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化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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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华昌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化工”、“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华昌化工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 年 8 月,华昌化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昌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59 号),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 13,500 万股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6.8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2,745.00 万元;2015

年 8 月 14 日,海通证券将收到的认购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2,965.00 万元后的资金

89,780.00 万元汇入发行人开设的人民币账户(其中,中国银行张家港市梁丰支行,账号

为 544367250633 的 账 户 45,000 万 元 ; 交 通 银 行 张 家 港 市 人 民 路 支 行 , 账 号 为

325387506018800000964 的账户 44,780 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 W[2015]B109 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8 月 17 日,公司募集

资金总额为 92,745.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093.7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89,651.22 万元。其中股本增加 13,500.00 万元,股本溢价款 76,151.22 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发行新增 13,500.00 万股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该限售期从上市首日起

计算。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其中,偿还银行贷款 45,000 万

元;补充流动资金 44,651.22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华昌化工已制订

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述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与法律、法规规定一致。2015 年 8 月,

华昌化工及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

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报告期,

上述协议得到了严格执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 89,651.22 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其中偿还银行贷款 4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44,651.22 万元。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超募资金使用等情况。具体情

况详见下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89,651.22 89,651.22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89,651.22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度(%)(3)=

资总额(1) 入金额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偿还银行贷款 否 45,000.00 45,000.00 45,000.00 45,000.00 100% - - - -

2、补充流动资金 否 44,651.22 44,651.22 44,651.22 44,651.22 100%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9,651.22 89,651.22 89,651.22 89,651.22 1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89,651.22 89,651.22 89,651.22 89,651.22 10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不适用

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信息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

他情况

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华昌化工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合法、合

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

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华昌化工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华昌化工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全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后,华昌化工负债率有所下降,偿债能力增强。海通证券通过与华昌化工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存管银行等人员和机构进行交流,查阅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定期取得并审阅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对华

昌化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华昌化工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汤金海 杨 楠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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