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6-019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4 月 15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14 日-2016 年 4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5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4 日 15:00
-4 月 15 日 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108 号海航实业大厦 16 层
海航投资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戴美欧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7 人,代表股份 296,360,88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0.72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86,077,2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00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4 人,代表股份
10,283,6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190%。
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6 人,代表股份 10,584,465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74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00,8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4 人,代表股份
10,283,6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19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冯
雪、章懿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528,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947%;反对
6,831,8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05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2,5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536%;反对
6,831,8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46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528,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947%;反对
6,831,8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05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2,5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536%;反对
6,831,8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46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3、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528,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947%;反对
6,831,8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05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2,5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536%;反对
6,831,8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46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冯雪、章懿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