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会生)

来源:深交所 2016-04-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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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会生

本人作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

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

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

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充分的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1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汇

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5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

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

弃权票。

2015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事会次数 次数 位次数 自出席会议

9 9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

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2015年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关于补选陈

璟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聘请陈璟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案》、《关于为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

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2015年2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1

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2015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14

年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管2014年薪酬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2015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对外

投资合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2015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修改公

司为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作废

并注销部分期权的的议案》、《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2015年6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对〈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以及预留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在2015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关联

方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2015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为北京中讯威易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在2015年9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评

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常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提前到公司对现场进行考察,

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募集资金

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进展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日常积极的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保持沟通和交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行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15 年按照公

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积

极参与公司相关日常工作。充分发挥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

用。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3、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

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

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

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15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2016 年,我将一如既

往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勉、忠

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

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张会生

201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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