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6-09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预计公司 2016 年与中国普天信息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同受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控制的关联人将发生日常关
联交易。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人: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股份)、普天东方通
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集团)。
2、交易内容:销售 SIM 卡、充值卡及测试卡;购买金融终端、增值业务系统产品;
租赁。
3、2016年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2015年度同
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466.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型 按产品细分 交易方 上年实际发生的总金额
销售商品 银行磁条及充值卡 普天股份 普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42.14
销售商品 JAVA应用软件 普天股份 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5.84
销售商品 JAVA应用软件 东信集团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64
采购商品 印刷板材 东信集团 杭州东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91.77
租赁 办公用房 东信集团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3.99
租赁 办公用房 东信集团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56.31
租赁 交通工具 东信集团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6.55
租赁 交通工具 东信集团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8.65
合计 -- -- 466.89
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基本情况
1、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9 亿元,经济性质为股份有限
公司,法定代表人邢炜,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上地二街 2 号,经营范
围为通信及终端设备、网络通信设备及终端、广播电视系统及终端、计算机及软件、系
统集成、光电缆、邮政专用设备及相关的配套元器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服务;承
包境内外工程及招标代理、工程施工承包、工程规划、设计、监理;机电产品、机械设
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生产、销售、维修;实业投资;技术转让、咨询、服务;进出
口业务。
2)关联关系
普天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受中国普天信息
产业集团公司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普天股份资产状况良好,运作规范。公司与其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形成坏帐的
可能。
4)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16 年,公司预计向普天股份销售充值卡、SIM 卡不超过 300 万元。
2、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900,000,000 元,经济性质为有限公
司,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三路 398 号,法定代表人徐名文,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服务、
培训、批发、零售;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元器件;承包;通信设备
工程;咨询;经济信息(除证券、期货、商品中介);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服务;自
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制造、加工;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元器件。
2)关联关系
东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受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东信集团为公司是国资委下属二级企业,坚持“产业规模更实、发展质量更优、可
2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发展能力更强”的指导思想,是通信、金融电子、智能卡及系统、增值业务及软件
等领域的国内高科技产业集团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其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
形成坏帐的可能。
4)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16 年,公司预计向东信集团销售产品不超过 100 万元,向东信集团购买金融终端、
增值业务系统产品不超过 400 万元,与东信集团关于办公用房租赁、交通工具租赁不超
过 200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以关联公
司在招标活动中的投标报价为依据,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变动由双方协商调整。公司
与关联企业间的关联交易价格和无关联关系第三方同类商品交易价格基本一致,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为通信行业企业,其在研发、生产、销售等多个经营环节对我公司产品
有需求。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
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很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
联方的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6 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未签署框架协议,系根据关联方每次业务需
求,采用签订订单或合同的形式进行交易。
六、回避表决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张泽熙先生、
周忠国先生、倪首萍女士、郭端端先生、陈根洪先生作为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交易对方
的法人单位或者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董事被认定为关联董事,
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普天股份、东信集团发生的 SIM 卡、充值卡及测试
3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卡销售,购买金融终端、增值业务系统产品以及租赁事项,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对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16 日巨潮
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