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事前认可意见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华仁同济药业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2016 年预
计与其参股股东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以下简称“同济医院”)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将审议该事项的相关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
原则,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1、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日常关联交易有
关的详尽资料,我们认真查阅了所有资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
易,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公司的业务拓展,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议案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公司向同济医院销售医疗耗材和大容量注射剂形成
的日常关联交易,将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采用公开招标或挂网定价执行,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蔡弘 王春波 徐胜锐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