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汉钟精机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君光 联系电话:010-66220288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海涛 联系电话:010-662202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是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5 年 12 月 29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修订情况解读;2、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修订情况解读;
3、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汉钟精机的实际控股股东汉钟投
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一、本
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单独或与
他人联合控股或能够形成实际控制
的子公司目前未从事与上市公司及
其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
务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
或活动。二、本公司承诺不在中国
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
是 不适用
商业上对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
促使本公司下属其他全资或控股子
公司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
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或
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
活动
2.汉钟精机的实际控股股东汉钟投
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汉
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是 不适用
12 月 20 日与汉钟精机签订了《避免
同业竞争协议》。
3.汉钟精机的控股股东巴拿马海尔
梅斯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7 日作出承
是 不适用
诺:自 2015 年 7 月 7 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6 日止不减持汉钟精机股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君光 王海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