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6-017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
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君敏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6年4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上,《2015年度报
告》摘要刊登在2016年4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赵学伟先生、林琼女士、姜国健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全文刊登在2016年4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提
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16年4月16日巨潮资讯
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2015年盈利状况,为回报股东,使股东能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公司管理层提出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着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兼顾原则,以
公司总股本126,339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分
配现金红利12,633,900.00元,尚未分配的利润598,889,602.79元,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4-201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分配政策。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详见刊登在2016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就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向银行申请办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
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
易融资、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中长期票据、黄金租赁等业务;以
及为办理上述业务而提供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抵押担保,保证金和存单质押担保。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双塔食品(香
港)有限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业务担保,本决议
有效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意以现场方式
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4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