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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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6-014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在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五号路 9 号的公司光明

工厂三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于 2016 年 4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

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参加会议董事 12 人。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臧卫东先

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 2015 年度工

作报告》。

二、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 2015 年度工

作报告》。

该工作报告详见《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独立董事李淳、柳木

华、屈文洲、张百哲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 度股 东 大会上 述 职。 述 职 报告详 见 公司指 定 的信息 披 露网站 巨 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工作报告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

该报告详见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四、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该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报

告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五、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 2015 度实现净利润-591,087,362.38 元,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本期无需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未分配利润 1,071,529,217.68

元,减本期已分配 2014 年度现金股利 14,116,323.20 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466,325,532.10 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368,150,016.70 元,根据有

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执行合并会计报表、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因此,公

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应为 368,150,016.70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 2,076,260,412.00 元,其中可用于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 2,076,263,052.00 元(均为资本溢价)。

鉴于公司 2015 年度经营业绩大幅亏损,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

(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 2016 年资金需求状况等因

素,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

201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的,按股

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作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详见 2016 年 4 月 16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及《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六、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

年报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

要 刊 登 在 2016 年 4 月 16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15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2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报告需提请公

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和《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15 年度)》。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自 查 表 及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社会

责任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

责情况报告(2015 年度)的议案》。

该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支

付其 2016 年度审计报酬为 65 万元。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改选的

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臧卫东、廖林、陈振龙、赖德明、侯挺、李绍宗、梁新辉、王行村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侯选人;张百哲、熊楚熊、蒋大兴、杜文君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

3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董事之日止。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下午 2:30 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16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附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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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臧卫东:男,1966 年 1 月出生,汉族,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北京市财政局工业

企业管理处办事员、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6

年 1 月至 2001 年 10 月,在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公司任职,历任计划财务部副经理、

计划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1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

资有限公司(更名后公司名称: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以下同此说明)董事、副总经

理;2015 年 12 月至今,任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

司董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

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陈振龙:男,1961 年 1 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6

年 5 月—2009 年 12 月,任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科技项目管理主管。

2009 年 12 月至今,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发展部项目管理二处处长。未持有本

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廖林:1966 年 3 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1988 年 7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广东省乳源县冶金矿产总公司技术员、技术科长;1993 年 11 月至 1996 年 4

月,任中国有色总公司鑫泉技术贸易公司项目经理;1996 年 4 月至 2006 月 12 月,任金

瓷科技实业发展公司项目主管,2006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

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管;2008 年 1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

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规划与投资项目管理部副经理、规划投资部副

经理;2011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经理。2007 年 3 月至 2013

至 4 月,曾任本公司监事。未持有莱宝高科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赖德明:男,1965 年 2 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9 年

至今,就职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清欠办主任、资产管理部总监、

天健物业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建业集团公司董事、深圳市建工集团公司监事、喀什深圳

城有限公司监事,现任职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监。未持有本

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5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侯挺:男,1970 年 11 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7 年

10 月入职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任布龙路项目部副总经理。2012 年 9 月入职深圳市

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经营管理部总监。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李绍宗:男,1964 年 2 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北京玻璃研究

所真空室助理工程师,中国东方技术实业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光通发展有限公司光纤部

工程师,深圳市国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深圳市恩地

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 年 10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2007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10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与本公

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 1,662,124

股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梁新辉:男,1973 年 4 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天勤会

计师事务所经理、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

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授薪合伙人等职务,为本公司 IPO 审计报告及 2006 年度审计报告

的签字注册会计师。2007 年 9 月从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辞职后入职本公司。2008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

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王行村:男,1977年12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2月9日,获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聚友(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投资

部投资经理。2004年2月入职本公司工作,曾任资产经营部项目经理、副经理;2010年

10月至今,任资产经营部经理;2007年3月至2014年8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

2月至2014年8月,任深圳市莱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3月至今,任深圳莱宝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

董事会秘书;2014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2,000股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6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张百哲:男,1943 年 5 月出生,学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清华大学、北

京清华液晶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清华液晶材料公司副总经理、京东方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 年 10 月至今,

兼任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董事;1997 年 8 月至今,兼任深圳清溢光电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2010 年 10 日至今,兼任京东方(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咨询委员

会委员。2013 年 4 月至今,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0 月至今,兼任南京华东电

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

10、熊楚熊:男,1955年5月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博士学位,曾任职深

圳大学会计学教授,2015年6月从深圳大学退休。1980年至1982年,在重庆市二轻局生

产处工作;1982年至1984年,在重庆市南岸皮革厂任会计;1987年至1989年在重庆大学

管理学院任教;1992年8月至2015年6月,在深圳大学财会学院任教,历任深圳大学会计

学教授、深圳大学财会学院院长。现兼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药集团

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沙河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3年12月至2010年4月,曾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

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

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1、蒋大兴:男,1971年6月出生,法学博士。1999年7月至2008年2月,在南京大

学法学院工作,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2008年3月至2014年1月,任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14年2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

生导师、北京大学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

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仲裁委

员会仲裁员、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委员会专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学院)兼职教授、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2、杜文君:女,1968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宝安集团电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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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程序员、君安证券公司研究所IT研究组组长,2007年至2008年11月任国泰君安证券收

购兼并总部董事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10年6月任国泰君安创新投资公司投资总监,

2010年7月至2012年1月任国海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2年2月至今,在国海创新资

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职总经理,现任职董事长兼总裁,兼任深圳市燃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

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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