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6-018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大龙城
乡”)通知, 2016 年 4 月 15 日,大龙城乡与北京大龙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大龙控股”)签订了《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大龙城乡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95,916,555 股无限售流通 A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7.70%)
无偿划转至大龙控股。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前,公司的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大龙城乡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大龙控股将
直接持有本公司 395,916,555 股无限售流通 A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7.70%),
并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国有股权转让方、受让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名称: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 2 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云虎
经营范围: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承办生活资料消
费品市场,北京市顺义区西辛建材市场;机械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销售塑钢门窗、花卉、金属材料
(不含电石、铁合金)、日用杂品、汽车配件、润滑油;零售建筑材料(不含
砂石及砂石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五金
产品;燃气供热服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出租自有产权的办公用房、商业
用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
名称:北京大龙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府前东街甲 2 号 1 幢 1 层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云虎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
发的商品房;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机械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销售塑钢门窗、花卉、日用杂品、汽车配件、润滑油;零售
金属材料(不含电石、铁合金)、建筑材料(不含沙石及砂石制品)、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产品;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
备。(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
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
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
收益;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划转后,公司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大龙城乡将不再持有我公司股份,大龙控股
将持有我公司 395,916,555 股无限售流通 A 股(占总股本的 47.70%),为公司
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因为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而发生变化,仍为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尚须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涉
及的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本次收购完成后,大龙控股在本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触发了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大龙控股需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尚
须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核准。鉴于上述有权部门审批的要求,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能否顺利完成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将继续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
四、备查文件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