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财务顾问对太空板业重大资产购买项目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委托,
担任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之
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无其他利益关系,就本次
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各方承
诺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所提供信息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文
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
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已经提交本
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七、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本独立财务顾问及经办人员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不存在最近三年被中国证监会作出
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八、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
顾问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太空板业重大资产购买项目在充分尽职调
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之盖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