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773 证券简称 西藏城投 编号:临2016-017号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
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小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与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
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的《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
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的《公
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
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
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五、监事会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
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的《公司
201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监事会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
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
况与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的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意董事会
编制的《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
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不超过 10 亿
元(含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类型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用于定期
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在以上限额内的具体实施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
司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利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或定期存单管
理,投资类型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用于定期存单、协定存款
等,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在以上限额内的具体实施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对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上述“议案一”和“议案二”)
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 2015 年的经营成果
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
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