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2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
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上午在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一号院 27 号楼公司二层第三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占监事总数的 100%,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赵延敏先生主持,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财务报告》。
三、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四、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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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16-013)刊登于本公告同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
五、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能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
实际情况,积极完善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的高效运行;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
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
分有效;
3、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见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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