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
关规定,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1702 号文核准,公司向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 7 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542 万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41,538,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99,702,212.00 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3 月 4 日全部到
账,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3】
第 0051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资金 1,425,145,619.57 元。
按此计算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应为 274,556,592.43 元;专户存款实际余额
为 357,429,738.60 元,较前述计算专户存款余额多出 82,873,146.17 元,产生此项
差异的原因是:
(1)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累计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为
58,209,113.55 元,其中 2015 年 1-12 月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11,405,999.66
元。
(2)因支付资金安排需要,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代垫募集资金
专户支付《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支出 4,877,366.93 元、《一体化电容
式触摸屏项目》支出 19,786,665.69 元。2016 年 4 月 8 日,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归 还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自 有 资 金 代 垫 支 付 金 额
24,664,032.62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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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3-003),
201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13-008)。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3-019),2013 年 6 月,
公司、重庆莱宝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另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
技园支行开设的募资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开设的募资专户存
储的资金,分别转至重庆莱宝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已完成注销;原《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各签署方的权利及义务即终止。截止目前,该《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 357,429,738.60
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余额 其中:存款利息
兴业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274,288,765.71 44,154,883.28
平安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72,993,560.64 13,223,653.20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两江分行 10,147,412.25 830,577.07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 357,429,738.60 58,209,1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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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9,970.2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80.1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2,514.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投 本年度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是否达到预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资进度(%) 实现的
目(含部 投资总额 额(1) 额 入金额(2) 态日期 计效益 生重大变
(3)=(2)/(1) 效益
分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
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 否 67,000.00 67,000.00 9,596.26 63,194.54 94.32 2014 年 09 月 05 日 否注 1 否
126,856.60
中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 否 78,000.00 78,000.00 881.10 77,549.81 99.42 2014 年 09 月 05 日 否注 2 否
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 否 24,970.22 24,970.22 602.74 1,770.21 7.09 2014 年 09 月 05 日 - 不适用 注3
否
126,856.6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69,970.22 169,970.22 11,080.10 142,514.56 83.85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注 1: 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的投入金额主要为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包括中尺寸 OGS 项目和小尺寸 OGS 项目,以下简称“O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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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公用的厂房和 G5 CTP Sensor 等建设投入分摊金额。鉴于深圳莱宝以小尺寸 OGS 为主且已批量生产,受市场订单因素,重庆莱宝的小尺寸
OGS 后段工序专用生产设备尚未投入,因此报告期内尚未产生效益。
根据公司 2012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公告内容(公告编号:2012-020),为统
一披露口径,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系项目 2015 年度实现的销售收入。以下如无特别说明,“报告期实现的效益”均依此定义。
注 2:《中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自 2014 年 7 月起批量生产,但尚未达到设计产能。
注 3:《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为研发性质,不产生直接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无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不适用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不适用
整情况
适用
为加快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用自筹资金 359,292,334.76 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厂房前期建设及一体化电容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触摸屏部分设备进行了先期投入。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2013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置换情况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实施的意见。(具体参见 2013 年 6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巨潮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2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不适用
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不适用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将按照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逐步投入到募集资金项目中。
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无
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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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实施方式、地点变更
情况。
3、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置换募集资金情况
为加快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用自筹资金
359,292,334.76 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厂房前期建设及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部
分设备进行了先期投入。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
2013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实施的意见。(具体参见 2013
年 6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3-023)。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
关的贷款或使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报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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