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明股份: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15 16: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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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 以下简称“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以下 简称“应

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的要求, 结合本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

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

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的主要公司: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评

价范围单位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研究与开发、

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全面预算、关联方交易、资金活动、财务报告、

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筹资管理、投资管理、业务外包管理、财务管

理、担保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内部监督、证券事务、行政事务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物资采购、资产管理、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等关键控制环节。

1、财务管理:

控制措施:公司要求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已

制定的财务管理流程。报告期内,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按照财务循环内部

控制制度实施财务管理,并及时反馈财务循环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中存在欠缺及不

足的地方。公司综合考虑内部控制要求,充分考虑了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重大差

错、会计估计不恰当、报表数据不完整等风险,并根据防范风险的需要采取了不

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

运营分析控制等控制活动,以实现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目标。

2、物资采购:

控制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采购管理控制程序》、《采购合同与

付款管理制度》、《询价、比价管理办法》等采购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请购、

审批、询价比价、购买、付款、采购后评估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建立价格

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价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物

资采购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询价、

比价,保证物料采购价格相对较低,采购成本得到控制;另外,公司也对供应商

建立起了评价考核制度,根据供应商供应物资的重要性、采购价格、采购数量、

采购频次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估,确保供应商管理的有效性,最大程度地控制采购

风险。

3、资产管理:

控制措施:公司严格执行存货出入库、仓储保管、盘点、跌价准备等管理

控制流程,对相关岗位明确了各自责任及相互制约的措施,保证存货实物管理、

定期盘点、账实核对、会计处理不相容职责进行分离,各控制环节建立了严格的

管理制度和审核程序。公司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转固、折旧计提、后续支出、固定

资产清查、处置、减值等相关控制流程,各控制环节均能严格执行相应的管理制

度和授权审核程序。公司也建立了无形资产取得、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减值

准备等相关控制流程,各控制环节均能严格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

4、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控制措施: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

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

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保证专款专用。201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

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公司、业务与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

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内控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

制目标;对可能造成的财务报表错报的绝对金额大于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的 1%,或大于等于合并财务报表收入总额的 1%,或大于等于合并财务报表税

前利润总额的 8%的内控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内控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

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对可能造成的财务报表错报的

绝对金额大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且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或大于合并财务报表收入总额的 0.5%且小于合并财务报表收入总额的 1%,

或大于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总额的 5%且小于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总额的 8%

的内控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对可能造成的

财务报表错报的绝对金额小于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或小于等于

合并财务报表收入总额的 0.5%,或小于等于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总额的 5%

的内控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重大缺陷是指一个

或多个内控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

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其他缺陷根据

其影响程度认定为重要或一般缺陷。

①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②因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③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⑤经监管部门认定控制环境无效;

⑥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⑦按照监管部门信息披露的要求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所

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⑧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⑨公司严重违规并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等;

除重大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根据其影响程度认定为重要或一般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造成直接财

产损失大于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的为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

失大于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0.3%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的

为重要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小于公司资产总额的 0.3%的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

况的,认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依据重大缺陷标准发生影响程度而

分别确定。

①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者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

②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

③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

④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⑥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

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

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

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公

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逐步修订及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

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股东权益。

董事长:徐涛明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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