 审理中

合 计 13,832,715.62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不适用

153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4,365,643.18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4,365,643.18

3、销售退回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16年1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王伟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号]批准,本公司通过向王伟权、彭小玲以及特定投资者龚伟斌、TCL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及海通定增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3,700,437股,

由玲涛光电上述股东以其持有的玲涛光电股权价值中股份支付对价人民币106,000,000.00元及由特定投资者龚伟斌、TCL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及海通定增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其投入的货币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认购。

玲涛光电股权价值由京都中新资产评估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京都中新

评报字(2015)第【0063】号),玲涛光电2015年6月30日的评估价值定为人民币23,764.78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最终确定

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部分金额为9,400万元,股份支付对价部分为106,000,000.00元。2016

年1月12日上述股权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变更登记注册手续,本公司取得玲涛光电100%股权。同时,本公司于2016

年1月20日已收到特定投资者龚伟斌、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及海通定增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入

的募集配套资金2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商股票发行费用2,700,000.00元(其中:承销费2,700,000.00元自溢价收入中扣除)

后的剩余款项197,300,000.00元。

截至2016年4月14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2)未来适用法

2、债务重组

不适用

15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不适用

8、其他

(1)公司已决议注销登记的限制性股票

2013年11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1。根据本次董事会的决议,本公司申请回购注销已获授尚未获准行权股票59,388股,

回购价格为3.44元/股。

155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4年5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2。根据本次董事会的决议,本公司申请回购注销已获授尚未解锁股票118,774股,

其中39,591股每股回购价3.44元,79,183股每股回购价格7.21元。

2014年12月12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9。根据本次董事会的决议,本公司申请回购注销已获授尚未解锁股票59,388股,回

购价格为3.44元/股。

2015年4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4。根据本次董事会的决议,本公司申请回购注销已获授尚未解锁股票1,596,866

股,其中1,412,104股每股回购价3.44元,184,762股每股回购价格 7.21元。

以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1,834,416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8月14日出具致同验字

(2015)第441ZC0397号验资报告,2015年11月3日,公司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5,777,41 5,777,41 5,777,4 5,777,411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2.62% 100.00% 2.20% 100.00%

1.70 1.70 11.70 .70

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210,217, 7,063,73 203,153,3 256,133 8,110,856 248,022,80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95.35% 3.36% 97.34% 3.17%

117.85 6.38 81.47 ,664.25 .44 7.81

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4,482,38 4,482,38 1,213,0 1,213,032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2.03% 0.46%

2.62 2.62 32.47 .47

的应收账款

220,476, 17,323,5 203,153,3 263,124 15,101,30 248,022,80

合计 100.00% 7.86% 100.00% 5.74%

912.17 30.70 81.47 ,108.42 0.61 7.8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15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江西高飞数码科技有限

5,777,411.70 5,777,411.70 100.00% 公司倒闭

公司

合计 5,777,411.70 5,777,411.70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99,417,083.44 5,982,512.50 3.00%

1至2年 10,796,983.31 1,079,698.33 10.00%

3至4年 3,051.10 1,525.55 50.00%

合计 210,217,117.85 7,063,736.38 3.36%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222,230.09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75,797,160.21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4.38 %,

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2,988,344.53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不适用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不适用

157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4,756,84 104,412. 4,652,427 3,826,0 3,760,928.8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100.00% 2.20% 100.00% 65,146.03 1.70%

0.20 68 .52 74.90 7

其他应收款

4,756,84 104,412. 4,652,427 3,826,0 3,760,928.8

合计 100.00% 2.20% 100.00% 65,146.03 1.70%

0.20 68 .52 74.90 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2,374,843.80 71,245.31 3.00%

1至2年 331,673.68 33,167.37 10.00%

合计 2,706,517.48 104,412.68 3.86%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9,266.65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

15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 500,471.77 864,561.98

押金 2,050,322.72 1,654,540.60

应收员工社保款 672,099.01 628,373.38

出口退税 2,383.72 627,370.16

其他 1,531,562.98 51,228.78

合计 4,756,840.20 3,826,074.90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深圳市汉海达物业管

押金 1,432,000.00 1 至 2 年 30.10%

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

往来 900,000.00 1 年以内 18.92% 27,000.00

有限公司

应收员工社保款 社保 672,099.01 1 年以内 14.13% 20,162.97

青岛海尔零件部采购

保证金 500,000.00 1 年以内 10.51%

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

往来 230,030.28 1 至 2 年 4.84% 23,003.03

限公司

合计 -- 3,734,129.29 -- 78.50% 70,166.00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不适用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不适用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不适用

159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290,589,270.00 290,589,270.00 290,510,000.00 290,510,000.00

对联营、合营企

84,326,312.49 84,326,312.49 75,079,003.15 75,079,003.15

业投资

合计 374,915,582.49 374,915,582.49 365,589,003.15 365,589,003.15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本期计提减值准 减值准备期末余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备 额

宁波市瑞康光电

140,000,000.00 140,000,000.00

有限公司

上海瑞丰光电子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有限公司

常州利瑞光电有

510,000.00 510,000.00

限公司

REFOND(HONG

KONG)INVESTM

ENT 79,270.00 79,270.00

DEVELOPMENT

LIMITED

合计 290,510,000.00 79,270.00 290,589,270.00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本期增减变动

权益法下 宣告发放 减值准备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其他综合 其他权益 计提减值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确认的投 现金股利 其他 期末余额

收益调整 变动 准备

资损益 或利润

一、合营企业

华瑞光电

41,331,99 1,719,955 43,051,94

(惠州)

1.94 .85 7.79

有限公司

16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331,99 1,719,955 43,051,94

小计

1.94 .85 7.79

二、联营企业

深圳市玲

涛光电科 33,747,01 4,400,252 38,147,26

技有限公 1.21 .39 3.60

北京中讯

2,800,000 327,101.1 3,127,101

威易科技

.00 0 .10

有限公司

33,747,01 2,800,000 4,727,353 41,274,36

小计

1.21 .00 .49 4.70

75,079,00 2,800,000 6,447,309 84,326,31

合计

3.15 .00 .34 2.49

(3)其他说明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915,180,119.65 773,194,734.21 904,608,593.87 764,813,484.30

其他业务 64,519,373.13 62,692,131.26 88,930,720.23 87,627,922.99

合计 979,699,492.78 835,886,865.47 993,539,314.10 852,441,407.29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6,447,309.34 -4,841,642.13

合计 6,447,309.34 -4,841,642.13

6、其他

不适用

16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29,703.7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11,686,252.13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4,750.33

减:所得税影响额 638,316.8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0.00

合计 10,552,981.8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

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

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14% 0.1513 0.15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3.50% 0.1032 0.1032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6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不适用

4、其他

不适用

163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

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在其它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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