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召开时间: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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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资料目录
1、 会议议程;
2、 《公司更名的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4、 《选举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增补董事》;
5、 《选举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增补监事》;
6、 《关于与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广州粤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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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主持人:杨树坪董事长
签到时间: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星期五)下午 14:00—15: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 111-115 号五羊新城广场公司会议室
会议时间:下午 14:00—15:00
会议议程:
一、介绍本次股东大会到会股东情况,并宣布大会开幕;
二、介绍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公司更名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选举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增补董事》;
4、《选举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增补监事》;
5、《关于与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广州粤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股东审议议案;
四、指定律师和推荐监事会一名成员为监票人;
五、宣读投票表决事项;
六、现场点票与统计;
七、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九、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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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并重新树立公司新的企业形象,公司拟将名称“广
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更名后,将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的“粤泰”商标重合,本公司控股股东广
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将其“粤泰”的商标无偿赠送给上市公司,大股东将同时
享有无偿使用“粤泰”商标的权利。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6 日公告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公告了《广州东华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向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购买其持有的房地产业务经营性资产。
2015 年 7 月 27 日,上述重组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通过,并出具核准批文。2016 年 2 月,上述资产全部完成过户至公司的变更登记手
续。至此,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的房地产项目资产已全部过户至本公司。
本次置入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分布广州、安徽、海南等地,构成了公司目前主要
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储备,且为公司未来的业绩保障,而上述置入项目原均为广州粤
泰集团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
前期的开发和运作。同时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原房地产开发业务遍布北京、广州、
海南、安徽等地,整体开发业务多于上市公司,且经过多年的积累和运营,品牌具
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
此次资产重组完成后,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尝试开拓投资管理方
面的业务,以实现公司业务多元化的发展,但鉴于公司原名称已经在多个行业中被
其它企业所抢注,名称重合度较高,这也限制了公司未来的业务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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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综上所述,为了公司今后业务开发和拓展的需要,经慎重考虑,公司拟进
行上述更名行为。
以上为特别决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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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验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提
出修改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原公司章程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 修改后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广州粤
1
全称]: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公司章程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英文
修改后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英文全称]:
2 全称]:GUANGZHOU DONGHUA ENTERPRISE
GUANGZHOU YUETAI GROUP CO.,LTD.
CO.LTD.
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修 改 后 第 六 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
币 30,000 万元。 1,268,123,935 元。
原公司章程第第十八条:公司经批准在原 修改后第十八条:公司经批准在原广州东华实业公
广州东华实业公司基础上改组为股份有 司基础上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发行的普通股总
限公司,并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3000 万 数为 3000 万股;1993 年 4 月 13 日,经广州市国
股;1993 年 4 月 13 日,经广州市国有资 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同意,委托广州市东山区投资经
产管理办公室同意,委托广州市东山区投 营公司代表东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行使国有
资经营公司代表东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办 股股东权利;1998 年 1 月 1 日起广州市东山区国
公室行使国有股股东权利;1998 年 1 月 1 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授权委托广州东华实业资产经
日起广州市东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营公司行使国有股股东权利。
授权委托广州东华实业资产经营公司行 2001 年 11 月公司经批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使国有股股东权利。 红股 10 股,公司普通股总数变更为 20,000 万股,
4 2001 年 11 月公司经批准向全体股东 其中发起人持有的普通股为 14,000 万股。
每 10 股送红股 10 股,公司普通股总数变 2004 年 3 月 18 日,经国资委批准,于 2004 年
更为 20,000 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的普 9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通股为 14,000 万股。 分公司进行变更登记,本公司发起人所持有的
2004 年 3 月 18 日,经国资委批准,于 14,000 万股国有股已全部转让。本公司由国有控
2004 年 9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股的上市公司变为非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变更登记,本 2005 年 4 月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用资本公积金
公司发起人所持有的 14,000 万股国有股 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 股,增加股本 40,000,000
已全部转让。本公司由国有控股的上市公 股;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增加股本 60,000,000
司变为非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 股;公司普通股总数变更为 30,0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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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4 月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用资 2014 年 7 月 3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 股, 向以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行股份购
增加股本 40,000,000 股;每 10 股送红股买其持有的房地产业务经营性资产,同时向不超过
3 股,增加股本 60,000,000 股;公司普通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股总数变更为 30,000 万股。 2015 年 7 月 27 日,上述重组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
上市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6 年 2 月,
完成资产过户登记手续,2016 年 3 月 30 日,募集
配套资金发行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268,123,935 元。
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修 改 后 第 十 九 条 :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5 30,00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 1,268,123,935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
普通股 30,000 万股。 通股 1,268,123,935 股。
以上为特别决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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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选举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余静文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
司的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陈湘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湘云简历:硕士,工程师。曾任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经营部高级
项目经理、副总经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六届、七届董事会董事,
广州粤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中心总经理,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助理、企业发展中心总经理。
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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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选举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增补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由于工作调整的原因,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陈湘云先生已不在公
司任职,其身份已不再适合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的监事,经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举,
由隆利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的监事;同时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
泰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监事会同意谭建国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增补监事人
选,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谭建国先生简历:男,大专,会计师。曾任职于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
曾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室主任、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广东省富银建筑
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中心经理,现任广州粤泰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
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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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与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广州粤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的议
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时也为开拓公司多元化的发展,公司拟与控股股
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广州粤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公司
名称暂定,以最后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5亿元,公司占比60%,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占比15%,自然人张红占比15%,公司自然关联
人付恩平占比10%。主营项目类别为: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 投资咨
询服务;(以上信息以工商部门最终的核准为准)。
由于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自然人付恩平为本公司董事,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事项已构成了与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及
关联自然人付恩平之间的关联交易。
由于本次共同出资金额较大,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广州
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自然人付恩平之间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因此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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