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以及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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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
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采购
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对子公司的管理、
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
域主要包括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募集资金、对子公司的管理控
制、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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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
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
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
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上一年度合并营业收入的2%或上一年年末归属于上市
重大缺陷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孰低原则)
重要缺陷 错报金额介于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定量标准之间
错报金额<上一年度合并营业收入的0.5%,且错报金额<上一年
一般缺陷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存在以下任一迹象的,可能表明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
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告中涉及利润金额并导致盈亏性质
发生变化(由盈利变为亏损,或由亏损变为盈利);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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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存在以下任一迹象的,可能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
陷:
①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
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
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视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主要根据缺陷潜在负
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能表明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
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①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集体决策程序;
②重大事项违反现有的决策程序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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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严重违规并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④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⑤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⑦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内部控制信息。
董事长:吴潮忠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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