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之专项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一六年四月
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东医疗”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万东医疗拟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并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2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
行了 24,985,803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发行价格为 35.22 元/股,共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 879,999,981.6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37,456.87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7,362,524.79 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划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043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高性能DR、MRI、CT影像诊断
1 30,521 30,521
设备产业化项目
2 医学影像云平台项目 10,000 10,000
3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5,000 5,000
4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21,950 21,950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529 20,529
合计 88,000 88,000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情况
1、已经完成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
截至 2016 年 1 月 27 日,公司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元) 借款日期 合同还款日期 实际还款日期
工商银行王府井支行 30,000,000.00 2014-12-18 2015-6-17 2015-6-17
工商银行王府井支行 30,000,000.00 2015-3-9 2015-9-8 2015-8-31
建设银行望京支行 50,000,000.00 2014-10-31 2015-10-30 2015-10-30
交通银行天坛支行 50,000,000.00 2015-4-14 2015-12-25 2015-12-25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30,000,000.00 2015-1-23 2016-1-23 2015-12-29
民生银行东单支行 29,500,000.00 2015-1-30 2016-1-30 2015-12-29
合计 219,500,000.00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监
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1,950 万元置换截至
2016 年 1 月 27 日预先已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 21,95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截至 2016 年 1 月 27 日的《关于华润万东医疗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090 号的鉴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完成置换。
2、本次拟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6 年 1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高性能 DR、MRI、CT 影像诊断
设备产业化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内容 DR MRI CT 合计
场地基建 3,098,630.49 531,630.00 761,428.50 4,391,688.99
设备购置 684,560.00 - - 684,560.00
研发材料 37,238,529.71 20,396,587.51 - 57,635,117.22
合计 41,021,720.20 20,928,217.51 761,428.50 62,711,366.21
截至 2016 年 1 月 1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高性能 DR、MRI、CT
影像诊断设备产业化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6,271.14 万元,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090 号的鉴证报告。
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华
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非公开
发行资金的募集和使用情况,公司拟用募集资金 6,271.14 万元置换截至 2016 年
1 月 15 日预先已投入高性能 DR、MRI、CT 影像诊断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自筹资
金 6,271.14 万元。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截至
2016 年 1 月 15 日的《关于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090 号的
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对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经核查,中金公
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置换金额不超过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中金公司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同意此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 挺 刘华欣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