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
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
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2015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
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并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公
司治理框架文件,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
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监事会对此无异
议。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