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控股: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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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6-47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上

午在深圳中洲控股中心 3913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监事。董事吴天洲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王道海代为行使董事职权,独立董事张

立民以视频形式出席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授权及亲自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

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日波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 2016-49 号公告《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姚日波、谭华森、

申成文、贾帅已回避表决。

二、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关于制定<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为规范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之规定,公司制定了《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见巨潮

资讯网。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姚日波、谭华森、

申成文、贾帅已回避表决。

三、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进行审议;

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做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

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姚日波、谭华森、

申成文、贾帅已回避表决。

四、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

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的房地产业务进行了详细的自查,

并出具了《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的专项自

查报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也针对该专项自查报

告有关的事项出具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 2016-52 号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成立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

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监局《深圳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委员会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成立信息披露委员会

并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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