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2015年年度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15 16: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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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491 公司简称:龙元建设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赖振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健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8,614,091.00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提

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9,861,409.10元后,结余268,752,681.9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1,858,502,289.83扣除当年对上年分配的28,428,000元,201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098,826,971.73元。

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转型升级需要,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实施2015

年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26,21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2元(含税

),共计分配25,242,000元,结余2,073,584,971.73元转以后年度分配。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年度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

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请查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

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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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3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6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7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9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3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36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41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44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45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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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 指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最高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龙元建设

公司的外文名称 LONG YUAN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LYC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赖振元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丽 罗星

联系地址 上海市逸仙路768号507室 上海市逸仙路768号507室

电话 021-65615689 021-65615689

传真 021-65615689 021-65615689

电子信箱 stock@lycg.com.cn stock@lycg.com.cn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浙江省象山县丹城新丰路165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15700

公司办公地址 上海市逸仙路76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434

公司网址 www.lycg.com.cn

电子信箱 webmaster@lycg.com.cn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逸仙路768号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龙元建设 600491 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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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境内)

签字会计师姓名 王一芳、包梅庭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15年 2014年 同期增减 2013年

(%)

营业收入 16,028,768,138.55 16,230,299,808.42 -1.24 15,327,968,493.17

归属 于上市公 司

205,006,458.78 241,797,440.38 -15.22 221,628,517.16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 于上市公 司

股东 的扣除非 经

135,096,029.95 151,497,963.87 -10.83 170,178,912.41

常性 损益的净 利

经营 活动产生 的

-507,392,115.88 -278,702,250.38 不适用 115,558,831.40

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

2015年末 2014年末 年同期末增 2013年末

减(%)

归属 于上市公 司

3,564,214,238.49 3,303,883,711.83 7.88 3,104,020,508.75

股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24,382,820,434.71 20,843,409,435.65 16.98 17,604,744,235.21

期末总股本 947,600,000.00 947,600,000.00 947,600,000.0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6 -15.38 0.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6 -15.38 0.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4 0.16 -12.50 0.18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7 7.56 减少1.59个百分点 7.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3.93 4.74 减少0.81个百分点 5.64

均净资产收益率(%)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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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不适用

九、 2015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4,418,609,061.14 3,386,836,201.97 3,433,177,604.04 4,790,145,271.40

归属于上市公司

37,524,204.15 55,258,517.83 58,568,467.74 53,655,269.06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23,485,401.05 36,835,303.98 41,126,837.16 33,648,487.76

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550,953,963.82 -174,023,897.07 -214,532,704.94 432,118,449.95

现金流量净额

非经常性损益 14,038,803.10 18,423,213.85 17,441,630.58 20,006,781.30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附注(如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1,934.41 132,885.31 370,429.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9,391,166.49 20,064,927.59 16,109,527.98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34,484,346.13 5,692,415.50 14,070,008.51

的资金占用费

债务重组损益 1,118,124.00 4.1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32,876.71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11,074,790.59 42,587,215.02 30,522,058.63

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39,034,722.22 39,141,666.6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4,070,917.48 -879,396.86 -1,065,349.69

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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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503,697.59 -1,156,493.47 -1,930,344.08

所得税影响额 -20,536,171.12 -15,316,624.11 -6,626,726.08

合计 69,910,428.83 90,299,476.51 51,449,604.75

十一、 其他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是一家民营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经过多年耕耘,形成了以房屋建筑施工为主,设计、钢结

构、幕墙等多个产业联动发展的业务模式,随着国家对 PPP 模式的推广,公司稳步发展建筑施工业务,

积极推进 PPP 业务,从传统的施工企业逐步向“建筑+投融资”业务模式转型升级。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建筑施工业务

建筑施工业务是公司目前主要的利润来源,公司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

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

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具有钢结构工

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钢结构、网架工程 专项设计甲级资质以及建筑和装潢设计、工程咨询、建筑工

程监理、房屋质量检测、抗震鉴定甲级资质,建筑幕墙施工壹级资质,建筑幕墙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公司丰富的资质及优良的资信为公司承接工业、民用、市政、交通、水利及大体量、高标准、精

装饰等各类复杂的建筑施工项目提供坚实的基础。公司始终坚持以质量为本,历年来所获荣誉不胜枚

举,创造了良好的市场品牌效应。公司业务主要分布于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环渤海湾经济区、

长江经济带及全国其他大城市。

2、PPP 业务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以来,PPP 模式受到国

务院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务院、财政部、发改委等部委先后密集出台各项指导文件,其中国发[2014]43

号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剥离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推广使用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国家的推广与政策支持下,PPP 逐渐成为地方政府实施基础设施及公

共服务项目的一种重要模式。通过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

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

传统建筑行业盈利模式较为单一,毛利率相对较低。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改善业务结构,进军

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设立专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子公

司的议案,即设立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随着 PPP 业务模式的推广以及国家政策的大

力支持,公司坚定了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战略方向,积极投身于 PPP 业务的发展。经过公司战略布局,

整合市场资源,建立了 PPP 业务的专业团队,具备基建及市政项目投融资、建设管理、项目运营等经

验。

(二)行业情况说明

国内建筑施工行业的投标竞价日趋透明化,市场竞争激烈,毛利率相对较低,是以业务订单驱动

的偏稳健行业。报告期,传统建筑施工行业面临一定的压力和挑战。在国家对 PPP 的支持和鼓励的政

策下,PPP 业务市场空间巨大,为行业内企业带来巨大的机遇。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数据显

示,自 2013 年推行 PPP 项目以来,截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全国各地共有 7110 个 PPP 项目纳入 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总投资约 8.3 万亿元,涵盖了能源、交通运输、水利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市政工程等 19 个行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不适用

其中:境外子公司总资产合计 862,746,024.9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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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通过多年在市场上的深耕细作,在品牌、团队、技术、质量、资信以及企业规模等方面形成

了公司自身特点和优势,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利的保障。报告期,值得一提的核心竞争力主要

体现在 PPP 业务。

1、预先布局的先发优势。2014 年底成立全资子公司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全面

布局 PPP 投资业务,下设 PPP 研究中心,专注于 PPP 市场研究,定期进行 PPP 行业的市场调查、行业

研究和政策分析,及时跟进行业最新动态、精准把握政策动向。

2、团队专业优势。团队核心成员具有多年的基础设施领域投融资经验,曾负责的基础设施项目投

资总金额累计超过 300 亿元,曾负责通过股权、债权、结构性金融产品等方式实施的融资总金额超过

200 亿元。 团队核心人员是国内基础设施投融资行业专家,受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PPP 业务特聘外部

专家,并受邀为湖南、安徽、山东、武汉、丽水、文山等省市政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各大银行、

保险、大型央企等机构就 PPP 业务多次开展实务操作培训。

3、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优势。公司在建筑行业多年处于领先地位,报告期内收购杭州城投建设有

限公司,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实力。

4、PPP 实操业务经验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已在全国中标多个 PPP 项目,涉及会展、市政、水利、

公路等多种类型,积累了宝贵的项目经验。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 年,中国经济增速继续回调,下行压力比较明显,传统建筑行业也面临严峻考验,房地产投

资增速降幅加大,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报告期房屋新开工面积 15.45 亿平方米,同比下降 14%,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 2.28 亿平方米,同比下降 31.7%。在房地产去库存压力大,建筑施工行

业总体产能过剩的背景下,优质的建筑施工业务减少,公司主动控制传统施工业务规模,提高项目筛

选标准,传统主业以催收工程款为第一要务,集中精力拓展 PPP 业务。报告期公司新承接业务量为

244.59 亿元,同比下降 17.17%,其中 PPP 业务势头良好,全年新承接 PPP 业务 76.53 亿元,基本完成

年初制定的目标。

(一)传统建筑施工业务

报告期,公司坚持以“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为指导思路,针对建筑施工业务以深化改革为基调,

在改善区域公司结构,夯实质量安全基础,加快推进技术进步,优化内部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规划人

力资源与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深度改革措施。报告期公司获得了中国承包商 80 强、中国民营企

业 500 强、上海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优秀公司等荣誉,荣获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48 项,连续 16

年获得全国进沪施工企业综合实力排名第一,继续名列浙江省进沪施工优胜单位前茅。

(二)PPP 业务

在 PPP 业务的战略发展机遇期,公司积极拓展 PPP 业务,全年承接 PPP 业务 76.53 亿元。相比传

统建筑施工业务,PPP 业务的拓展给公司带来前所未有的变化,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

1、业务结构的变化:公司 2015 年住宅类业务比重从 2014 年 58.82%下降到 47.07%,2015 年市政

类业务比重从 2014 年 4.85%上升至 21.47%。优化了公司业务结构,有利于提升盈利能力。

2、开发商结构的变化:公司 2015 年开发商为民营企业的业务比重从 2014 年 76.48%下降至 38.39%,

2015 年开发商为国有企业的业务比重从 2014 年 23.52%上升至 61.61%。在经济下行背景下,相对而言,

国有企业更具有抗风险能力和保障能力。

3、盈利模式的变化:传统建筑施工业务利润单一,PPP 业务利润主要由建筑施工利润和投资收益

组成,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4、项目回款的变化:在由公司负责建筑施工的 PPP 项目中,施工业务的回款情况会大有改善。

(三)土地开发业务

1、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情况

报告期,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启动区块 05-05 地块 1-15#楼全部完成,16#剩余 20%未完成,

11-16#楼室外道路、庭院绿化未完成,预计 2016 年 6 月 30 日全部完成。目前,05-05 区块工程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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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43582 ㎡,共 16 幢楼,总建筑面积 58621.75 ㎡,可售面积为 47802.52 ㎡。除了 05-05 地块项目

的建筑施工外,其他地块的动拆迁工作及土地整理工作仍在积极有序开展中。

2、奉化阳光海湾项目情况

(1)启动区块:公司与宁波阳光海湾发展有限公司、阳光海湾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及新加

坡阳光海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宁波奉化阳光海湾项目合作开发事宜产生异议的诉讼事项,2014 年 7

月 17 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对方提出再审申请后,最高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后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详细请参见公司临 2015-015 号、临 2016-013 号公告。)

(2)除启动区块外,公司与奉化市人民政府合作开发的奉化市阳光海湾度假区熟化土地开发建设

项目,因政府招商原因及国家在基础设施投资领域的扶持政策方式发生较大转变,在与该地方政府作

多轮沟通后,双方均同意在有利于项目发展,确保我司按约定取得投资回报、双方实现共赢的基础上,

就合作如何更好地适应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方向进行洽商。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完成营业收入 1,602,876.81 万元,同比下降 1.24%;实现净利润 19,833.46 万元,

同比下降 18.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500.65 万元,同比下降 15.22%。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6,028,768,138.55 16,230,299,808.42 -1.24

营业成本 14,636,578,722.04 14,863,576,930.14 -1.53

销售费用 7,838,033.59 13,805,059.46 -43.22

管理费用 238,459,969.75 218,688,440.62 9.04

财务费用 150,788,588.65 124,343,826.05 21.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7,392,115.88 -278,702,250.38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8,923,480.94 1,201,793.96 -20,812.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5,340,553.70 351,231,506.60 69.50

研发支出 20,022,541.79 17,421,042.20 14.93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相对稳健。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年增减(%)

减(%) 减(%)

增加 0.01 个

(1)土建施工 15,039,194,258.40 13,754,114,350.70 8.54 -2.56 -2.57

百分点

增加 3.4 个

(2)装饰与钢结构 832,900,257.83 767,982,065.35 7.79 24.60 20.16

百分点

增加 7.61 个

(3)建筑设计 93,173,432.88 54,911,713.54 41.07 33.40 18.15

百分点

(4)其他 57,576,885.37 59,516,554.25 -3.37 3.98 -2.48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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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增加 0.24 个

合计 16,022,844,834.48 14,636,524,683.84 8.65 -1.26 -1.53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

减(%) 减(%)

上海 4,640,237,777.67 4,236,625,554.72 8.70 10.53 11.07 减少 0.45 个百分点

浙江 2,615,651,111.73 2,400,753,801.94 8.22 -16.56 -17.71 增加 1.29 个百分点

辽宁 172,437,482.72 70,075,691.61 59.36 -62.54 -77.53 增加 27.11 个百分点

福建 401,390,436.69 370,857,078.63 7.61 -27.69 -27.74 增加 0.07 个百分点

广东 3,159,258,897.44 2,954,046,581.20 6.50 1.68 3.11 减少 1.29 个百分点

江苏 1,012,920,002.09 936,740,286.99 7.52 25.53 25.70 减少 0.12 个百分点

海南 1,010,700,458.84 932,468,864.12 7.74 -11.46 -11.99 增加 0.56 个百分点

湖北 109,580,988.79 101,356,727.69 7.51 11.08 10.10 增加 0.82 个百分点

安徽 273,751,790.54 253,060,435.37 7.56 50.88 48.08 增加 1.75 个百分点

天津 1,476,188,954.95 1,343,026,906.42 9.02 -4.17 -6.51 增加 2.27 个百分点

湖南 159,426,955.23 147,247,714.28 7.64 174.72 174.16 增加 0.19 个百分点

四川 127,055,317.16 117,233,215.84 7.73 -63.41 -63.43 增加 0.05 个百分点

山东 199,434,734.83 183,957,258.25 7.76 -22.71 -23.05 增加 0.41 个百分点

云南 404,598,787.35 374,183,412.29 7.52 72.80 72.92 减少 0.06 个百分点

陕西 168,813,036.02 156,005,604.46 7.59 387.93 386.58 增加 0.26 个百分点

境外收入 91,398,102.43 58,885,550.03 35.57 28.33 -21.79 增加 41.29 个百分点

合计 16,022,844,834.48 14,636,524,683.84 8.65 -1.26 -1.53 增加 0.25 个百分点

(2).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本期金额

本期占 上年同期

成本构成 较上年同 情况

分行业 本期金额 总成本 上年同期金额 占总成本

项目 期变动比 说明

比例(%) 比例(%)

例(%)

土建施工 小计 13,754,114,350.70 100.00 14,116,894,072.58 100.00 -2.57

人工费 4,942,840,932.99 35.94 4,450,099,204.81 31.52 11.07

材料 6,077,608,060.37 44.19 7,079,688,680.80 50.15 -15.15

机械安装 336,134,362.64 2.44 339,285,216.15 2.40 -0.93

分包工程 1,747,002,905.16 12.70 1,634,546,978.80 11.58 11.19

其他直接

650,528,089.54 4.73 613,273,992.02 4.35 6.07

装饰与钢结构 小计 767,982,065.35 100.00 639,130,367.48 100.00 20.16

人工费 60,431,577.41 7.87 1,547,355.51 0.24 3,805.47

材料 445,352,555.34 57.99 479,857,443.56 75.08 -7.19

机械安装 2,331,498.37 0.30 761,416.88 0.12 206.21

分包工程 124,979,404.25 16.27 55,534,501.05 8.69 125.05

其他直接

134,887,029.98 17.57 101,429,650.48 15.87 32.99

建筑设计 小计 54,911,713.54 100.00 46,477,584.74 100.00 18.15

人工费 10,198,893.90 18.57 9,689,685.40 20.85 5.26

其他直接 44,712,819.64 81.43 36,787,899.34 79.15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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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酒店及其他 小计 59,516,554.25 100.00 61,031,807.87 100.00 -4.84

人工费 17,201,967.52 28.90 27,394,961.47 44.89 -42.45

其他直接

42,314,586.73 71.10 33,636,846.40 55.11 25.80

2. 费用

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 7,838,033.59 元,同比减少 43.22%,主要是因为各子公司严控费用支出,

提高经营效率;管理费用 238,459,969.75 元,同比增加 9.04%,主要是因为公司处于转型升级阶段,

业务管理费用略微提高;财务费用 150,788,588.65 元,同比增加 21.27%,主要是海外子公司因汇率

变动影响财务费用;公司所得税费用 122,332,049.32 元,同比减少 18.56%,主要是公司经营利润略

有下降。

3.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20,022,541.79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0

研发投入合计 20,022,541.79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12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126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3.18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0

4. 现金流

项目 2015 年度(元) 2014 年度(元) 同比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7,392,115.88 -278,702,250.38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8,923,480.94 1,201,793.96 -20,812.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5,340,553.70 351,231,506.60 69.50

分析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7,392,115.88 元,主要因为报告期在建项目资金投入和 PPP 项

目前期投入较大。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减少,主要因为报告期开展 PPP 业务设立项目公司,对外

投资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因为报告期为支持项目建设和 PPP 项目投入,增加

筹资金额。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本期期 上期期 本期期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末数占 上期期末数 末数占 末金额 情况说明

总资产 总资产 较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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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的比例 的比例 期末变

(%) (%) 动比例

(%)

主要原因是本期较多工

应收账款 6,894,909,052.06 28.28 5,177,781,576.37 24.84 33.16 程进入工程结算,应收

款项增加。

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部

应收股利 - 27,545,047.38 0.13 -100.00 分应收股利,余款转入

其他应收款核算。

其他流动资 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杭州

20,000,000.00 0.08 不适用

产 城投发放委托贷款。

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对

外投资东欣(杭州)医

可供出售金

174,539,512.71 0.72 105,204,447.13 0.50 65.91 院有限公司和浙江文创

融资产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

司。

主要原因是 PPP 项目及

长期应收款 168,887,814.63 0.69 不适用

BT 项目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 主要原因是新增对外投

10,457,324.24 0.04 不适用

资 资。

主要原因是孙公司浙江

在建工程 9,984,144.06 0.04 不适用 瑞顿立体车库有限公司

的立体车库项目资产。

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宁波

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

商誉 3,184,051.16 0.01 不适用

司和杭州城投建设有限

公司投资形成。

主要原因是孙公司宁波

长期待摊费 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

10,123,335.97 0.04 6,237,602.13 0.03 62.30

用 司办公楼装修及品牌使

用费。

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减

递延所得税

76,205,533.18 0.31 57,269,525.51 0.27 33.06 值准备形成对应递延所

资产

得税。

其他非流动 主要原因是新增办公用

303,209,584.08 1.24 201,337,205.14 0.97 50.60

资产 房及设备预付款。

主要原因是新增短期债

短期借款 2,411,625,641.05 9.89 1,639,041,899.64 7.86 47.14

务置换长期债务。

主要原因是与供应商减

应付票据 335,028,006.23 1.37 486,740,604.88 2.34 -31.17

少了应付票据结算。

主要原因是计提未到期

应付利息 30,230,118.32 0.12 19,216,617.78 0.09 57.31

债务利息。

主要原因是支付已宣告

应付股利 29,718,101.82 0.12 55,624,548.34 0.27 -46.57

发放的股利。

一年内到期

主要原因是偿还了一年

的非流动负 200,000,000.00 0.82 316,188,543.15 1.52 -36.75

内到期的长期债务。

其他流动负 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发行

500,000,000.00 2.05 不适用

债 超短期融资券。

长期借款 103,686,560.00 0.43 506,497,000.00 2.43 -79.53 主要原因是公司优化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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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用短期融资置换长期债

务。

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海外

其他综合收

21,179,709.23 0.09 6,943,489.26 0.03 205.03 公司合并报表时外币折

算差额增加。

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国

专项储备 147,623,910.45 0.61 77,949,099.22 0.37 89.39 家法规计提安全生产专

项储备。

主要原因是新增对外投

少数股东权

74,104,859.28 0.30 47,247,387.33 0.23 56.84 资并表形成少数股东权

益。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宏观分析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 年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51590 亿元,比上年名义

增长 10.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12.0%,实际增速比上年回落 2.9 个百分点。2015 年全国建筑业

总产值达 180757 亿元,比上年增长 2.3%。与 2014 年增长 10.2%相比,2015 年建筑业总产值增速出现

明显下滑。全国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124.3 亿平方米,比上年下降 0.6%。

在新常态下,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不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建筑业企业要改变以往的增

长模式,加快推进企业的转型升级。

2、公司分行业营业收入及成本情况

(1)近三年内公司各细分行业营业收入如下表所示: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占当年 占当年 占当年

分行业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

例(%) 例(%) 例(%)

(1)土建施工 15,039,194,258.40 93.86 15,433,947,319.23 95.11 14,471,239,799.18 94.43

(2)装饰与钢结构 832,900,257.83 5.20 668,454,930.56 4.12 715,992,074.15 4.67

(3)建筑设计 93,173,432.88 0.58 69,847,058.41 0.43 75,846,996.23 0.49

(4)其他 57,576,885.37 0.36 55,373,568.98 0.34 62,159,397.93 0.41

(2)近三年内公司各细分行业营业成本如下表所示: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占当年 占当年 占当年

分行业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

例(%) 例(%) 例(%)

(1)土建施工 13,754,114,350.70 93.97 14,116,894,072.58 94.98 13,273,900,815.82 94.73

(2)装饰与钢结构 767,982,065.35 5.25 639,130,367.49 4.30 626,328,648.98 4.47

(3)建筑设计 54,911,713.54 0.38 46,477,584.74 0.31 52,952,121.57 0.38

(4)其他 59,516,554.25 0.40 61,031,807.87 0.41 59,467,339.87 0.42

3、前五名销售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的总额为 16.54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10.31%,比重较低。公司

对客户的依赖程度不高,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较强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元)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客户 1 416,886,838.65 2.6

客户 2 344,926,883.31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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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客户 3 330,942,266.18 2.06

客户 4 324,103,282.58 2.02

客户 5 236,748,101.83 1.48

合计 1,653,607,372.55 10.31

4、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总额为 6.73 亿元,占营业成本的 4.60%,相对比重较低,表

明公司对上述供应商的依赖程度不高,公司独立、持续经营能力较强。具体情况如下:

供应商 采购金额(元)

供应商 1 349,441,119.00

供应商 2 108,641,249.22

供应商 3 85,796,001.00

供应商 4 66,200,000.00

供应商 5 62,994,262.64

合计 673,072,631.86

5、融资情况

2014年12月24日和2015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15年11月4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5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15号)核准批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64,500,000股新股。2016年1月28日,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

第11012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月27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4,500,000股(每

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4.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74,365,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

用12,525,760.2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1,839,239.75元。

6、公司质量控制及安全生产运行情况

公司秉承“管理上一流、质量出精品、服务创信誉”的质量方针,通过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的有效运行,按照 GB/T50430《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等现行国家、地方质量规范标准和

企业技术标准的要求,对承建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管控,严格执行方案交底、样板引路、检

查整改、复核验收等管理制度,落实全员岗位管理职责,以工作质量保证工序质量,以工序质量保证

工程质量,取得了较好的质量成效,报告期内全部竣工工程均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质

量奖项 27 项。

公司根据“预防为主、诚信守法、注重安环、持续改进”的职业健康和环境方针,按照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要求,严格执行GB5065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规范》和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编制安全专项方案指导检查施工,

加强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重视员工的职业健康和人文关怀,确

保了承建项目安全顺利进展。报告期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和危害职业健康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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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建筑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房屋建设 基建工程 专业工程 建筑装饰 其他 总计

项目数(个) 85 7 - 14 - 106

总金额 864,772.66 84,473.36 - 64,964.24 - 1,014,210.27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境内 境外 总计

项目数量(个) 104 2 106

总金额 1,006,319.41 7,890.86 1,014,210.27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竣工验收总金额为合计项目合同金额

2. 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房屋建设 基建工程 专业工程 建筑装饰 其他 总计

项目数量(个) 202 3 - 19 - 224

总金额 5,167,664.22 6,210.39 - 51,057.52 - 5,224,932.13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境内 境外 总计

项目数量(个) 223 1 224

总金额 5,224,123.01 809.12 5,224,932.13

注:报告期在建项目总金额为合计项目合同金额

3. 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境外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存货中已完工未结算的汇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预计

项目 累计已发生成本 累计已确认毛利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已完工未结算的余额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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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金额 31,616,989,755.45 2,674,460,466.38 22,790,944,762.63 11,500,505,459.20

6.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公司参股设立浙江文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公司出资金额

2,000 万元,占比 10%,并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2)公司出资设立上海福吉胤元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公司出资金额 425 万元,

占比 85%,并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完成公司登记注册手续。

(3)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福吉胤元投资有限公司向东欣(杭州)医院有限公司投资 5,000 万

元,其中 556 万元计入该公司注册资本,其余 4,444 万元计入该公司资本公积,投资后,上海福

吉胤元投资有限公司占东欣(杭州)医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8.33%。

(4)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上海建顺劳务有限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后注

册资本由 200 万元变更为 1000 万元。本次增资已经完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并更换了营业执照,

但尚未实际出资,将根据相关规定逐步出资到位。

(5)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森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

出资 1400 万元设立上海格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800 万元,公司占比 50%。

(6)公司与上海格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绍兴海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该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为 2.4 亿元,其中上海格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GP)认

缴出资总额的 5%,即 1200 万元;公司作为基础 LP 以 22800 万元为限(不超过 22800 万元)认缴

该有限合伙出资份额,其中首期出资 6800 万元,剩余认缴出资额 16000 万元公司通过引入优先

LP 完成认缴。

(7)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收购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50%股权,认缴出资计人民币 500 万元。

(8)公司以人民币 34,540,480 元受让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城投建设

有限公司 60%股权,受让后公司占比 60%,该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9)期后:公司参股设立杭州城投海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57100 万元,公司出资

3142 万元,占比 2%,首期认缴出资 2000 万元。

(10)报告期及期后公司实施 PPP 项目设立的公司情况如下表: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

公司名称 股东情况 主要业务 成立时间

号 (万元) 例(%)

宁波嘉业汇投资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投资咨

1 10100 100 2015 年 10 月 9 日

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有限公司 询、物业服务。

宁波汇智通投资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投资咨

2 100 100 2015 年 10 月 13 日

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有限公司 询。

实业投资,资产管

宁波海汇嘉业投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

3 500 100 理,投资咨询,投 2015 年 10 月 20 日

资有限公司 (上海)有限公司

资管理,物业服务。

实业投资,资产管

宁波海润惠达投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

4 500 100 理,投资咨询,投 2015 年 10 月 20 日

资有限公司 (上海)有限公司

资管理,物业服务。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

基础设施投资及管

奉化明奉基础设 有限公司、奉化市

5 13200 98 理;投资管理咨询; 2015 年 11 月 20 日

施投资有限公司 城市建设投资有限

物业服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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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对基础设施的投资

温州明鹿基础设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

6 35000 100 管理及咨询服务、 2015 年 12 月 11 日

施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宁波明点投资管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实业投

7 1000 100 2015 年 12 月 22 日

理有限公司 (上海)有限公司 资、投资咨询。

宁波明甫投资管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实业投

8 1000 100 2015 年 12 月 22 日

理有限公司 (上海)有限公司 资、投资咨询。

宁波明亦投资管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实业投

9 1000 100 2015 年 12 月 22 日

理有限公司 (上海)有限公司 资、投资咨询。

宁波明介投资管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实业投

10 1000 100 2015 年 12 月 23 日

理有限公司 (上海)有限公司 资、投资咨询。

宁波明琅投资管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实业投

11 1000 100 2015 年 12 月 23 日

理有限公司 (上海)有限公司 资、投资咨询。

宁波明喻投资管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实业投

12 1000 100 2015 年 12 月 23 日

理有限公司 (上海)有限公司 资、投资咨询。

宁波汇智通投资管

宁波汇德荣泽投

理有限公司、龙元 投资管理、实业投

13 资管理中心(有 1000 100 2015 年 12 月 23 日

明城投资管理(上 资、投资咨询。

限合伙)

海)有限公司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浙江良 从事基础设施项目

象山明象基础设

14 和交通建设有限公 10000 98 投资及管理、管理 2016 年 1 月 6 日

施投资有限公司

司、宁波交运建设 咨询;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万向信托有限公 投资管理、资产管

宁波万向龙元投 司、龙元明城投资 理、投资咨询、实

15 2000 50 2016 年 1 月 13 日

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上海)有限 业投资、建设工程

公司 项目管理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莒县明聚基础设

(上海)有限公司、 投资及管理、保障

16 施投资管理有限 20000 90 2016 年 1 月 19 日

莒县国有资本运营 性住房项目投资及

公司

有限公司 管理、物业服务。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 对基础设施的投

温州明元基础设 有限公司、宁波嘉 资,投资管理,经

17 25000 100 2016 年 2 月 19 日

施投资有限公司 业汇投资管理有限 济信息咨询服务,

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公司主要子(孙)公司情况

注册资本 净利润(万 营业收入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万元) 元) (万元)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

建筑施工 10,080.00 122,295.13 -5,775.33 4,622.16 48,553.28

司(孙公司)

16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 房地产开

10,000.00 72,888.64 9,395.25 -82.49 0

发有限公司(孙公司) 发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

建筑施工 5,000.00 30,685.03 -10,278.94 -3,594.29 23,572.92

有限公司(孙公司)

房地产开

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44,154.44 20,022.98 -1.51 0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 服务业务 600 5,417.51 3,213.39 2,170.72 9,317.34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

实业投资 30,000.00 34,596.97 3,306.96 -2,045.24 333.39

海)有限公司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传统建筑施工业务

国内建筑行业市场广阔,进入壁垒低,企业数量众多、管理相对粗放,竞争激烈。建筑行业

属于需求拉动型,市场规模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高度相关,且易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

目前我国经济都处在加快调整、深刻变革的重要阶段,经济不稳定、不确定和经济运行存在下行

压力对建筑行业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企业的资金实力、品牌效应、规模效应、管理优势仍是行业

竞争的关键。在面临目前经济调整与改革的阶段,一方面,随着行业自身发展需要,行业标准将

不断提高,未来建筑行业将趋于管理精细化、技术先进化、企业规模化、资质集中化、设计施工

一体化的发展;另一方面,随着政策指引和行业发展,绿色设计、建筑节能、智能建筑和建筑工

业化将会加快发展。

2、PPP 业务

PPP 模式的推广和运用始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经过了两年的准备和发展,PPP 模式在 2015

年进入了深化完善的阶段。

一方面,PPP 项目的政策环境得到了完善,2015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大幅放宽民间投

资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积极推广政

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国务院及其各部委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在养老服务设施、城市地下

管线、铁路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水污

染防治工程、收费公路领域、公共租赁住房、城市公立医院、交通运输、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

改造、城市停车设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旅游服务领域等推广 PPP 模式的政策。

另一方面,PPP 项目的融资环境也得到了优化,2015 年央行实施了稳健的货币政策,进行了

五次降息和四次降准,使得国内短期资金、中长期资金供给相对充分,资金使用成本相对降低。

此外,国家层面,财政部联合建行等十大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中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融资支持基金,总规模达到 1800 亿元;地方层面,江苏、湖南、河南、四川、新疆、贵州、湖北

纷纷成立了省级政府 PPP 项目支持基金。随着越来越多的 PPP 基金的组建,社会资金的供给将变

为充足,PPP 项目的融资变得相对容易。尽管如此,PPP 模式发展中仍存在观念转变不到位、项目

落地率不高、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市场环境有待完善等问题,目前也只是初步建立了 PPP 的制度

框架,未来还需要进一步优化法律环境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发展战略:以PPP业务为先锋,从单一建筑施工向“建筑+投融资”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提升原有盈利模式,建立建筑2.0新时代的经济形态,实现长远可持续健康发展。

传统建筑施工:力争开发、设计、施工一站式服务,房建、市政、园林全面覆盖,土建、机

电安装、装饰、钢结构、幕墙配套并举;打造综合性、大型化、高效益的总承包建设服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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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PPP业务:加快步伐,扩大战果,实现规模效应,集中共性资源板块(政府、金融机构、运营

商、总包方),实现四大统一接口,创建一个让四大接口直接相连的平台,拓宽资源获取范围,

整合多方资源,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扩大公司管理半径,使公司具备更大的市场份额和领先地位,

快速满足需求,放大商业价值,实现基业长青。

(三) 经营计划

2016 年公司管理层提出“稳中求进、转型升级”的八字方针,并制定以下十大目标:

1、稳步开拓市场,承接施工业务 180 亿元。

2、积极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打造国内一流的 PPP 投资平台,实现投融资、建设、运营

一体化转型升级,拓展 PPP 项目 260 亿元。

3、盘活存量资产,建立资产风险分级台账,力争应收账款存量明显下降。

4、积极响应营改增税制改革,进一步健全项目核算管理,提高项目部成本管理水平。

5、提升项目管理标准,创建“龙元杯”样板工程,创国家级、省级质量、文明标化奖 50 项,

省级观摩工程 3 项,杜绝各类重大事故。

6、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分公司管理队伍,引进各类复合型人才 90 名,加强培训,优化人才

结构,完善人才梯队建设。

7、完善总承包管理机制,提升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总承包管理能力。加强区域品牌建设,巩固

和推进与重要客户的战略合作。

8、进一步落实三级管理,完成信息平台深化应用升级,实现台账信息化、管理精细化。

9、拓展基础设施建设技术领域,加强 BIM 技术应用,深化绿色建筑施工、装配式建筑技术,

为建筑产业化提供技术储备。

10、启动股权融资,加强资本运作,通过并购拓展资质范围、提升集团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

转型升级。

(特别提示:上述指标为公司 2016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

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

者特别注意)。

根据上述十大目标,2016 年主要工作重点如下:

1、以 PPP 为转型跳板,加快业务升级。根据业务拓展需求,扩充 PPP 团队专业人才,提升融

资能力、建设管理能力和运营能力,推动 PPP 业务规模,同时整合市场资源,加强业务领域的战

略合作,努力构建 PPP 投资平台,实现价值最大化。

2、坚持品牌创优与质量管理。创建树立“龙元杯”标杆。“龙元杯”是公司“质量兴业”的

最直接的载体,是公司创品牌的具体抓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考评程序和标准,以质量出

精品。同时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和其它各种荣誉,持续发挥品牌效应。

3、全力做好营改增工作。从 5 月 1 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 4 个行业

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为全面做好营改增工作,公司

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管理,材料采购,劳务分包等环节进行全面升级优化,确保顺利做

好营改增工作。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1、政策风险

公司涉及的民用建筑施工行业、房地产行业和基础设施都是政策敏感型产业,国家的宏观政

策及行业调控政策都将对企业发展、扩大经营规模带来负面影响。

对策与措施:公司关注各项与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国家、行业政策,利用民营企业决策效率

优势,及时根据政策对经营规划作出调整。比如在业务承揽上加强客户选择,主动控制新接业务

量。在履约过程中加强工程进度款催讨等。

2、财务风险

随着公司 PPP 业务的深入推进,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或将导致公司财务成本上升,

财务风险增大。

对策与措施:公司将加强资金统筹与预决算管理,同时拓展融资渠道,控制财务风险。

3、涉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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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中可能发生项目建设资金不到位、质量纠纷、工程材料及人工

费支付纠纷等事项,导致潜在诉讼风险。

对策与措施:加强项目前期调研,谨慎承接业务,严控项目现场管理,统筹各方的良好沟通。

4、PPP 业务风险

PPP 项目一般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PPP 项目类型多样、区域差异较大,项

目自身特点关系到项目融资的难易程度,因此存在一定的项目融资风险。

对策与措施:在项目选择上从项目所属地域、项目类型、融资可行性等多方面进行严格评审,

降低风险。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201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经

2015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利润。当公司符合本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的分配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分配。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1) 现金分红的分配条件和比例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至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且没有重大资金支出计划,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如未达到本款标准,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股东配售

股份;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计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计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计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计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计划的,可以按照前

项规定处理。

4)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3 亿元。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

资金。

(2) 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

的条件下,公司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 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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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1)公司的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的具体预案应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预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

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3)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除召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外,还向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同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

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和公开披露独立意见。

4)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

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应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公司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

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事

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7)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专项

说明:

①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②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③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④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⑤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若公司在年度报告所在年度内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

是否合规和透明进行说明。”

为完善公司科学、连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股东树立长期投

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4 日、

2015 年 1 月 13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 年-2016 年)》。公司《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 年-2016 年)》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

相关规定,重视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自身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

2、报告期现金分红的执行情况

201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4,76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0.3 元(含

税),共计分配 28,428,000 元。该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公司独立董事尽职履职并发挥了

应有的作用,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3、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98,614,091.00 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29,861,409.10

元后,结余 268,752,681.90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1,858,502,289.83 扣除当年对上年分配的

28,428,000 元,2015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098,826,971.73 元。

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转型升级需要,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实施

2015 年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26,21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0.2

元(含税),共计分配 25,242,000 元,结余 2,073,584,971.73 元转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事项的规定及《公司未

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内容,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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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会议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 2015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合并报 占合并报表中

每 10 股送 每 10 股派 现金分红的

分红 每 10 股转 表中归属于上市 归属于上市公

红股数 息数(元) 数额

年度 增数(股) 公司股东的净利 司股东的净利

(股) (含税) (含税)

润 润的比率(%)

2015 年 0 0.20 0 25,242,000 205,006,458.78 12.31

2014 年 0 0.30 0 28,428,000 241,797,440.38 11.76

2013 年 0 0.75 0 71,070,000 221,628,517.16 32.07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

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是否 及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时间 有履 时

承诺方

背景 类型 内容 及期限 行期 严

限 格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止,本人未投资于任何

与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的公司、企业或

其他经营实体,本人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

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与公司不存在

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出具日始,本人将不

投资于任何与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 承 诺 时

控股股 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本人也不会经营或 间 : 2002

与股

解决 东及实 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 年 08 月

改相

同业 际控制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 05 日,承 否 是

关的

竞争 人赖振 业务竞争;3、本人将不利用本人对公司的控 诺期限:

承诺

元 股、持股或其他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 长 期 有

任何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4、本人确认本承 效。

诺旨在保障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作出;5、本

人确认本承诺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

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者

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6、本

承诺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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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

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

与再 控股股

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 承 诺 时

融资 东及实

女配偶的父母)未直接或间接向认购公司本次 间 : 2015

相关 其他 际控制 否 是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管计划及其委托人提供 年 6 月 1

的承 人赖振

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与 日

诺 元

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规定的情

形。

与再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没有直接或间接向

承 诺 时

融资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管产品及其委托人

上市公 间 : 2015

相关 其他 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不存在违反《证券发 否 是

司 年 6 月 1

的承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

诺 定。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3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10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0

保荐人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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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公司与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

详细请参见公司

限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9 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判决公司支付违

在中国证券报、上

约赔偿金 44,640,000 元,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出具裁定书裁定

海证券报及上海

中止审理。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3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共计人民币 266,561,352 元,及工程停工

披 露 的 临

期间各项损失费用人民币 40,307,555.8 元。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上海

2014-035 号公告。

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康桥镇 10 街坊 1/40 丘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的房产。

23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诉讼

诉讼

(仲裁)

起诉 承担连 (仲裁) 诉讼(仲

应诉(被 诉讼仲 诉讼(仲裁) 是否形

(申请) 带责任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审理结 裁)判决

申请)方 裁类型 涉及金额 成预计

方 方 果及影 执行情况

负债及

金额

公司收到迪拜一审商事法院作出的不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 可撤销判决书(案件号:722/2015),

迪拉姆(DHS)

司与广厦中东建设有限公司发生建设工 判 决 被 告 应 向 原 告 支 付

129,806,223

公司全 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遂向迪拜一审商 107,824,636.1 迪拉姆(大写:壹亿零

.20 以及从判

资子公 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被告支付浙 柒佰捌拾贰万肆仟陆佰叁拾陆元壹角

广厦中东 决被告支付

司浙江 民事诉 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请求的款项,即 迪拉姆,折合人民币约为 191,410,294

建设有限 — 自欠款之日 否 无 尚未执行

大地钢 讼 迪拉姆(DHS)129,806,223.20 以及从 元,大写:壹亿玖仟壹佰肆拾壹万零贰

公司 起直至被告

结构有 判决被告支付自欠款之日起直至被告全 佰玖拾肆元);判决被告支付自 2015

全额支付完

限公司 额支付完毕为止的利息,利率为 12%, 年 4 月 29 日起算至款项全额偿付为止

毕为止的利

以及判令被告支付所有开支、杂费和律 的延期付款利息(年利率为 9%),以

师费。 及 1,000 迪拉姆的律师费。其余请求予

以驳回。

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向浙江省宁波

作出的(2014)浙甬商初字第 71 号民

深圳市光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

53,487,025. 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耀地产集 民事诉 下:判令深圳光耀立即归还公司款项人

公司 - 90 元及逾期 否 起 十日 内归 还原 告借 款本 金 无 执行中

团有限公 讼 民币 53,487,025.90 元,支付利息、违

利息、违约金 50,500,000 元、支付至 2014 年 4 月 30

司 约金及其他费用人民币 14,044,000.00

日止的利息 8756048 元,并支付自 2014

元。

年 5 月 1 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以尚欠本

24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金为基数按月利率 1.50%计算的利息

和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的违约金(利息

加上违约金应以不超过按照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

四倍计算所得的金额为限);驳回原告

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12 日向宁波市中级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 2013 年 3 月

宁波阳光

20 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补充民

海湾发展

事起诉状,诉讼请求:1、判决宁波阳光

有 限 公

海湾发展有限公司及新加坡阳光海湾投 72,000,000.

司、新加 民事诉

公司 - 资控股有限公司返还公司工程保证金 00 元及逾期 否 执行阶段 无 执行中

坡阳光海 讼

72,000,000.00 元及逾期利息;2、本案 利息

湾投资控

的诉讼费用由宁波阳光及新加坡阳光承

股有限公

担。该诉讼详细情况请参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中的“十四、承诺及或有事

项”。

公司与宁波阳光海湾发展有限公司、阳 2015 年 3 月 24 日公司收到最高院送达

宁波阳光 光海湾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及新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

海湾发展 阳光海 加坡阳光海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宁波 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15)

有 限 公 湾投资 奉化阳光海湾项目合作开发事宜产生异 民申字第 287 号】,宁波阳光海湾发展

司、阳光 控股(香 议,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2 日向法院提起 有限公司、阳光海湾投资控股(香港)

海湾投资 港)有限 了诉讼。2013 年 11 月 21 日,公司收到 有限公司、新加坡阳光海湾投资控股有

301,000,000

控股(香 公司及 民事诉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 限公司因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公司 元及逾期利 否 无 执行中

港)有限 新加坡 讼 甬商外初字第 38 号民事判决书。2013 2014 年 7 月 17 日作出的(2014)浙商

息、违约金

公司、新 阳光海 年 12 月 3 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 外终字第 14 号民事判决,向最高院申

加坡阳光 湾投资 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宁波阳光 请再审,最高院立案审查。公司收到最

海湾投资 控股有 海湾发展有限公司因不服浙江省宁波市 高院作出的(2015)民申字第 287 号民

控股有限 限公司 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甬商外初字第 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宁波阳光海

公司 38 号民事判决书结果,提起上诉。2014 湾发展有限公司、阳光海湾投资控股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 (香港)有限公司、新加坡阳光海湾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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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法院(2014)浙商外终字第 14 号民事判 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决书,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与上海电气临港重型机械装备有限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3 日收到最高院 执行完毕

公司产生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纠纷,公司 (2015)民申字第 695 号民事申请再审 (参见公

于 2012 年 3 月 28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 案件应诉通知书,上海电气和临港重机 司在中国

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上海市第一中级 不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8 证券报、

上海电气 上海电

人民法院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作出判 223,121,675 月 25 日作出的(2014)沪高民一(民) 上海证券

临港重型 气集团 民事诉

公司 决。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均于 2014 年 .90 元及逾期 否 终字第 5 号民事判决,向最高院申请再 无 报及上海

机械装备 股份有 讼

1 月 6 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利息 审,最高院立案审查。公司收到最高院 证券交易

有限公司 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高 作出的(2015)民申字第 695 号民事裁 所网站披

级人民法院(2014)沪高民一(民)终 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上海电气临港重 露 的 临

字第 5 号判决书,2014 年 9 月 5 日,公 型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股 2014-020

司收到判决书判决金额之全额。 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号公告。)

公司与海南亨利投资有限公司发生建设

工程合同纠纷,遂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 2015 年 6 月 11 日,对方向海南省高级

75,723,575 元及利息暂计 54,338,204 人民法院提出反诉,法院已受理。反诉

元;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逾期支付违约 请求为:请求判令公司赔偿因 10#和

海南亨利 金暂计 20,000,000 元;判令被告支付停 11#楼地下车库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

民事诉 156,078,179

公司 投资有限 - 窝工损失暂计 6,016,400 元;(最终金 否 23,468,765 元和因全部工程墙面、地 无 尚未判决

讼 元

公司 额以司法鉴定为准),依法确认原告对 下室及屋顶防水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

承建的“山水绿世界项目”一期工程、 的损失 10,707,500 元,上述 2 项金额

二期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 最终以鉴定为准;本诉及反诉全部诉讼

偿权;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但 费用由公司承担。

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用、财产保

全的担保费用等)由被告承担。

公司与成都奥克斯财富广场投资有限公

成都奥克

司(以下简称“奥克斯”)产生建设工

斯财富广 民事诉 179,720,578

公司 - 程施工合同纠纷,遂向四川省高级人民 否 审理中 无 尚未判决

场投资有 讼 .19 元

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

限公司

奥克斯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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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159,790,578.19 元及利息暂计 1993 万

元,共计 179,720,578.19 元;2、诉讼

费由奥克斯承担;2015 年 7 月 24 日四

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2015)川民初

字第 95 号案件受理通知书。

公司与上海大荣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产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向上海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

款本金 43,500,000 元;2、请求判令被

告向公司支付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暂计

上海大荣 45,288,720 元;3、请求判令被告向公

民事诉 100,168,820

公司 旅游发展 - 司支付押金 5,000,000 元、补偿利息 否 审理中 无 尚未判决

讼 元

有限公司 1,174,500 元,以及逾期支付押金的利

息暂计 5,205,600 元;4、请求法院确认

原告对“冰天雪地村”工程的拍卖或变

卖折价款享有法定优先受偿权;5、请求

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15 年

10 月 26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

出案件受理通知书。

公司与广东黄河实业集团岳阳房地产有

限公司(被告一)、广东黄河实业集团

广东黄河

有限公司(被告二)产生建设工程施工

实业集团

合同纠纷,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向

岳阳房地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

产有限公 民事诉 245,530,933

公司 - 求:1、判令确认公司解除与被告一就岳 否 审理中 无 尚未判决

司、广东 讼 元

阳洞庭湖国际公馆项目中 B 区、酒店工

黄河实业

程所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与 F 区

集团有限

的事实施工合同关系;2、判令被告一向

公司

公司支付工程款 18,251.5747 万元及延

迟支付工程款利息暂计 200 万元;3、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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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令被告一向公司支付停、窝工损失费

3000 万元及利息计 30 万元;4、判令被

告一向公司支付总承包管理配合费及被

告代收水电费、机械费总计 561.5186 万

元及延迟支付上述水电费、机械费利息

暂计 10 万元;5、判令被告一向公司返

还履约保证金本金 2000 万元,延迟返还

履约保证金利息暂计 500 万元;6、确认

公司对其承建的“岳阳洞庭湖国际公馆”

工程拍卖或折价款享有法定优先受偿

权;7、确认被告二对被告一就 1 至 5 项

诉请承担连带责任;8、本案的诉讼费用

由两被告承担。2015 年 11 月 5 日,湖

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受理案件通知

书,目前本案尚在审理中。

(三)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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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

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详细请参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登载的《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2015 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司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23。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359,991,963.49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360,239,899.12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360,239,899.12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9.9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270,239,899.12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270,239,899.12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不适用

担保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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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是否

委托贷款金 贷款 贷款利 借款 抵押物或 是否 是否 是否 关联

借款方名称 关联 投资盈亏

额 期限 率 用途 担保人 逾期 展期 涉诉 关系

交易

报告期,

日常

上海三至酒 上海逸合 收到委托

30 个 经营

店投资管理 200,000,000 19.25% 投资管理 否 否 否 否 其他 贷款利息

月 资金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39,034,7

周转

22.22 元

委托贷款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提供委托贷款

的议案》,同意委托北京银行上海分行向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期限 30 个月,年化借款利率 19.25%,资金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同时,上海逸

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新承接业务量 244.59 亿元。单个合同金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公司已

通过临时公告形式及时披露。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公司作为一家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在做强做大公司主业的基础上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积

极履行社会责任。

1、公司坚持科学发展观,重视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倡导绿色施工规范化、标准化,优先使

用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积极履行企业在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方面的社会责任,努力实

现企业与自然和谐共生。

2、公司重视员工的权益保护工作,提倡员工追求协作创新和发挥个性,实现企业和个人的良

性互动。公司为各类人才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帮助员工建立职业发展规划,努力创造公平竞争

的职场环境,关爱员工,如高温慰问、举办农民工学校等。坚持工作和家庭、物质、精神生活的

协调一致。

3、公司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努力构建与社会各方的和谐关系。公司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

通过教育捐助,灾难捐助和社会服务等多形式回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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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十五、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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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股份变动情况。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2016 年 2 月 4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 314,5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4.37

元/股,限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36 个月。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发行前的 947,600,000 股增加到 1,262,100,000 股。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64,138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8,46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限售条 股东

股份

(全称) 减 量 (%) 件股份 数量 性质

状态

数量

赖振元 623,900 319,695,952 33.74 0 无 境内自然人

郑桂香 0 38,828,700 4.10 0 质押 38,828,700 境内自然人

赖晔鋆 0 28,973,698 3.06 0 无 境内自然人

赖朝辉 0 27,659,700 2.92 0 无 境内自然人

宁波明和投资 境内非国有

0 18,149,320 1.92 0 质押 18,149,320

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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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银

华优质增长混 9,550,000 9,550,000 1.01 0 无 其他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平安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

7,999,955 7,999,955 0.84 0 无 其他

公司-万能-

个险万能

全国社保基金

7,000,000 7,000,000 0.74 0 无 其他

一一六组合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稳 6,290,406 6,290,406 0.66 0 无 其他

健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虞红飞 4,600,000 4,600,000 0.49 0 无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赖振元 319,695,952 人民币普通股 319,695,952

郑桂香 38,828,700 人民币普通股 38,828,700

赖晔鋆 28,973,698 人民币普通股 28,973,698

赖朝辉 27,659,700 人民币普通股 27,659,700

宁波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149,320 人民币普通股 18,149,32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优质增 9,550,000 9,5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7,999,955 7,999,955

人民币普通股

能-个险万能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 6,290,406 6,290,406

人民币普通股

信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虞红飞 4,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6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位股东之间,赖振元和郑桂香为夫妻关系,赖振元和赖

晔鋆为父女关系,赖振元和赖朝辉为父子关系。除前述情况

外,未知前十名股东中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

未知其相互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管理办

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 赖振元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本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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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2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4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 赖振元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本公司董事长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无

司情况

2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不适用

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公司为家族控股企业,截至报告期末,赖振元家族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3.92%。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赖振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9,695,952 股,占总股本的 3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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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五、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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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报告期 是否

内从公 在公

年度内

司获得 司关

股份增 增减变

姓名 职务(注)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的税前 联方

减变动 动原因

报酬总 获取

额(万 报酬

元)

控股股

赖振元 董事长 男 76 2013 年 5 月 3 日 2016 年 5 月 2 日 319,072,052 319,695,952 623,900 90 否

东增持

副董事长兼

赖朝辉 男 46 2013 年 5 月 3 日 2016 年 5 月 2 日 27,659,700 27,659,700 0 60 否

总裁

董事兼常务

钱水江 男 66 2013 年 5 月 3 日 2016 年 5 月 2 日 740,000 740,000 0 55 否

副总裁

董事、项目

赖文浩 男 60 2013 年 5 月 3 日 2016 年 5 月 2 日 0 0 0 36 否

经理

赵世君 独立董事 男 49 2013 年 5 月 3 日 2015 年 5 月 11 日 0 0 0 4.43 否

何万篷 独立董事 男 42 2013 年 5 月 3 日 2016 年 5 月 2 日 0 0 0 10 否

曾群 独立董事 男 48 2013 年 5 月 3 日 2016 年 5 月 2 日 0 0 0 10 否

周国良 独立董事 男 43 2015 年 5 月 12 日 2018 年 5 月 11 日 0 0 0 5.57 否

监事会召集

赖祖平 人、项目经 男 60 2013 年 5 月 3 日 2016 年 5 月 2 日 0 0 0 36 否

监事、江苏

何曙光 男 45 2013 年 5 月 3 日 2016 年 5 月 2 日 0 0 0 45 否

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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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监事兼任公

陈海英 女 39 2013 年 5 月 3 日 2016 年 5 月 2 日 0 0 0 24 否

司财务

陆健 财务总监 男 58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4 月 13 日 0 0 0 45 否

王德华 副总裁 男 47 2014 年 10 月 29 日 2017 年 10 月 28 日 0 0 0 45 否

朱总明 副总裁 男 54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6 月 26 日 0 0 0 15 否

朱占军 副总裁 男 39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6 月 29 日 0 0 0 45 否

公司总工程

庞堂喜 男 53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6 月 29 日 0 0 0 45 否

罗永福 副总裁 男 49 2013 年 10 月 30 日 2016 年 6 月 29 日 0 0 0 45 否

颜立群 副总裁 男 41 2014 年 10 月 29 日 2017 年 10 月 30 日 0 0 0 45 否

张丽 董事会秘书 女 37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6 月 29 日 0 0 0 45 否

合计 / / / / / 347,471,752 348,095,652 623,900 / 706 /

37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赖振元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赖朝辉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钱水江 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

赖文浩 公司董事、项目经理。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利科技集团

赵世君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前滩新兴产业研究中心主任、首席研究员;上海市青联委员;静安区政协常委;

何万篷

公司独立董事。

曾群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公司独立董事。

周国良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党委副书记;公司独立董事。

赖祖平 公司监事、项目经理。

何曙光 公司监事、江苏公司总经理。

陈海英 公司监事兼任公司财务。

陆健 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4 年至 2013 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至 2014 年任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

王德华

汉万达)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朱总明 2013 年 6 月 30 日至 2015 年 6 月 26 日任公司副总裁。

朱占军 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裁。

庞堂喜 公司总工程师。

罗永福 曾任公司董事、副总工程师、项目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曾任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

颜立群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裁。

张丽 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其它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收到独立董事周国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教育部有关

规定,周国良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之后周国良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鉴于独立董事周国

良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为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周国良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周国良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其在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职责(详

细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5-086 号公告)。公

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提名新任独立董事,并将递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其他单

任职人

其他单位名称 位担任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员姓名

职务

赖振元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3 年 8 月 20 日 2016 年 8 月 19 日

38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赖振元 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2 年 9 月 16 日 2015 年 9 月 15 日

执行董事

赖振元 上海龙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3 年 6 月 2 日 2016 年 6 月 1 日

兼总经理

赖振元 上海龙源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3 月 28 日 2018 年 3 月 27 日

赖朝辉 宁波龙元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3 年 12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29 日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

赖朝辉 副董事长 2012 年 8 月 19 日 2015 年 8 月 18 日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

赖朝辉 董事长 2012 年 10 月 16 日 2015 年 10 月 15 日

公司

赖朝辉 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11 月 8 日 2017 年 11 月 7 日

赖朝辉 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2012 年 9 月 16 日 2015 年 9 月 15 日

赖朝辉 上海龙源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3 月 28 日 2018 年 3 月 27 日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

赖朝辉 董事长 2014 年 11 月 4 日 2017 年 11 月 3 日

公司

赵世君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 11 月 29 日 2016 年 11 月 28 日

赵世君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 9 月 13 日 2016 年 9 月 12 日

陈海英 宁波龙元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2013 年 12 月 2 日 2016 年 12 月 1 日

陈海英 上海龙源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3 月 28 日 2018 年 3 月 27 日

钱水江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 2013 年 8 月 20 日 2016 年 8 月 19 日

钱水江 辽宁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3 年 3 月 25 日 2016 年 3 月 24 日

陆健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6 月 15 日 2017 年 6 月 14 日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

陆健 董事 2012 年 8 月 19 日 2015 年 8 月 18 日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

陆健 董事 2012 年 10 月 16 日 2015 年 10 月 15 日

公司

陆健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 11 月 17 日 2017 年 11 月 16 日

朱总明 龙元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2 年 11 月 28 日 2015 年 11 月 27 日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

朱总明 董事长 2013 年 6 月 21 日 2016 年 1 月 12 日

朱总明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6 月 15 日 2017 年 6 月 14 日

朱占军 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2012 年 9 月 16 日 2015 年 9 月 15 日

朱占军 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11 月 8 日 2017 年 11 月 7 日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

朱占军 董事 2012 年 10 月 16 日 2015 年 10 月 15 日

公司

朱占军 龙元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监事 2012 年 11 月 28 日 2015 年 11 月 27 日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

朱占军 监事 2013 年 6 月 21 日 2016 年 6 月 20 日

董事兼总

朱占军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20 日 2016 年 8 月 19 日

经理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

朱占军 监事 2014 年 11 月 4 日 2017 年 11 月 3 日

公司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 董事兼总

颜立群 2014 年 11 月 4 日 2017 年 11 月 3 日

公司 经理

绍兴森茂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

颜立群 董事 2014 年 12 月 23 日 2017 年 12 月 22 日

公司

张丽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监事 2014 年 6 月 15 日 2017 年 6 月 14 日

张丽 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监事 2012 年 9 月 16 日 2015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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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

张丽 监事 2012 年 10 月 16 日 2015 年 10 月 15 日

公司

张丽 宁波龙元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2012 年 10 月 16 日 2015 年 10 月 15 日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

张丽 监事 2013 年 6 月 21 日 2016 年 6 月 20 日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

张丽 董事 2014 年 11 月 4 日 2017 年 11 月 3 日

公司

张丽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9 月 29 日 2018 年 9 月 28 日

在其他

单位任

职情况

的说明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 先由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公司董监高薪酬方案,方

酬的决策程序 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执行;如董监高

担任其他兼职职务,则根据公司人事、薪酬考核制度执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酬确定依据 以及公司有关人事、薪酬考核制度发放;其中副董事长赖朝辉先

生、董事钱水江先生、董事赖文浩先生不领取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其他具体职务及公司相关薪酬考核

制度领取其他职务薪酬。其中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钱

水江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职务;赖朝辉先生与钱水江先生薪

酬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赖文浩先生和赖祖平先生担任公司项

目经理职务,根据项目经理职务薪酬、《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

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监事何曙光先生领

取江苏大区公司总经理职务薪酬;监事陈海英女士领取财务岗位

薪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 根据考核情况支付报酬,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和程序按股东大

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会批准的办法执行。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本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总额 706 万元;

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 其中 3 位独立董事的年薪为人民币 10 万元/人。

合计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赵世君 独立董事 离任 到期离任

周国良 独立董事 聘任 公司聘任

朱总明 副总裁 离任 辞职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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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3,080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880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3,960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0

人数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1,714

销售人员 168

技术人员 1,462

财务人员 341

行政人员 275

合计 3,960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研究生 95

本科 1,206

专科 1,262

高中及以下 1,397

合计 3,960

(二) 薪酬政策

根据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循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公司制定了《人力资源管

理制度》、《员工薪金管理办法》。公司薪酬主要以员工的岗位、能力、绩效为主要导向,并根

据市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员工薪酬水平,实现薪酬战略对员工的多重激励功能。

(三) 培训计划

员工知识、技能和观念的提高是企业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这既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也

是员工个人发展成长的需要,更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公司年度员工培训主要包含:岗位职业

道德培训、职称培训、职(执)业资格培训、学历培训、岗位证书培训、特殊工种培训和岗位专

业知识技能培训等。同时,公司关注员工培训成果转化,促使员工培训工作服务并服从于企业经

营发展需要,从而提升企业整体绩效,完成企业年度工作目标。

(四) 劳务外包情况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27,509,000 工日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286,000 万元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完善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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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人治理结构和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公司制度,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

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各管理层等各职能部门均严格按照各项内控制度规范化操

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5 年公司治理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依法充分保障全体股东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合法权利,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全体股东能够充分的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公司严

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

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对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的行为

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发生,没有占用公司资金

或要求为其进行担保或替他人担保,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

“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的人数

和人员的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

展工作,各位董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切实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

和责任,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的职责。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公司监事会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人员的构

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

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

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

配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性。

5、关于利益相关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公司员工、债权人等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利,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6、关于信息披露及透明度: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对外信息披露工作以及接

待股东、公众投资者的来访和咨询。公司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作好投资者电话问询记录,按照《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公

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本公司自律性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努力实现股东

利益最大化,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7、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执行《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该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过程中涉及内

幕信息的相关人员情况作了登记备案。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的查询索引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1 月 13 日 www.sse.com.cn 2015 年 1 月 14 日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3 月 31 日 www.sse.com.cn 2015 年 4 月 1 日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5 年 5 月 8 日 www.sse.com.cn 2015 年 5 月 9 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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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是否独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立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赖振元 否 8 8 6 0 0 否 3

赖朝辉 否 8 8 6 0 0 否 3

钱水江 否 8 8 6 0 0 否 3

赖文浩 否 8 8 6 0 0 否 1

赵世君 是 3 3 2 0 0 否 3

何万篷 是 8 8 7 0 0 否 3

曾群 是 8 8 7 0 0 否 3

周国良 是 5 5 5 0 0 否 0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8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1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6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1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分别设立了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履

行各自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公司战略委员会在分析公司外部环境、研究业务模式相近企业和行业标杆企业发展路径的基

础上,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积极探讨公司发展途径,梳理工作思路,促进公司加快发展。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分别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会

计事务所选聘、下一年度审计机构的续聘以及其他内控事项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主要完成三大

方面工作:就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情况与财务总监、会计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全程沟通督促;对公司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主要是内审部门的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5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就 2014 年度报告中公司董监事高管领取薪酬情况、2015 年

度公司执行的各项与薪酬有关的《考核管理办法》,全体委员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其工作目标和经济

效益指标。经审核,年度内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

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同意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其支付的报酬;对公司中层干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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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考核及薪酬核定发放情况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尤其详细了解了公司核心人员及项目经理的薪酬

考核及发放情况,通过对公司各项考核制度的审核以及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的沟通了解,认

为公司目前的薪酬考核体系基本公平合理。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所监督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已做到完全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

业务及自主经营和开发能力,独立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董事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

资;并结合公司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年度末,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年终相互考评、公司

中层及员工代表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综合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对其进行奖励或惩罚。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

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15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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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2852 号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

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

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

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

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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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一芳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包梅庭

中国上海二 〇 一 六 年四月十三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79,686,180.97 1,366,835,896.0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73,129,956.63 232,221,899.64

应收账款 6,894,909,052.06 5,177,781,576.37

预付款项 420,174,278.48 420,365,994.0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482,777.78 427,777.78

应收股利 27,545,047.38

其他应收款 2,233,460,370.83 1,802,627,644.6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2,289,912,508.07 11,086,928,259.2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23,311,755,124.82 20,114,734,095.1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46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4,539,512.71 105,204,447.13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68,887,814.63

长期股权投资 10,457,324.2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72,717,957.96 316,470,332.95

在建工程 9,984,144.0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1,756,051.90 42,156,227.61

开发支出

商誉 3,184,051.16

长期待摊费用 10,123,335.97 6,237,602.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76,205,533.18 57,269,525.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3,209,584.08 201,337,205.1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71,065,309.89 728,675,340.47

资产总计 24,382,820,434.71 20,843,409,435.6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411,625,641.05 1,639,041,899.64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35,028,006.23 486,740,604.88

应付账款 9,239,353,761.49 7,547,234,007.49

预收款项 521,561,565.39 707,528,922.2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4,531,771,840.98 3,602,006,342.30

应交税费 956,119,137.77 837,909,913.70

应付利息 30,230,118.32 19,216,617.78

应付股利 29,718,101.82 55,624,548.34

其他应付款 1,379,059,680.69 1,268,457,188.47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000,000.00 316,188,543.15

其他流动负债 50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20,134,467,853.74 16,479,948,588.0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3,686,560.00 506,497,000.00

应付债券 497,548,800.42 495,890,993.30

47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72,045.4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1,866,427.17 1,682,731.51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6,931,695.61 8,086,978.2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10,033,483.20 1,012,329,748.45

负债合计 20,744,501,336.94 17,492,278,336.4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947,600,000.00 947,6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31,588,158.19 431,747,121.5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21,179,709.23 6,943,489.26

专项储备 147,623,910.45 77,949,099.22

盈余公积 363,350,289.09 333,488,879.9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652,872,171.53 1,506,155,121.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564,214,238.49 3,303,883,711.83

少数股东权益 74,104,859.28 47,247,387.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38,319,097.77 3,351,131,099.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4,382,820,434.71 20,843,409,435.65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健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54,389,896.18 1,043,827,168.2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18,199,841.05 255,283,622.08

应收账款 5,901,628,702.87 4,094,291,382.72

预付款项 301,704,677.43 303,620,285.49

应收利息 427,777.78 427,777.78

应收股利 6,120,000.00 33,665,047.38

其他应收款 3,783,800,078.42 2,754,071,628.76

存货 10,927,950,198.58 9,854,772,400.3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48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2,094,221,172.31 18,339,959,312.8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3,750,000.00 93,75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731,369,260.83 545,770,780.83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6,606,783.62 43,816,355.72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457,866.30 852,068.0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549,630.56 3,736,564.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67,804,091.03 51,411,181.82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2,474,702.00 200,0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57,012,334.34 939,336,950.50

资产总计 23,351,233,506.65 19,279,296,263.3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93,935,641.05 1,268,783,622.0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44,733,179.48 443,705,724.88

应付账款 8,607,577,924.70 6,946,384,521.09

预收款项 488,074,647.86 633,163,841.10

应付职工薪酬 4,280,767,427.06 3,328,348,579.12

应交税费 840,142,178.96 752,827,459.32

应付利息 30,104,977.59 19,216,617.78

应付股利 29,718,101.82 55,624,548.34

其他应付款 1,565,714,297.68 1,300,305,605.0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50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8,880,768,376.20 14,748,360,518.7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00,000,000.00

应付债券 497,548,800.42 495,890,993.3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49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7,548,800.42 895,890,993.30

负债合计 19,378,317,176.62 15,644,251,512.0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947,600,000.00 947,6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19,058,530.18 419,058,530.1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144,080,539.03 76,395,051.28

盈余公积 363,350,289.09 333,488,879.99

未分配利润 2,098,826,971.73 1,858,502,289.8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72,916,330.03 3,635,044,751.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351,233,506.65 19,279,296,263.34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健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健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6,028,768,138.55 16,230,299,808.42

其中:营业收入 16,028,768,138.55 16,230,299,808.4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5,713,499,884.47 15,856,366,527.58

其中:营业成本 14,636,578,722.04 14,863,576,930.1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508,531,696.79 530,237,853.65

销售费用 7,838,033.59 13,805,059.46

管理费用 238,459,969.75 218,688,440.62

财务费用 150,788,588.65 124,343,826.05

资产减值损失 171,302,873.65 105,714,417.6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50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57,998.82 -73,050.1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14,310,255.26 373,860,230.74

加:营业外收入 10,573,881.14 20,319,417.6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50 169,485.48

减:营业外支出 4,217,442.54 1,000,997.4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2,084.41 36,600.1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20,666,693.86 393,178,650.93

减:所得税费用 122,332,049.32 150,206,764.5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8,334,644.54 242,971,886.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5,006,458.78 241,797,440.38

少数股东损益 -6,671,814.24 1,174,445.9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4,236,219.97 2,773,764.63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14,236,219.97 2,773,764.63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14,236,219.97 2,773,764.63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4,236,219.97 2,773,764.63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12,570,864.51 245,745,651.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19,242,678.75 244,571,205.0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671,814.24 1,174,445.9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6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健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健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51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一、营业收入 14,861,797,883.35 15,226,270,757.72

减:营业成本 13,623,273,227.59 13,923,093,847.94

营业税金及附加 481,290,660.71 502,847,320.79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151,070,606.43 138,524,865.54

财务费用 105,260,815.84 81,496,069.99

资产减值损失 108,291,374.86 52,282,890.1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375,000.00 3,643,676.7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98,986,197.92 531,669,439.99

加:营业外收入 7,946,289.28 16,094,730.5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50 51,899.65

减:营业外支出 283,489.00 542,152.9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1,484.20 14,022.9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06,648,998.20 547,222,017.53

减:所得税费用 108,034,907.20 145,853,086.6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98,614,091.00 401,368,930.9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298,614,091.00 401,368,930.9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健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033,308,025.59 12,893,328,092.2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55,537,534.52 549,045,023.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688,845,560.11 13,442,373,115.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133,180,398.99 8,360,438,362.1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334,841,184.54 4,210,566,019.02

支付的各项税费 585,654,444.01 621,461,314.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42,561,648.45 528,609,670.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196,237,675.99 13,721,075,365.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7,392,115.88 -278,702,250.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 67,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287,000.00 30,689,902.4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74,884.11 464,357.08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361,884.11 98,154,259.4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20,052,223.79 10,452,465.53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5,100,000.00 86,5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39,133,141.26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4,285,365.05 96,952,465.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8,923,480.94 1,201,793.9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8,542,000.00

53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8,542,000.00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015,524,261.04 2,471,485,893.7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300,000.00 27,216,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45,366,261.04 2,998,701,893.7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171,939,502.78 2,389,237,250.9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55,436,204.56 245,833,136.2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6,125,000.00 3,469,200.00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650,000.00 12,4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50,025,707.34 2,647,470,387.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5,340,553.70 351,231,506.6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8,114.24 40,232.1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0,906,928.88 73,771,282.3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83,346,889.19 1,009,575,606.8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22,439,960.31 1,083,346,889.19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健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健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867,710,894.83 11,774,034,570.1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2,552,337.19 438,179,632.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140,263,232.02 12,212,214,202.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133,678,595.36 7,466,939,121.7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070,798,888.72 3,905,977,480.26

支付的各项税费 530,285,763.78 526,987,069.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88,122,405.33 733,463,263.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822,885,653.19 12,633,366,934.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2,622,421.17 -421,152,731.7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7,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1,375,000.00 34,054,702.4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3,619.50 231,268.2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378,619.50 101,285,970.6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04,981,795.87 7,619,238.00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5,598,480.00 136,500,000.00

54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0,580,275.87 144,119,238.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9,201,656.37 -42,833,267.3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296,935,641.05 1,835,527,616.19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00,000.00 2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09,335,641.05 2,355,527,616.1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71,783,622.08 1,719,626,394.1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14,310,528.74 169,697,841.3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0,000.00 12,4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90,094,150.82 1,901,724,235.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9,241,490.23 453,803,380.6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2,582,587.31 -10,182,618.4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11,533,450.17 821,716,068.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58,950,862.86 811,533,450.17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健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健

55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合

资本公 减:库存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 计

股本 优

先 永续债 其他 积 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一、上年期末余额 947,600,00 431,747 6,943,4 77,949, 333,488 1,506,1 47,247,38 3,351,131,09

0.00 ,121.51 89.26 099.22 ,879.99 55,121. 7.33 9.16

8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947,600,00 431,747 6,943,4 77,949, 333,488 1,506,1 47,247,38 3,351,131,09

0.00 ,121.51 89.26 099.22 ,879.99 55,121. 7.33 9.16

8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158,96 14,236, 69,674, 29,861, 146,717 26,857,47 287,187,998.

“-”号填列) 3.32 219.97 811.23 409.10 ,049.68 1.95 61

(一)综合收益总额 14,236, 205,006 -6,671,81 212,570,864.

219.97 ,458.78 4.24 5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58,96 39,654,28 39,495,322.8

3.32 6.19 7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4,542,00 14,542,000.0

0.00 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158,96 25,112,28 24,953,322.8

3.32 6.19 7

(三)利润分配 29,861, -58,289 -6,125,00 -34,553,000.

409.10 ,409.10 0.00 00

56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1.提取盈余公积 29,861, -29,861

409.10 ,409.1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8,428 -6,125,00 -34,553,000.

,000.00 0.00 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69,674, 69,674,811.2

811.23 3

1.本期提取 300,485 300,485,408.

,408.83 83

2.本期使用 230,810 230,810,597.

,597.60 60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947,600,00 431,588 21,179, 147,623 363,350 1,652,8 74,104,85 3,638,319,09

0.00 ,158.19 709.23 ,910.45 ,289.09 72,171. 9.28 7.77

53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减:库存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 益合计

股本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积 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一、上年期末余额 947,600 431,747 4,169,7 51,587, 293,351 1,375,5 51,892,00 3,155,912

,000.00 ,121.51 24.63 101.15 ,986.90 64,574. 9.26 ,518.01

5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57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二、本年期初余额 947,600 431,747 4,169,7 51,587, 293,351 1,375,5 51,892,00 3,155,912

,000.00 ,121.51 24.63 101.15 ,986.90 64,574. 9.26 ,518.01

5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2,773,7 26,361, 40,136, 130,590 -4,644,62 195,218,5

少以“-”号填列) 64.63 998.07 893.09 ,547.29 1.93 81.15

(一)综合收益总额 2,773,7 241,797 1,174,445 245,745,6

64.63 ,440.38 .99 51.0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2,349,86 -2,349,86

资本 7.92 7.92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2,349,86 -2,349,86

7.92 7.92

(三)利润分配 40,136, -111,20 -3,469,20 -74,539,2

893.09 6,893.0 0.00 00.00

9

1.提取盈余公积 40,136, -40,136

893.09 ,893.0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71,070 -3,469,20 -74,539,2

分配 ,000.00 0.00 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26,361, 26,361,99

998.07 8.07

1.本期提取 313,539 313,539,1

58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117.23 17.23

2.本期使用 287,177 287,177,1

,119.16 19.16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947,600 431,747 6,943,4 77,949, 333,488 1,506,1 47,247,38 3,351,131

,000.00 ,121.51 89.26 099.22 ,879.99 55,121. 7.33 ,099.16

85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健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健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 未分配利 所有者权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收益 润 益合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 947,600,0 419,058,5 76,395,05 333,488, 1,858,50 3,635,044

00.00 30.18 1.28 879.99 2,289.83 ,751.2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947,600,0 419,058,5 76,395,05 333,488, 1,858,50 3,635,044

00.00 30.18 1.28 879.99 2,289.83 ,751.2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67,685,48 29,861,4 240,324, 337,871,5

少以“-”号填列) 7.75 09.10 681.90 78.75

(一)综合收益总额 298,614, 298,614,0

091.00 91.0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59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29,861,4 -58,289, -28,428,0

09.10 409.10 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9,861,4 -29,861,

09.10 409.1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28,428, -28,428,0

配 000.00 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67,685,48 67,685,48

(五)专项储备

7.75 7.75

291,684,6 291,684,6

1.本期提取

01.09 01.09

223,999,1 223,999,1

2.本期使用

13.34 13.34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947,600,0 419,058,5 144,080,5 363,350, 2,098,82 3,972,916

00.00 30.18 39.03 289.09 6,971.73 ,330.03

上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 未分配利 所有者权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收益 润 益合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 947,600,0 419,058,5 51,587,10 293,351, 1,568,34 3,279,937

00.00 30.18 1.15 986.90 0,252.01 ,870.2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60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二、本年期初余额 947,600,0 419,058,5 51,587,10 293,351, 1,568,34 3,279,937

00.00 30.18 1.15 986.90 0,252.01 ,870.2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24,807,95 40,136,8 290,162, 355,106,8

少以“-”号填列) 0.13 93.09 037.82 81.04

(一)综合收益总额 401,368, 401,368,9

930.91 30.9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40,136,8 -111,206 -71,070,0

93.09 ,893.09 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40,136,8 -40,136,

93.09 893.09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71,070, -71,070,0

配 000.00 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24,807,95 24,807,95

(五)专项储备

0.13 0.13

304,863,3 304,863,3

1.本期提取

34.88 34.88

280,055,3 280,055,3

2.本期使用

84.75 84.75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947,600,0 419,058,5 76,395,05 333,488, 1,858,50 3,63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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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00.00 30.18 1.28 879.99 2,289.83 ,751.28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健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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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前身系象山县第二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1995 年 6 月 19 日经宁波市人民政府以甬政发[1995]122 号文批准改制为浙江象山二

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 5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 108,000,000.00 元。

根据本公司 200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发行字

[2009]325 号),本公司 2009 年度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非公开发行 8,500 万股普通股。增发后,本

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473,800,000.00 元。根据本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

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73,800,000.00 元,按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比例,以资

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 473,8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合计增加股本

473,800,000.00 元,变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947,600,000.00 元。本公司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40184,所属行业为建筑类。本公司经营范围为:工程建筑(建筑

特级)、工程安装(建筑壹级);市政、室内外装饰装潢(资质壹级);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地

基与基础工程;水电安装;打桩;房地产开发经营(限子公司凭资质证书经营);建筑装饰材料、

电工器材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

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于 2005 年 11 月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为 947,600,000 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批准报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龙源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宁波龙元投资有限公司

象山安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象山辰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上海建顺劳务有限公司

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

龙马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龙元建设集团(澳门)有限公司

龙元建设集团(菲律宾)有限公司

龙元亚克(澳门)有限公司

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龙元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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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辽宁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龙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上海诚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上海赛姆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绍兴森茂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海润惠达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汇智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嘉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海汇嘉业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瑞顿立体车库有限公司

奉化明奉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福吉胤元投资有限公司

绍兴海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温州明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明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明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明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明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明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汇德荣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

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

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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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

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

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

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

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

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

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

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

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

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

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

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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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

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

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

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

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

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

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

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

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

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

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

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

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

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

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

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

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

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

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

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

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

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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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

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

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

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

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

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

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

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

置当期损益。

9.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

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

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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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

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

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

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

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

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

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

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

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

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

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

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

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

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

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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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

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

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

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

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10. 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占应收款项余额 10%以上的款项。

年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

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

计提方法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根据单个应收款项的实际情况逐项测试,确定

组合 1

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 实际需要计提的比例

资产负债表日除关联方外应收款项的账面数

扣除期后收款(一般为截止次年的三月一日

组合 2 其他不重大应收款项

前)及完工一年以内但尚未结算的从存货中重

分类到应收账款数额后的余额的 6%计提准备

完工一年以内但尚未结算的从存货中重

组合 3 不计提坏账准备

分类到应收账款

期后回款的应收款项(一般为截止次年

组合 4 不计提坏账准备

的三月一日前)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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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坏账准备。

11.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自制半成品、产成品、

工程施工、开发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除工程施工所用材料外)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工程施工所用材料采用个别认定

法。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

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

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

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

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

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

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2. 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

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

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

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

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

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

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

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

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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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

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

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

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

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

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

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

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

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

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

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

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

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合并

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

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

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

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

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

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

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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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

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

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13.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

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

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

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

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10-30 5.00 3.17-9.50

施工设备 平均年限法 8 5.00 11.875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5-15 5.00 6.33-19.00

运输设备 平均年限法 5-6 5.00 15.83-19.00

其他设备 平均年限法 5 5.00 19.0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

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14.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

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

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

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5.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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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

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

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

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

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

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

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

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

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6.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

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

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

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

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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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土地使用权证年限

软件 5 更新周期

专业资质 8 估计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

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

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

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17.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

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

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

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

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

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

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

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

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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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18.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房屋使用费、装修费、技术服务费等。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项目名称 摊销期限 依据

房屋使用费 20-50 年 房屋租赁协议书

装修费 3-5 年 预计可使用年限

技术服务费 2年 合同约定年限

品牌使用费 10 年 预计收益年限

19.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

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

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

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

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

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

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

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

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

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

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

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

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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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20. 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一般原则: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

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

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

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

具体而言,公司承接建造合同时,预计相应建造合同的毛利率和工程成本总额,待实际工程

成本发生时,按预计的毛利率和实际成本进度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实现。建造合同完工时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调整。

21. 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

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

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

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或者获得了收取政府补助的权利并基本确定能收到时确

认为递延收益,并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或者获得了收取政府补助的权利并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予

以确认。其中:(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

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

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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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

外收入。

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

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2.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

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

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

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

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

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

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

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3.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

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

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

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

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

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

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

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

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

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

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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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2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无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

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

增值税 6、17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

交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缴 3、5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7

计缴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0、15、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15

象山辰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0

2. 税收优惠

(1)2015 年 9 月 17 日,公司孙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取得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

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

期为 3 年,证书编号 GR2015330002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15 年、2016 年以及

2017 年该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2)2015 年,公司子公司象山辰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该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

税率为 10%。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3,651,473.29 4,434,512.47

银行存款 918,788,487.02 1,078,912,376.72

其他货币资金 357,246,220.66 283,489,006.87

合计 1,279,686,180.97 1,366,835,896.06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 15,668,131.08 8,979,801.86

款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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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

下: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97,634,967.21 112,173,193.34

信用证保证金 4,003,503.71 12,472,559.12

保函保证金 79,894,675.82 126,933,353.51

冻结资金 133,332,813.12 6,484,583.36

其他保证金 42,380,260.80 25,425,317.54

合 计 357,246,220.66 283,489,006.87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29,089,873.28 54,810,061.18

商业承兑票据 144,040,083.35 177,411,838.46

合计 173,129,956.63 232,221,899.64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215,580,628.37

商业承兑票据 207,935,641.05

合计 423,516,269.42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期末应收票据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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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5、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 计提 账面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 (%)

(%) (%)

单项金额

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

险特征组

100.0 5,830,541,349 100.0 652,759,772.6 5,177,781,

合 计 提 坏 7,661,610,552.60 766,701,500.54 10 6,894,909,052.06 11.20

0 .04 0 7 576.37

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组合 1 79.92 649,739,701.3 503,371,122.8 146,368,57

691,267,675.09 9.02 552,447,445.46 138,820,229.63 11.15 77.47

2 8 8.44

组合 2 2,489,810,828 149,388,649.7 2,340,422,

3,570,900,917.09 46.61 214,254,055.08 6 3,356,646,862.01 42.70 6

.62 9 178.83

组合 3 1,857,752,771 1,857,752,

2,333,088,458.29 30.45 2,333,088,458.29 31.86

.60 771.60

组合 4 833,238,047.5 833,238,04

1,066,353,502.13 13.92 1,066,353,502.13 14.29

0 7.50

单项金额

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

5,830,541,349 652,759,772.6 5,177,781,

合计 7,661,610,552.60 100 766,701,500.54 / 6,894,909,052.06 100 /

.04 7 576.37

(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组合 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100 万以下的零星 52,532,130.47 45,778,329.84 87.14% 账龄较长

客户

客户 1 146,630,915.22 117,304,732.18 8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 32,101,501.56 19,260,900.94 6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 27,414,756.19 27,414,756.19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 26,116,593.49 26,116,593.49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 25,638,770.96 20,511,016.77 8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 24,483,297.72 22,034,967.95 90.00% 账龄较长

客户 7 23,828,157.00 19,062,525.60 80.00% 账龄较长

客户 8 21,392,315.07 14,974,620.55 70.00% 账龄较长

客户 9 17,514,196.13 17,514,196.13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0 17,199,468.17 3,439,893.63 2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1 16,975,571.40 6,790,228.56 4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2 14,357,277.86 11,485,822.29 80.00% 账龄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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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客户 13 13,942,011.10 13,942,011.1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4 12,751,278.97 10,201,023.18 8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5 12,425,770.98 12,425,770.98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6 9,942,280.76 7,953,824.61 8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7 9,554,910.96 4,777,455.48 5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8 8,750,000.00 8,75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9 8,635,587.57 6,908,470.06 8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0 8,503,978.00 8,503,978.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1 6,533,425.78 6,533,425.78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2 6,215,499.32 6,215,499.32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3 5,246,928.15 524,692.82 1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4 5,119,205.00 2,559,602.50 5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5 4,868,674.00 4,868,674.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6 4,411,274.56 4,411,274.56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7 4,298,726.00 4,298,726.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8 4,173,218.38 4,173,218.38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9 4,167,481.30 4,167,481.3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0 4,159,486.00 2,079,743.00 5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1 3,836,927.50 3,836,927.5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2 3,570,683.00 2,142,409.80 6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3 3,250,579.23 2,275,405.46 7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4 3,132,441.00 3,132,441.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5 3,129,122.02 3,129,122.02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6 3,124,435.30 3,124,435.3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7 3,121,600.00 3,121,6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8 2,972,175.00 1,783,305.00 6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9 2,890,160.00 289,016.00 1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0 2,846,597.54 2,846,597.54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1 2,800,000.00 2,80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2 2,675,963.00 2,675,963.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3 2,529,573.40 505,914.68 2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4 2,500,000.00 2,50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5 2,500,000.00 1,250,000.00 5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6 2,367,088.80 2,367,088.8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7 2,158,200.00 2,158,2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8 2,105,004.00 1,263,002.40 6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9 2,100,000.00 2,10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0 2,077,253.00 1,038,626.50 5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1 2,024,733.00 1,012,366.50 5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2 2,000,000.00 400,000.00 2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3 1,985,263.31 1,985,263.31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4 1,981,779.79 1,525,970.44 77.00% 账龄较长

客户 55 1,925,348.40 1,925,348.4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6 1,900,000.00 1,90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7 1,859,624.61 1,859,624.61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8 1,821,987.00 1,821,987.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9 1,770,733.83 1,770,733.83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0 1,734,964.32 1,734,964.32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1 1,704,052.84 1,704,052.84 100.00% 账龄较长

81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客户 62 1,696,400.00 1,017,840.00 6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3 1,690,895.00 338,179.00 2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4 1,512,493.86 756,246.93 5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5 1,454,488.38 1,018,141.87 7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6 1,426,882.50 1,426,882.5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7 1,413,573.05 1,413,573.05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8 1,400,000.00 840,000.00 6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9 1,317,277.54 1,317,277.54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70 1,303,747.31 782,248.39 60.00% 账龄较长

客户 71 1,300,000.00 1,30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72 1,270,155.00 1,270,155.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73 1,261,033.54 630,516.77 50.00% 账龄较长

客户 74 1,250,000.00 1,25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75 1,224,456.20 1,224,456.2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76 1,211,220.00 1,211,22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77 1,200,000.00 960,000.00 80.00% 账龄较长

客户 78 1,166,355.15 1,166,355.15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79 1,165,000.00 233,000.00 20.00% 账龄较长

客户 80 1,140,556.99 1,140,556.99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81 1,135,207.13 681,124.28 60.00% 账龄较长

客户 82 1,113,708.70 1,113,708.7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83 1,093,396.00 1,093,396.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84 1,080,308.14 108,030.81 10.00% 账龄较长

客户 85 1,051,661.00 210,332.20 20.00% 账龄较长

客户 86 1,047,930.00 733,551.00 70.00% 账龄较长

客户 87 1,043,551.64 1,043,551.64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88 1,016,400.00 203,280.00 20.00% 账龄较长

客户 89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合计 691,267,675.09 552,447,445.46 / /

(3).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组合 2):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551,829,890.29 33,109,793.43 6.00

1至2年 1,443,003,609.37 86,580,216.54 6.00

2至3年 585,541,795.00 35,132,507.71 6.00

3 年以上

3至4年 438,007,082.40 26,280,424.93 6.00

4至5年 288,888,206.14 17,333,292.42 6.00

5 年以上 263,630,333.89 15,817,820.05 6.00

合计 3,570,900,917.09 214,254,055.08

:

82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20,712,111.47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6,936,701.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收回方式

客户 1 3,298,829.68 329,882.97 回款

客户 2 1,519,149.00 1,519,149.00 回款及调整

客户 3 1,246,500.00 318,600.00 回款及调整

其他零星客户 5,229,127.38 4,769,069.03 回款及调整

合计 11,293,606.06 6,936,701.00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期末余额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客户 1 212,411,060.80 2.77 12,744,663.65

客户 2 200,499,871.09 2.62

客户 3 179,306,963.02 2.34 1,414,015.77

客户 4 161,593,343.77 2.11

客户 5 146,630,915.22 1.91 117,304,732.18

合计 900,442,153.90 11.75 131,463,411.60

6、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48,981,073.29 59.26 242,162,451.71 57.60

1至2年 29,352,986.52 6.99 50,101,110.49 11.92

2至3年 33,755,487.13 8.03 41,737,364.86 9.93

3 年以上 108,084,731.54 25.72 86,365,067.00 20.55

合计 420,174,278.48 100.00 420,365,994.06 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83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预付对象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供应商 1 101,614,340.00 24.18

供应商 2 21,000,000.00 5.00

供应商 3 9,139,259.18 2.18

供应商 4 6,832,722.00 1.63

供应商 5 6,748,353.00 1.61

合计 145,334,674.18 34.60

(3). 期末预付款项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7、 应收利息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委托贷款 482,777.78 427,777.78

债券投资

合计 482,777.78 427,777.78

(2). 本报告期无重要逾期利息。

8、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股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芜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27,545,047.38

合计 27,545,047.38

9、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 计提 账面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 (%)

(%) (%)

单项金额重

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

84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按信用风险 2,668,349,572.31 100.0 434,889,201 16.30 2,233,460, 2,182,523, 100.0 379,895,633.87 17.41 1,802,627,644.60

特征组合计 0 .48 370.83 278.47 0

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

组合1 367,099,232.72 13.76 296,814,181 80.85 70,285,051 315,136,78 14.44 267,852,443.93 85.00 47,284,336.10

.12 .60 0.03

组合2 2,301,250,339.59 86.24 138,075,020 6.00 2,163,175, 1,867,386, 85.56 112,043,189.94 6.00 1,755,343,308.50

.36 319.23 498.44

单项金额不

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

收款

2,668,349,572.31 100 434,889,201 / 2,233,460, 2,182,523, 100 379,895,633.87 / 1,802,627,644.60

合计

.48 370.83 278.47

(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组合 1):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按单位)

100 万以下的零星 52,115,622.08 49,940,499.70 95.83% 账龄较长

客户

客户 1 22,400,000.00 6,720,000.00 3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 17,303,309.09 12,112,316.36 7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 15,741,671.42 11,019,169.99 7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 13,980,932.38 13,980,932.38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 13,673,086.17 12,305,777.55 9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 11,973,578.08 8,381,504.66 70.00% 账龄较长

客户 7 10,000,000.00 7,000,000.00 70.00% 账龄较长

客户 8 9,137,963.72 2,741,389.12 30.00% 账龄较长

客户 9 9,096,823.14 9,096,823.14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0 9,049,494.99 2,714,848.50 3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1 8,526,213.75 8,526,213.75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2 8,508,165.77 8,508,165.77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3 8,065,198.27 8,065,198.27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4 7,832,465.77 7,832,465.77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5 6,453,297.15 6,453,297.15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6 5,771,757.66 5,771,757.66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7 5,091,876.65 3,564,313.66 7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8 4,821,802.95 4,821,802.95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9 4,720,000.00 944,000.00 2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0 4,532,502.55 4,532,502.55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1 4,282,463.98 4,282,463.98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2 3,995,711.41 3,995,711.41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3 3,882,301.32 3,494,071.19 9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4 3,678,506.72 2,942,805.38 8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5 3,595,703.81 3,595,703.81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6 3,389,258.81 3,389,258.81 100.00% 账龄较长

85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客户 27 3,362,540.42 3,362,540.42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8 3,269,772.18 980,931.65 3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9 3,252,750.52 3,252,750.52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0 3,123,626.57 3,123,626.57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1 3,096,699.96 2,477,359.97 8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2 3,031,852.08 3,031,852.08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3 3,000,000.00 3,00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4 3,000,000.00 3,00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5 2,998,130.00 2,998,13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6 2,816,776.41 1,971,743.49 7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7 2,671,164.82 2,671,164.82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8 2,641,068.56 2,641,068.56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9 2,615,474.06 2,615,474.06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0 2,542,500.00 762,750.00 3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1 2,380,716.77 476,143.35 2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2 2,301,202.79 2,301,202.79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3 2,278,461.04 2,278,461.04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4 2,273,397.00 2,273,397.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5 2,239,741.03 2,239,741.03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6 2,213,120.25 2,213,120.25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7 2,144,195.96 428,839.19 2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8 2,073,952.20 2,073,952.2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9 2,000,000.00 2,00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0 2,000,000.00 2,00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1 1,981,858.77 1,981,858.77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2 1,945,510.14 583,653.04 3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3 1,900,000.00 950,000.00 5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4 1,830,000.00 1,464,000.00 8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5 1,794,917.36 897,458.68 5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6 1,769,264.85 1,769,264.85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7 1,754,957.85 1,754,957.85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8 1,725,499.50 1,725,499.5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9 1,724,765.84 1,724,765.84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0 1,532,838.34 1,532,838.34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1 1,520,464.23 1,368,417.81 9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2 1,518,474.16 1,518,474.16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3 1,466,092.98 1,466,092.98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4 1,400,000.00 420,000.00 3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5 1,370,643.42 1,370,643.42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6 1,325,991.35 397,797.41 3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7 1,264,464.51 1,264,464.51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8 1,214,362.17 1,214,362.17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9 1,098,876.99 988,989.29 90.00% 账龄较长

客户 70 1,013,400.00 1,013,4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71 1,000,000.00 500,000.00 50.00% 账龄较长

合计 367,099,232.72 296,814,181.12 / /

86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3). 其他不重大其他应收款(组合 2):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736,917,261.55 44,215,035.68 6.00

1至2年 398,200,123.02 23,892,007.38 6.00

2至3年 147,863,496.40 8,871,809.78 6.00

3 年以上

3至4年 278,759,144.38 16,725,548.64 6.00

4至5年 144,397,367.07 8,663,842.04 6.00

5 年以上 595,112,947.17 35,706,776.84 6.00

合计 2,301,250,339.59 138,075,020.36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61,665,552.77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4,138,089.59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收回方式

客户 1 1,323,779.24 1,323,779.24 调整

客户 2 923,600.00 923,600.00 调整

客户 3 815,360.00 407,680.00 调整

其他零星客户 1,686,052.45 1,483,030.35 回款及调整

合计 4,748,791.69 4,138,089.59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2,646,000.00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应收 核销 款项是否由关联

单位名称 核销金额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性质 原因 交易产生

上海凯阳经济发 购房款 2,646,000.00 收不 董事会批准,已在税 否

展有限公司 回 务局备案

合计 / 2,646,000.00 / / /

(6).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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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称 合计数的比例(%) 期末余额

客户 1 往来款 388,696,672.30 4 年以上 14.57 23,321,800.34

客户 2 投标保证金 182,052,444.46 2 年以内 6.82 10,923,146.67

股权转让代

客户 3 112,415,321.21 3-4 年 4.21 6,744,919.27

收款

客户 4 资产转让款 104,911,610.60 5 年以上 3.93 6,294,696.64

客户 5 诚信保证金 100,000,000.00 1 年以内 3.75 6,000,000.00

合计 / 888,076,048.57 / 33.28 53,284,562.92

(8).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7,922,570.51 423,029.83 37,499,540.68 49,524,829.29 423,029.83 49,101,799.46

在产品

库存商品 6,664,124.37 6,664,124.37 1,362,373.13 1,362,373.13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

资产

建造合同形 11,500,505,459.20 11,500,505,459. 10,433,227,705. 10,433,227,705.

成的已完工 20 46 46

未结算资产

开发成本 745,243,383.82 745,243,383.82 603,236,381.24 603,236,381.24

合计 12,290,335,537.90 423,029.83 12,289,912,508. 11,087,351,289. 423,029.83 11,086,928,259.

07 12 29

(2). 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转回或转

计提 其他 其他

原材料 423,029.83 423,029.83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计 423,029.83 423,0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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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3). 开发成本

其中:借款费用 其中:借款费用

项目名称 工程进度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金额

杭州临安 353,715,233.61 54,083,210.14 282,375,171.25 47,218,364.30

青山湖森

林硅谷高 施工阶段

科技产业

园区

奉化阳光 391,528,150.21 17,518,678.41 320,861,209.99 8,749,883.71

施工阶段

海湾项目

合计 745,243,383.82 71,601,888.55 603,236,381.24 55,968,248.01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余额

累计已发生成本 31,616,989,755.45

累计已确认毛利 2,674,460,466.38

减:预计损失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22,790,944,762.63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11,500,505,459.20

(5). 存货期末余额无用于借款抵押情况。

1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委托贷款 20,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0

1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可供出售债务

工具:

可供出售权益 174,539,512.71 174,539,512.71 105,204,447.13 105,204,447.13

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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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按公允价值

计量的

按成本计量 174,539,512.71 174,539,512.71 105,204,447.13 105,204,447.13

合计 174,539,512.71 174,539,512.71 105,204,447.13 105,204,447.13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

被投资 本 本 本 资单位 本期现金红

单位 本期 期 期 期 期 期 持股比 利

期初 期末 例(%)

增加 减 初 增 减 末

少 加 少

宁波杭州湾新区 93,750,000.00 93,750,000.00 21.69

森联城市基础设

施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浙江文创小额贷 20,000,000.00 20,000,000.00 10.00

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宝山神农小 6,000,000.00 6,000,000.00 10.00

额贷款股份有限

公司

上海房屋工程建 738,363.02 738,363.02 13.66 287,000.00

设技术发展有限

公司

阳光海湾投资控 0.71 -0.10 0.61 63.75

股(香港)有限

公司

中华甬商投资集 4,716,083.40 -664,934.32 4,051,149.08 1.00

团公司

东欣(杭州)医 50,000,000.00 50,000,000.00 8.33

院有限公司

合计 105,204,447.13 69,335,065.58 174,539,512.71 / 287,000.00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 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90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1).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5、 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现率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区间

融资租赁款

其中:未实现融

资收益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PPP 项目及 BT 项目应 168,887,814.63

收款

合计 168,887,814.63 /

16、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宣告

期 减值

减 其他 发放

被投资 初 权益法下确 其他 计提 期末 准备

少 综合 现金 其

单位 余 追加投资 认的投资损 权益 减值 余额 期末

投 收益 股利 他

额 益 变动 准备 余额

资 调整 或利

一、合营

企业

上海格 6,000,000.00 -218,515.05 5,781,484.95

兴投资

管理有

限公司

小计 6,000,000.00 -218,515.05 5,781,484.95

二、联营

企业

荣宝斋 4,900,000.00 -224,160.71 4,675,839.29

(宁波)

有限公

小计 4,900,000.00 -224,160.71 4,675,839.29

10,900,000.0 -442,675.76 10,457,324.24

合计

0

17、 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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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及其他设备 施工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71,089,195.5

321,963,426.27 60,122,680.76 65,762,788.67 26,952,518.98 545,890,610.25

7

2.本期增加

-25,431,563.04 23,945.64 2,990,277.52 4,050,352.59 1,499,431.71 -16,867,555.58

金额

(1)购置 27,179.48 2,293,197.69 5,089,306.31 946,312.16 8,355,995.64

(2)在建

工程转入

(3)企业

合并增加

—汇率变

-25,431,563.04 -3,233.84 -153,113.17 -1,591,389.59 553,119.55 -26,626,180.09

动影响

—合并范

850,193.00 552,435.87 1,402,628.87

围变动影响

3.本期减

555,600.00 1,513,040.00 504,564.37 2,573,204.37

少金额

(1)处置

555,600.00 1,513,040.00 504,564.37 2,573,204.37

或报废

4.期末余额 72,588,627.2

296,531,863.23 59,591,026.40 67,240,026.19 30,498,307.20 526,449,850.30

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48,372,862.9

67,373,986.09 46,186,465.18 47,731,935.48 19,755,027.57 229,420,277.30

8

2.本期增加

9,651,450.67 2,916,124.75 6,257,950.07 1,700,844.88 6,201,630.52 26,728,000.89

金额

(1)计提 9,651,450.67 2,916,124.75 5,464,432.97 1,286,923.99 6,201,630.52 25,520,562.90

—合并范 793,517.10 413,920.89 1,207,437.99

围变动影响

3.本期减少

520,890.32 1,437,387.72 458,107.81 2,416,385.85

金额

(1)处置

520,890.32 1,437,387.72 458,107.81 2,416,385.85

或报废

4.期末余额 54,574,493.5

77,025,436.76 48,581,699.61 52,552,497.83 20,997,764.64 253,731,892.3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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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

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置

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 18,014,133.7

219,506,426.47 11,009,326.79 14,687,528.36 9,500,542.56 272,717,957.96

价值 8

2.期初账面 22,716,332.5

254,589,440.18 13,936,215.58 18,030,853.19 7,197,491.41 316,470,332.95

价值 9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9,007,427.74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9、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减值准 账面余 减值准 账面价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备 额 备 值

大地钢构厂区改造工程 1,216,433.14 1,216,433.14

信安幕墙厂区改造工程 1,093,554.43 1,093,554.43

湖墅南路密渡桥地下公共停车

7,674,156.49 7,674,156.49

库项目

合计 9,984,144.06 9,984,1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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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工程

本期 累计

期 本期 其中: 本期利

预 转入 投入 利息资

初 本期增加金 其他 期末 工程 本期利 息资本 资金

项目名称 算 固定 占预 本化累

余 额 减少 余额 进度 息资本 化率 来源

数 资产 算比 计金额

额 金额 化金额 (%)

金额 例

(%)

大地钢构厂区改 1,216,433.14 1,216,433.14 自有

造工程 资金

信安幕墙厂区改 1,093,554.43 1,093,554.43 自有

造工程 资金

湖墅南路密渡桥 7,674,156.49 7,674,156.49 自有

地下公共停车库 资金

项目

合计 9,984,144.06 9,984,144.06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3、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软件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48,979,811.08 4,921,875.22 48,800.00 53,950,486.30

2.本期增加金额 1,195,586.67 1,195,586.67

(1)购置 1,119,586.67 1,119,586.67

(2)内部研发

94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3)企业合并增加 76,000.00 76,000.00

3.本期减少金额 18,017.09 18,017.09

(1)处置 18,017.09 18,017.09

4.期末余额 48,979,811.08 6,099,444.80 48,800.00 55,128,055.8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8,001,827.60 3,759,006.06 33,425.03 11,794,258.69

2.本期增加金额 1,070,077.59 497,907.70 9,760.00 1,577,745.29

(1)计提 1,070,077.59 468,774.52 9,760.00 1,548,612.11

—企业合并增加 29,133.18 29,133.1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9,071,905.19 4,256,913.76 43,185.03 13,372,003.9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39,907,905.89 1,842,531.04 5,614.97 41,756,051.90

2.期初账面价值 40,977,983.48 1,162,869.16 15,374.97 42,156,227.61

(2). 期末用于抵押或担保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9,310,344.12 元,详见“承诺及或有事项”。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6、 商誉

√适用 □不适用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 处置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931,162.11 931,162.11

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252,889.05 2,252,889.05

合计 3,184,051.16 3,184,051.16

95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形成商誉的事项 计提 处置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 0 0 0

公司

宁波海山堂文化发 0 0 0

展有限公司

合计 0 0 0

27、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房屋使用费 3,736,564.04 186,933.48 3,549,630.56

装修费 2,467,288.09 2,797,434.00 1,205,266.68 4,059,455.41

技术服务费 33,750.00 27,000.00 6,750.00

品牌使用费 2,550,000.00 42,500.00 2,507,500.00

合计 6,237,602.13 5,347,434.00 1,461,700.16 10,123,335.97

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

异 资产 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304,822,132.72 76,205,533.18 229,078,101.90 57,269,525.51

内部交易未实现

利润

可抵扣亏损

合计 304,822,132.72 76,205,533.18 229,078,101.90 57,269,525.51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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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原准则转入股权投资差额 534,882.08 1,337,205.14

其中: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534,882.08 1,337,205.14

委托贷款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办公用房及设备预付款 102,674,702.00

合计 303,209,584.08 201,337,205.14

30、 短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85,000,000.00 85,000,000.00

保证借款 340,690,000.00 413,700,000.00

信用借款 1,697,000,000.00 837,000,000.00

银行及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288,935,641.05 303,341,899.64

合计 2,411,625,641.05 1,639,041,899.64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2、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47,196,599.57 116,509,506.21

银行承兑汇票 287,831,406.66 370,231,098.67

合计 335,028,006.23 486,740,604.88

34、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账款 9,239,353,761.49 7,547,234,007.49

合计 9,239,353,761.49 7,547,234,007.49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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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3). 期末数中无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4). 期末数中无欠关联方款项。

35、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 19,342,417.06 37,238,431.08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 502,219,148.33 670,290,491.21

合计 521,561,565.39 707,528,922.29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累计已发生成本 5,129,532,015.60

累计已确认毛利 403,008,217.04

减:预计损失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6,034,759,380.97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502,219,148.33

(4). 期末数中无预收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5). 期末数中无预收关联方款项。

36、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企业合并增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3,601,988,540.89 5,251,787,614.67 12,158.62 4,322,033,475.17 4,531,754,839.01

二、离职后福 17,801.41 10,410,908.08 13,141.47 10,424,848.99 17,001.97

利-设定提存

计划

三、辞退福利 2,395,228.48 2,395,228.48

合计 3,602,006,342.30 5,264,593,751.23 25,300.09 4,334,853,552.64 4,531,771,84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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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企业合并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 3,601,316,591.5 5,235,993,999.79 4,306,233,363.92 4,531,077,227.43

津贴和补贴 6

二、职工福利费 4,468,699.22 4,468,699.22

三、社会保险费 4,838,515.64 3219.52 4,841,735.16

其中:医疗保险 3,858,841.52 3219.52 3,862,061.04

工伤保险 671,356.27 671,356.27

生育保险 308,317.85 308,317.85

四、住房公积金 208,177.69 3,951,278.43 900.00 3,975,907.01 184,449.11

五、工会经费和 463,771.64 2,467,843.15 8039.10 2,446,491.42 493,162.47

职工教育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

其他 67,278.44 67,278.44

3,601,988,540.8 5,251,787,614.67 12158.62 4,322,033,475.17 4,531,754,839.01

合计

9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企业合并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17,801.41 9,898,355.33 12,394.13 9,911,548.90 17,001.97

2、失业保险费 512,228.75 747.34 512,976.09

3、企业年金缴费 324 324.00

合计 17,801.41 10,410,908.08 13,141.47 10,424,848.99 17,001.97

37、 应交税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23,724,868.63 942,011.40

消费税

营业税 690,100,011.55 600,569,777.14

企业所得税 102,710,450.20 116,735,122.42

个人所得税 53,135,736.99 44,953,188.14

城市维护建设税 50,998,000.84 44,475,890.34

房产税 548,035.56 551,202.73

教育费附加 28,630,313.70 23,314,111.30

土地使用税 348,860.00 348,860.00

堤防费 1,689,382.40 1,602,147.92

其他 4,233,477.90 4,417,602.31

合计 956,119,137.77 837,909,913.70

99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38、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企业债券利息 26,991,902.60 15,754,166.67

借款应付利息 3,238,215.72 3,462,451.11

合计 30,230,118.32 19,216,617.78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 29,718,101.82 55,624,548.34

合计 29,718,101.82 55,624,548.34

40、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 1,379,059,680.69 1,268,457,188.47

合计 1,379,059,680.69 1,268,457,188.47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2、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0,000,000.00 316,188,543.15

1 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合计 200,000,000.00 316,188,543.15

43、 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500,000,000.00

100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500,000,000.00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面溢

债 期 本

值折

债券 发行 券 发行 初 本期 期 期末

面值 计价

名称 日期 期 金额 余 发行 偿 余额

提摊

限 额 还

利销

15 龙元 SCP001 300,000,000.00 2015.7. 270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8 天

15 龙元 SCP002 200,000,000.00 2015.8. 270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31 天

合计 500,000,000.00 / /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44、 长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13,686,560.00 16,497,000.00

保证借款 90,000,000.00 90,000,000.00

信用借款 400,000,000.00

合计 103,686,560.00 506,497,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借款起始 借款终止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贷款单位 币种 利率

日 日 外币金额 本币金额 外币金额 本币金额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 2013.12.2 2016.12.2 350,000,00

人民币 11%

有限公司 3 3 0.00

三年期基准

交通银行宁波奉化 2014.05.1 2017.05.1 65,000,000.

人民币 利率上浮

支行 2 0 00

15%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 2014.06.1 2016.12.2 50,000,000.

人民币 11%

有限公司 8 3 00

五年期基准

交通银行宁波奉化 2014.06.1 2018.11.1 25,000,000.

人民币 利率上浮

支行 0 0 00

15%

马来西亚 9,040,000.0 16,497,000.

Maybank BLR-2% 13,686,560.00 9,360,000.00

林吉特 0 00

三年期基准

交通银行宁波奉化

2014.5.12 2017.5.10 人民币 利率上浮 65,000,000.00

支行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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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五年期基准

交通银行宁波奉化 2018.11.1

2014.6.10 人民币 利率上浮 25,000,000.00

支行 0

15%

506,497,00

合计 103,686,560.00

0.00

45、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债券 497,548,800.42 495,890,993.30

合计 497,548,800.42 495,890,993.30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 本 本

债券 发行 券 发行 期初 期 期 期末

面值 计 溢折价摊销

名称 日期 期 金额 余额 发 偿 余额

限 行 还

14 龙 150,000,000.00 2014.4.28 3 148,650,000.00 148,822,525.84 537,702.58 149,360,228.42

元 年

MTN001

14 龙 200,000,000.00 2014.7.25 3 198,200,000.00 198,349,036.33 657,361.54 199,006,397.87

元 年

MTN002

14 龙 150,000,000.00 2014.9.22 3 148,650,000.00 148,719,431.13 462,743.00 149,182,174.13

元 年

MTN003

合计 500,000,000.00 / / 495,500,000.00 495,890,993.30 1,657,807.12 497,548,800.42

(3).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经济补偿款 172,045.43

4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02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48、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网络信息科研 48,387.43 98,800.00 147,187.43

普陀区小巨人 445,152.00 445,152.00

项目

混凝土自保温 1,179,192.08 49,000.00 261,449.84 966,742.24

模卡砌块研究

项目

党建工作创新 10,000.00 10,000.00

项目

优秀历史建筑 345,000.00 47,654.50 297,345.50

查勘设计项目

合计 1,682,731.51 492,800.00 309,104.34 1,866,427.17 /

49、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0、 递延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8,086,978.21 1,155,282.60 6,931,695.61 政府拆迁补偿

合计 8,086,978.21 1,155,282.60 6,931,695.61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 本期计入营业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

助金额 外收入金额 与收益相关

政策性拆迁补偿 8,086,978.21 1,155,282.60 6,931,695.61 与资产相关

合计 8,086,978.21 1,155,282.60 6,931,695.61 /

51、 股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

项目 期初余额 发行 公积金 期末余额

送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股份总数 947,600,000.00 947,600,000.00

注:上述资本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 13100 号验资报告验证。

52、 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03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53、 资本公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 375,448,224.84 158,963.32 375,289,261.52

价)

(1)投资者投入 405,812,200.84 405,812,200.84

的资本

(2)收购少数股 -30,363,976.00 158,963.32 -30,522,939.32

东股权形成的差

其他资本公积 56,298,896.67 56,298,896.67

(1)被投资单位

处净损益外所有

者权益其他变动

(2)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产生的利得

或损失

(3)股权投资准 56,298,896.67 56,298,896.67

合计 431,747,121.51 158,963.32 431,588,158.19

本期变动说明:本期购买子公司上海建顺劳务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支付的价款与收购的少数

股东股权权益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

5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金额

减:前

所 税后

期计入 减:

期初 得 归属 期末

项目 其他综 所得 税后归属于母

余额 税 于少 余额

合收益 税费 公司

前 数股

当期转 用

发 东

入损益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算设定受

益计划净负债和净资

104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产的变动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6,943,489.26 14,236,219.97 21,179,709.23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

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

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

的有效部分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6,943,489.26 14,236,219.97 21,179,709.23

差额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6,943,489.26 14,236,219.97 21,179,709.23

5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 77,949,099.22 300,485,408.83 230,810,597.60 147,623,910.45

合计 77,949,099.22 300,485,408.83 230,810,597.60 147,623,910.45

57、 盈余公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333,488,879.99 29,861,409.10 363,350,289.09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 333,488,879.99 29,861,409.10 363,350,289.09

58、 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1,506,155,121.85 1,375,564,574.56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506,155,121.85 1,375,564,574.56

105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05,006,458.78 241,797,440.3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9,861,409.10 40,136,893.09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28,428,000.00 71,070,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1,652,872,171.53 1,506,155,121.85

5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6,022,844,834.48 14,636,524,683.84 16,227,622,877.18 14,863,533,832.68

其他业务 5,923,304.07 54,038.20 2,676,931.24 43,097.46

合计 16,028,768,138.55 14,636,578,722.04 16,230,299,808.42 14,863,576,930.14

(1)主营业务(分行业)

行业名称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1)土建施工 15,039,194,258.40 13,754,114,350.70 15,433,947,319.23 14,116,894,072.58

(2)装饰与钢结构 832,900,257.83 767,982,065.35 668,454,930.56 639,130,367.49

(3)建筑设计 93,173,432.88 54,911,713.54 69,847,058.41 46,477,584.74

(4)其他 57,576,885.37 59,516,554.25 55,373,568.98 61,031,807.87

合计 16,022,844,834.48 14,636,524,683.84 16,227,622,877.18 14,863,533,832.68

(2)主营业务(分地区)

地区名称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海 4,640,237,777.67 4,236,625,554.72 4,198,328,234.09 3,814,466,732.32

浙江 2,615,651,111.73 2,400,753,801.94 3,134,670,434.84 2,917,536,840.73

辽宁 172,437,482.72 70,075,691.61 460,370,683.77 311,906,746.05

福建 401,390,436.69 370,857,078.63 555,069,209.87 513,242,291.74

广东 3,159,258,897.44 2,954,046,581.20 3,106,916,879.72 2,865,036,190.28

江苏 1,012,920,002.09 936,740,286.99 806,897,721.21 745,226,095.81

海南 1,010,700,458.84 932,468,864.12 1,141,539,385.90 1,059,561,267.24

湖北 109,580,988.79 101,356,727.69 98,650,270.55 92,059,551.42

安徽 273,751,790.54 253,060,435.37 181,431,439.09 170,899,900.66

天津 1,476,188,954.95 1,343,026,906.42 1,540,443,975.33 1,436,471,313.17

湖南 159,426,955.23 147,247,714.28 58,033,303.33 53,708,212.13

四川 127,055,317.16 117,233,215.84 347,283,366.73 320,612,033.68

山东 199,434,734.83 183,957,258.25 258,027,793.12 239,051,785.49

云南 404,598,787.35 374,183,412.29 234,139,708.10 216,397,08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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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陕西 168,813,036.02 156,005,604.46 34,597,676.70 32,061,667.00

境外收入 91,398,102.43 58,885,550.03 71,222,794.83 75,296,119.45

合计 16,022,844,834.48 14,636,524,683.84 16,227,622,877.18 14,863,533,832.68

(3)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客户 1 416,886,838.65 2.60

客户 2 344,926,883.31 2.15

客户 3 330,942,266.18 2.06

客户 4 324,103,282.58 2.02

客户 5 236,748,101.83 1.48

合计 1,653,607,372.55 10.31

60、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455,236,507.61 474,778,574.88

城市维护建设税 30,406,399.92 31,935,548.13

教育费附加 22,171,822.70 23,591,361.38

资源税

其他 716,966.56 -67,630.74

合计 508,531,696.79 530,237,853.65

61、 销售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3,762,689.16 2,660,177.36

业务招待费 1,407,157.98 2,415,540.99

差旅费 686,316.15 951,495.73

租赁费用 598,222.00

招投标费用 421,667.89 6,260,566.78

广告宣传费 272,914.00 283,724.96

公用事业费 145,821.01 143,327.84

物料消耗 134,960.82 370,771.00

其他 408,284.58 719,454.80

合计 7,838,033.59 13,805,059.46

62、 管理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17,768,759.99 112,304,7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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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研发费用 20,022,541.79 17,421,042.20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 14,462,633.74 11,950,638.22

业务招待费 13,917,312.67 10,370,780.51

物料消耗 13,107,582.25 15,122,920.89

租赁费 11,821,252.48 8,134,830.70

折旧费 6,895,036.91 7,349,661.27

会务费 5,888,593.19 6,229,572.40

差旅费 5,863,041.17 4,065,982.41

车辆使用费 5,518,123.96 5,438,060.12

装修费 3,232,816.23 557,584.36

公用事业费 2,407,996.34 1,275,870.60

税费 2,244,485.39 1,863,891.87

协会会费 1,670,000.00 375,100.00

印刷及图书资料费 1,626,030.83 1,483,427.05

诉讼费 1,382,296.27 1,787,617.30

无形资产摊销 1,228,339.12 2,335,594.69

电讯电话费 1,113,921.21 1,221,394.48

交行业管理部门费用 700,648.07 507,769.7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48,433.48 448,886.91

保险费 221,061.00 1,415,484.07

劳动保护费 135,853.56 375,916.50

低值易耗品摊销 45,469.77 35,980.70

其他 6,837,740.33 6,615,672.32

合计 238,459,969.75 218,688,440.62

63、 财务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91,750,692.92 146,181,533.36

减:利息收入 -95,216,366.56 -61,285,994.53

汇兑损益 48,196,960.19 20,407,156.83

其他 6,057,302.10 19,041,130.39

合计 150,788,588.65 124,343,826.05

64、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171,302,873.65 105,714,417.66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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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 171,302,873.65 105,714,417.66

6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6、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42,675.7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450,396.2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

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32,876.71

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87,000.00 246,000.00

其他 -802,323.06 -802,323.06

合计 -957,998.82 -73,050.10

其他说明:

(1)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上海房屋工程建设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87,000.00 246,000.00

合 计 287,000.00 246,000.00

(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荣宝斋(宁波)有限公司 -224,160.71

上海格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8,515.05

合 计 -442,675.76

67、 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150 169,485.48 15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50 169,485.48 150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1,118,124.00 1,118,124.00

109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9,391,166.49 20,064,927.59 9,391,166.49

赔偿及罚没收入 1,362.72

其他 64,440.65 83,641.83 64,440.65

合计 10,573,881.14 20,319,417.62 10,573,881.1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1)税收奖励款 2,116,692.69 14,045,067.99 与收益相关

(2)扶持资金 4,591,435.00 1,529,977.00 与收益相关

(3)政策性拆迁补偿款 1,155,282.60 1,155,282.60 与资产相关

(4)长风华师大专项补贴 1,120,000.00 与收益相关

(5)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 1,049,900.00 1,050,600.00 与收益相关

(6)象山县科学技术局科技创新资金 356,000.00 与收益相关

(7)政府奖励款 50,000.00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8)财政补贴 150,000.00 与收益相关

(9)象山县建造局龙元建造师奖励 45,600.00 60,400.00 与收益相关

(10)崇明县财政局扶持资金 39,600.00 与收益相关

(11)融资补贴 285,000.00 与收益相关

(12)其他补贴 97,256.20 258,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9,391,166.49 20,064,927.59 /

68、 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82,084.41 36,600.17 82,084.41

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 82,084.41 36,600.17 82,084.41

损失

无形资产处

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损失

对外捐赠 202,000.00 802,000.00 202,000.00

罚款支出 3,733,357.83 3,733,357.83

其他 200,000.30 162,397.26 200,000.30

合计 4,217,442.54 1,000,997.43 4,217,442.54

69、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10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当期所得税费用 142,006,904.24 156,937,197.31

递延所得税费用 -19,674,854.92 -6,730,432.75

合计 122,332,049.32 150,206,764.56

70、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95,216,366.56 61,285,994.53

补贴收入 9,391,166.49 20,064,927.59

收到的往来款等 550,930,001.47 467,694,101.05

合计 655,537,534.52 549,045,023.17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管理及经营费用 97,239,708.52 85,208,127.01

捐赠等支出 202,000.00 802,000.00

支付的往来款 1,045,119,939.93 442,599,543.55

合计 1,142,561,648.45 528,609,670.56

(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PPP项目前期款项 60,000,000.00

合计 60,000,000.00

(4).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回银行承兑汇票的银票保证金 4,000,000.00

收回信用证融资贷款保证金 8,400,000.00 7,216,000.00

收回个人借款 8,900,000.00

收回借款保函保证金 20,000,000.00

合计 21,300,000.00 27,216,000.00

(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开具信用证融资贷款保证金 4,000,000.00 8,400,000.00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银票保证金 15,000,000.00 4,000,000.00

归还个人借款 3,650,000.00

合计 22,650,000.00 12,400,000.00

111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7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

净利润 198,334,644.54 242,971,886.37

加:资产减值准备 171,302,873.65 105,714,417.6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 25,520,562.90 30,863,798.58

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548,612.11 2,498,181.6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461,700.16 1,500,912.5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81,934.41 -132,885.31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91,750,692.92 146,181,533.3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957,998.82 73,050.1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18,867,306.71 -5,994,611.77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12,175,797.01 -1,837,234,591.3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3,728,037,639.51 -2,112,691,335.53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3,760,729,607.84 3,147,547,393.40

“-”号填列)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7,392,115.88 -278,702,250.3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

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922,439,960.31 1,083,346,889.1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083,346,889.19 1,009,575,606.86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0,906,928.88 73,771,282.33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43,440,480.00

112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其中: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34,540,480.00

浙江瑞顿立体车库有限公司 8,900,000.00

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307,338.74

其中: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4,007,186.51

浙江瑞顿立体车库有限公司 47,673.00

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52,479.23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39,133,141.26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922,439,960.31 1,083,346,889.19

其中:库存现金 3,651,473.29 4,434,512.4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918,788,487.02 1,078,912,376.7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22,439,960.31 1,083,346,889.19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

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72、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57,246,220.66 保证金及冻结资金

应收票据

存货

固定资产 43,944,688.15 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 9,310,344.12 借款抵押

合计 410,501,252.93 /

73、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113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期末折算人民币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9,871.62 6.4936 64,102.35

港币 53,984.54 0.8378 45,228.25

澳门元 192,733.23 0.8134 156,769.21

马来西亚林吉特 5,791,707.30 1.514 8,768,644.85

泰铢 211,329.69 0.18 38,039.34

菲律宾比索 24,635,585.02 0.1384 3,409,564.97

新加坡元 4,970.35 4.5875 22,801.48

应收账款

其中:马来西亚林吉特 18,566,798.74 1.514 28,110,133.29

菲律宾比索 1,442,676,280.00 0.1384 199,666,397.15

新加坡元 13,722,790.12 4.5875 62,953,299.68

其他应收款

其中:马来西亚林吉特 591,394.40 1.514 895,371.12

菲律宾比索 4,085,104.10 0.1384 565,378.41

新加坡元 277,545.33 4.5875 1,273,239.20

应付账款

其中:澳门元 49,135.00 0.8134 39,966.41

马来西亚林吉特 77,219,883.67 1.514 116,910,903.88

新加坡元 1,019,169.39 4.5875 4,675,439.58

其他应付款

其中:澳门元 18,672,908.47 0.8134 15,188,543.75

马来西亚林吉特 8,882,084.30 1.514 13,447,475.63

新加坡元 678,058.33 4.5875 3,110,592.59

长期借款

其中:马来西亚林吉特 9,040,000.00 1.514 13,686,560.00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境外公司 主要经营地 记账本位币

龙马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林吉特

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林吉特

龙元建设集团(菲律宾)有限公司 菲律宾 菲律宾比索

龙元建设集团(澳门)有限公司 中国澳门 澳门元

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 泰国 泰铢

龙元亚克(澳门)有限公司 新加坡 新加坡元

74、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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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股权

股权

被购买方名 股权取 股权取得成 取得 购买日的 购买日至期末被 购买日至期末被

取得 购买日

称 得时点 本 比例 确定依据 购买方的收入 购买方的净利润

方式

(%)

杭州城投建 2015.9. 34,540,480 60 股权 2015.9.30 工商变更 5,772,720.48 1,790,189.19

设有限公司 30 .00 转让 完成

宁波海山堂 2015.10 5,000,000. 50 股权 2015.10.29 工商变更 -549,893.75

文化发展有 .29 00 转让 完成

限公司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

限公司

--现金 34,540,480.00 5,000,000.00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

公允价值

--其他

合并成本合计 34,540,480.00 5,000,00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33,609,317.89 2,747,110.95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 931,162.11 2,252,889.05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 值

货币资金 4,007,186.51 4,007,186.51 252,479.23 252,479.23

应收账款 2,548,957.28 2,548,957.28

存货 5,500,000.00 5,500,000.00

固定资产 192,370.28 192,370.28

无形资产 46,866.82 46,866.82

负债:

借款

应付账款 80,700.00 80,700.00 14,800,000.00 14,8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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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净资产 56,015,529.81 56,015,529.81 5,494,221.90 5,494,221.90

减:少数股东权 22,406,211.92 22,406,211.92 2,747,110.95 2,747,110.95

取得的净资产 33,609,317.89 33,609,317.89 2,747,110.95 2,747,110.95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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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与上期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 15 家,原因为:本期公司新设立子公司绍兴海钜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福吉胤元投资有限公司、奉化明奉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温州明鹿基

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孙公司宁波海润惠达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汇智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

嘉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海汇嘉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明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明点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明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明介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宁波明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汇德荣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 持股比例(%) 取得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直接 间接 方式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 上海市 上海市 建筑施工 93.46 受让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 浙江省杭 建筑施工 100.00 受让

市 州市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 上海市 上海市 建筑施工 80.00 受让

限公司

宁波龙元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 浙江省宁 旅游开发 90.00 设立

市 波市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 上海市 上海市 服务业 100.00 设立

有限公司

绍兴森茂保障性住房投资 浙江省绍兴 浙江省绍 房地产开发业 90.00 设立

有限公司 市 兴市

辽宁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 辽宁省沈阳 辽宁省沈 建筑施工 100.00 设立

司 市 阳市

龙元建设集团(菲律宾) 菲律宾 菲律宾 建筑施工 99.99 设立

有限公司

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 房地产开发业 100.00 设立

龙马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 建筑施工 60.00 设立

龙元建设集团(澳门)有 中国澳门 中国澳门 建筑施工 51.00 设立

限公司

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 泰国 泰国 建筑施工 100.00 设立

龙元亚克(澳门)有限公 新加坡 新加坡 建筑施工 100.00 设立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 上海市 上海市 服务业 51.00 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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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限公司

上海诚宇建设工程质量检 上海市 上海市 检测鉴定业 51.00 受让

测有限公司

上海赛姆建筑设计咨询有 上海市 上海市 服务业 51.00 受让

限公司

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 上海市 上海市 投资业 63.75 设立

公司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 浙江省临安 浙江省临 房地产开发业 51.00 设立

有限公司 市 安市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物业 浙江省杭州 浙江省杭 服务业 51.00 设立

管理有限公司 市 州市

上海龙源建材经营有限公 上海市 上海市 服务业 96.00 设立

龙元资产管理(上海)有 上海市 上海市 投资业 100.00 设立

限公司

象山辰龙建筑劳务有限公 浙江省象山 浙江省象 服务业 86.50 设立

司 县 山县

上海龙元房地产开发有限 上海市 上海市 房地产开发业 99.00 设立

公司

象山安通建筑劳务有限公 浙江省象山 浙江省象 服务业 90.00 设立

司 县 山县

上海建顺劳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 上海市 服务业 90.00 9.346 设立

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省奉化 浙江省奉 房地产开发业 100.00 设立

市 化市

绍兴海钜投资管理合伙企 浙江省绍兴 浙江省绍 房地产开发业 85.00 设立

业(有限合伙) 市 兴市

上海福吉胤元投资有限公 上海市 上海市 投资业 85.00 设立

温州明鹿基础设施投资有 浙江省温州 浙江省温 房地产开发业 100.00 设立

限公司 市 州市

奉化明奉基础设施投资有 浙江省奉化 浙江省奉 房地产开发业 98.00 设立

限公司 市 化市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 浙江省杭 工程管理 60.00 受让

市 州市

浙江瑞顿立体车库有限公 浙江省杭州 浙江省杭 服务业 60.00 受让

司 市 州市

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 浙江省宁波 浙江省宁 服务业 50.00 受让

公司 市 波市

宁波海汇嘉业投资有限公 浙江省宁波 浙江省宁 房地产开发业 100.00 设立

司 市 波市

宁波嘉业汇投资管理有限 浙江省宁波 浙江省宁 房地产开发业 100.00 设立

公司 市 波市

宁波汇智通投资管理有限 浙江省宁波 浙江省宁 房地产开发业 100.00 设立

公司 市 波市

宁波海润惠达投资有限公 浙江省宁波 浙江省宁 房地产开发业 100.00 设立

司 市 波市

宁波明甫投资管理有限公 浙江省宁波 浙江省宁 投资业 100.00 设立

司 市 波市

宁波明点投资管理有限公 浙江省宁波 浙江省宁 投资业 100.00 设立

118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司 市 波市

宁波明亦投资管理有限公 浙江省宁波 浙江省宁 投资业 100.00 设立

司 市 波市

宁波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 浙江省宁波 浙江省宁 投资业 100.00 设立

司 市 波市

宁波明介投资管理有限公 浙江省宁波 浙江省宁 投资业 100.00 设立

司 市 波市

宁波明喻投资管理有限公 浙江省宁波 浙江省宁 投资业 100.00 设立

司 市 波市

宁波汇德荣泽投资管理中 浙江省宁波 浙江省宁 投资业 100.00 设立

心(有限合伙) 市 波市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少数股东持股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 期末少数股东权

子公司名称

比例 东的损益 告分派的股利 益余额

上海龙元建设 6.54 962,649.44 16,207,279.71

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房屋建 49 10,636,541.53 6,125,000.00 15,745,614.51

筑设计院有限

公司

上海石与木投 36.25 -403,516.78 26,110,162.33

资咨询有限公

杭州城投建设 40 716,075.69 23,122,287.60

有限公司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司 流

流动资 非流动 资产合 流动负 非流动 负债 流动资 非流动 资产合 流动负 负债

名称 动

产 资产 计 债 负债 合计 产 资产 计 债 合计

上海龙 1,402,0 18,314 1,420, 1,169,0 1,16 1,287, 20,0 1,307,5 1,072, 1,072

元建设 59,482. ,799.5 374,28 13,177. 9,01 491,76 10,7 02,526. 850,15 ,850,

工程有 41 4 1.95 89 3,17 2.12 63.8 00 5.84 155.8

限公司 7.89 8 4

上海市 52,079, 2,095, 54,175 20,174, 1,866, 22,0 62,384 1,94 64,333, 39,552 1, 41,40

房屋建 874.02 272.52 ,146.5 812.04 427.17 41,2 ,168.0 9,69 861.43 ,404.7 85 7,181

筑设计 4 39.2 6 3.37 7 4, .71

院有限 1 77

公司 6.

94

上海石 724,547 4,987, 729,53 690,552 690, 541,80 1,62 543,428 503,62 503,6

与木投 ,425.50 980.44 5,405. ,739.47 552, 1,128. 7,22 ,352.07 2,667. 22,66

资咨询 94 739. 62 3.45 47 7.47

有限公 47

119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杭州城 57,610, 8,068, 65,678 7,873,1 7,87

投建设 013.96 865.54 ,879.5 60.50 3,16

有限公 0 0.50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金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额 流量 额 金流量

上海龙元建 440,973,277 14,719,410 14,719,410 -109,612,723. 433,783,177 -1,111,054. -1,111,054 94,066,802

设工程有限 .54 .42 .42 44 .41 88 .88 .08

公司

上海市房屋 93,173,432. 21,707,227 21,707,227 -76,604.79 69,847,058. 10,518,856. 10,518,856 4,131,261.

建筑设计院 88 .61 .61 41 76 .76 55

有限公司

上海石与木 -823,018.1 -823,018.1 141,647,715.0 -570,355.61 -570,355.6 82,332,617

投资咨询有 3 3 5 1 .54

限公司

杭州城投建 6,395,220.4 1,790,189. 1,790,189. 521,921.42

设有限公司 8 19 19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5,781,484.95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218,515.05

--其他综合收益 -218,515.05

--综合收益总额 -218,515.05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4,675,839.29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224,160.50

--其他综合收益 -224,160.50

--综合收益总额 -224,160.50

120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

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项目部、财

务部门、审计部门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通过各相

关部门递交的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

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

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

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

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

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

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

“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

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2、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

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

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期借款以及应付债券。公司目前的政策是固定利率借款占

外部借款的 75%-85%。为维持该比例,本公司可能运用利率互换以实现预期的利率结构。尽管该

政策不能使本公司完全避免支付的利率超出现行市场利率的风险,也不能完全消除与利息支付波

动相关的现金流量风险,但是管理层认为该政策实现了这些风险之间的合理平衡。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

下降 100 个基点,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 620 万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880 万元)。管

理层认为 100 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

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马来西亚林吉特计价的对母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债务,对

母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债务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马来西亚林吉特 折合人民币合计 马来西亚林吉特 折合人民币合计

对母公司的其他

应付款债务 193,284,498.03 292,629,177.48 58,052,015.60 102,316,677.49

合计 193,284,498.03 292,629,177.48 58,052,015.60 102,316,677.49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马币每升值或贬值 5%,

则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 1460 万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510 万元)。管理层认为 15%合理反

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马币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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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3、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

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

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 12 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

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公司的大股东为赖振元个人,非企业机构。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郑桂香 公司股东,赖振元家族成员

赖朝辉 公司股东,赖振元家族成员

赖晔鋆 公司股东,赖振元家族成员

赖赛君 控股股东直系亲属

史盛华 公司股东,股东的直系亲属

赖财富 公司股东,股东的直系亲属

上海格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合营企业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

抵消。

(4). 关联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122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赖晔鋆 办公楼 220,000.00 180,000.00

(5). 关联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是否已经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12,000,000.00 2015-7-17 2016-6-13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11,000,000.00 2015-7-21 2016-5-14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11,700,000.00 2015-7-23 2016-7-15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3,150,000.00 2015-9-16 2016-3-16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9,990,000.00 2015-12-14 2016-12-9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403,798.45 2015-5-7 2016-4-27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2,400,000.00 2015-7-16 2016-1-16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360,000.00 2015-7-20 2016-1-20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600,000.00 2015-8-13 2016-2-13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2,960,000.00 2015-8-28 2016-2-28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800,000.00 2015-9-9 2016-3-9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1,536,000.00 2015-11-13 2016-7-30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2,494,898.00 2015-11-19 2016-4-30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1,247,449.00 2015-11-19 2016-12-30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1,685,971.87 2015-11-26 2016-5-26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2,400,000.00 2015-12-3 2016-6-3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9,068,108.64 2015-7-8 2016-1-7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6,835,055.14 2015-10-16 2016-4-16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360,000.00 2015-10-22 2016-4-22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6,921,691.10 2015-7-30 2016-1-30 否

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 8,185,440.00 2009-12-27 未定 否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30,000,000.00 2015-3-7 2016-3-7 否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9,500,000.00 2015-4-24 2016-4-22 否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1,000,000.00 2015-6-15 2016-4-22 否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2,068,296.60 2015-11-30 2016-12-31 否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19,500,000.00 2015-10-19 2016-9-24 否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有限公司 30,000,000.00 2015-9-7 2016-9-7 否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15-2-13 2016-2-12 否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18,297.58 2015-5-27 2016-1-23 否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54,892.74 2015-5-27 2016-1-23 否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0,000,000.00 2015-11-9 2016-11-9 否

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 65,000,000.00 2014-5-12 2017-5-10 否

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00.00 2014-6-10 2018-11-10 否

合 计 360,239,899.12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6,000,000.00 2015-7-2 2016-7-1 否

123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015-12-21 2016-12-20 否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5,611,352.53 2015-7-27 2016-1-27 否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15-8-12 2016-8-12 否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500,000.00 2015-8-17 2016-2-17 否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950,000.00 2015-11-20 2016-5-20 否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807,656.16 2015-11-30 2016-5-30 否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9,821,787.14 2015-12-18 2016-6-18 否

合 计 302,690,795.83

(6).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赖振元 900,000 900,000

赖朝辉 600,000 600,000

郑桂香 280,000 180,000

赖赛君 180,000 72,000

史盛华 360,000 360,000

赖财富 366,450 240,000

(9). 其他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5,560,000.00 4,080,320.00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上海格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 60,000.00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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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公司孙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将杭房权证萧字第 294907 号、杭房权证萧字第

294908 号、杭房权证萧字第 00061556 号的房屋建筑物及杭萧国用(2009)第 0700007 号的土地

使用权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取得 136,940,000.00 元最高额授信额度,抵押期限为

201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8 日。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净值

为 22,636,586.21 元,土地使用权净值为 9,310,344.12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农行杭

州萧山支行借款 85,000,000.00 元。

(2)公司孙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将 6,050,000.00 元的银行定期存单质押给南京银行

杭州萧山支行,用于开立 15,118,108.64 元应付票据,期限为 2015 年 7 月 8 日至 2016 年 1 月 7

日;公司将 4,560,000.00 元的银行定期存单质押给南京银行杭州萧山支行,用于开立 11,395,055.14

元应付票据,期限为 201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6 年 4 月 16 日;公司将 240,000.00 元的银行定期

存单质押给南京银行杭州萧山支行,用于开立 600,000.00 元应付票据,期限为 2015 年 10 月 22 日

至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将 4,620,000.00 元的银行定期存单质押给上海银行杭州分行,用于

开立 11,541,691.10 元应付票据,期限为 2015 年 7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 月 30 日。以上开立的合计

38,654,854.88 元的应付票据同时由母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子公司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将 MING GARDEN HOTEL 的 5-11 层 77 套公寓

抵押给马来亚银行有限公司(MalayanBankingBerhad),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抵押的房屋建

筑物净值为人民币 21,308,101.94 元,取得长期借款 9,040,000.00 马币,合计人民币 13,686,560.00

元。

2、 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公司与宁波阳光海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阳光”)、阳光海湾投资控股(香

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阳光”)、新加坡阳光海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

坡阳光”)因宁波奉化阳光海湾项目合作开发事宜产生异议,于 2011 年 7 月 29 日向浙江省宁

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决终止四方订立的《资金支持与合作协议书》。2、

判决宁波阳光立即偿还公司款项人民币 301,000,000.00 元;赔偿公司自资金投入之日起至 2011

年 2 月 27 日止的利息损失 6,894,034.16 元,并自 2011 年 2 月 28 日起,每逾期一日,按照应偿

还款项的万分之五支付公司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之日止。(计算至 2011 年 7 月 28 日止的违约

金为 22,274,000.00 元)。3、判决香港阳光和新加坡阳光对宁波阳光上述款项的偿还、损失赔偿

以及违约金的支付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宁波阳光、香港阳光及新加坡阳

光共同承担。案件进展情况:公司已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1 年 8 月 1 日作出(2011)浙甬商外初字第 38-1 号民事裁定:

冻结宁波阳光、香港阳光、新加坡阳光价值人民币 307,890,000.00 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其相应价

值的财产并立即执行裁定。目前法院已将《协助执行通知书稿》发送至奉化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

预查封,奉化市国土资源局收到的宁波阳光为获取土地使用权向其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得退还给

宁波阳光。

2013 年 11 月 5 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浙甬商外初字第 38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内容如下:

(1)解除公司与宁波阳光、香港阳光、新加坡阳光签订的《资金支持与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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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2)宁波阳光返还公司项目资金 3.01 亿元,并自 2011 年 2 月 28 日起按日万分之五支付应

返还人民币 3.01 亿元的违约金至该款项付清之日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3)宁波阳光赔偿公司自项目资金投入之日起至 2011 年 2 月 27 日止的利息损失人民币

6,754,354.16 元,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4)香港阳光、新加坡阳光对上述第二项宁波阳光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香港阳光、

新加坡阳光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宁波阳光追偿;

(5)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6)驳回宁波阳光的诉讼请求。

2013 年 11 月 28 日,宁波阳光就该案件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4 年 7 月 17 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4)浙商外终字第 14 号的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本案受理费由宁波阳光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14 年 8 月 13 日,宁波阳光、香港阳光、新加坡阳光因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

浙商外字第 14 号民事判决结果,提出再审申请,再审请求如下:1、撤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

浙商外终字第 14 号民事判决及其所维持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甬商外初字第 38 号民

事判决;2、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驳回再审被申请人全部诉讼请求;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2015 年 3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具(2015)民申字第 287 号民事申请再

审案件应诉通知书。

2015 年 12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具(2015)民申字第 287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如下:驳回再审申请。截止报告披露日,判决款尚在执行中。

(2)、公司与宁波阳光海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阳光")、新加坡阳光海湾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阳光")因宁波奉化阳光海湾项目合作开发事宜产生异议,于 2012

年 3 月 12 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 2013 年 3 月 20 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补充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1、判决宁波阳光及新加坡阳光返还公司工程保证金 72,000,000.00

元及逾期利息;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宁波阳光及新加坡阳光承担。2014 年 12 月 4 日浙江省宁波

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2)浙甬民二初字第 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宁波阳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返还公司工程保证金 72,000,000.00 元,并自 2011 年 12 月 31 日起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

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2015 年 2 月 7 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

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稿(2012)浙甬民二初字第 4 号,查封宁波阳光坐落于奉化市裘村镇杨村捣臼

湾象山港以北的土地使用权 86,667 平方米,土地证号:奉国用(2010)第 09-2982 号,地号:

10-17-1250。查封期限为一年。截止报告披露日,判决款尚在执行中。

(3)、海擎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擎重工”)与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钢构”)发生钢结构厂房制作安装合同纠纷,遂向辽宁省葫芦岛市龙

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大地钢构向海擎重工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及合格证书;判令大地

钢构支付海擎重工违约金 321,009.00 元;判令大地钢构赔偿海擎重工经济损失 4,200,000.00 元;

判令由大地钢构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同时,大地钢构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项目原施工地在连云港,后因海擎重工变更工

程地点至葫芦岛)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海擎重工立即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等计人民币

25,341,442.00 元;判令海擎重工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人民币 500,000.00 元;诉讼费、保全费等

相关诉讼费用由海擎重工承担。

该案由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受理,2011 年 11 月 7 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

具判决书(2010)葫民一初字第 00013 号,判决如下:驳回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2011 年 11 月 28 日,大地钢构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高院于 2012 年 3 月 13 日

在沈阳开庭。2012 年 3 月 29 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民事裁定书(2012)辽民一终字第 64 号,

裁定(1)撤销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葫民一初字第 00013 号民事判决;(2)发回葫芦

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13 年 6 月 17 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2)葫民一初字第 00003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如下:(1)、海擎重工支付大地钢构工程欠款 5,081,733.32 元。(2)大地钢构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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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自身完成的"海擎重工钢结构厂房制作安装"工程部分(不包括其它单位施工部分)的拍卖或折价

款行使优先受偿权。(3)驳回大地钢构其它诉讼请求。

2013 年 7 月 26 日大地钢构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的(2012)葫民一初字第 00003 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

2014 年 2 月 18 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2013)辽民一终字第 0024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大地钢构承担,该判决为终审判决。2014 年

3 月 25 日大地钢构向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2)葫民一初字第 00003 号

民事判决。2014 年 6 月 20 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文号为(2014)葫执字第 00010

号执行裁定书,因海擎重工的建设工程被其他法院在先查封,且其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遂裁

定如下:终结本案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在具备执行条件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重新立案执行。

由于该案涉及最初海擎重工诉大地钢构案,故海擎重工诉大地钢构案于 2011 年 12 月 27 日由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审理;2014 年 3 月 26 日,因前述大地钢构诉海擎重工案已判决

生效,遂恢复审理。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作出(2010)葫民一初字第 00012 号民事

判决,判决结果如下:1、大地钢构向海擎重工移交相关工程资料;2、判决大地钢构向海擎重工

赔偿经济损失 7,638,083.00 元;3、驳回海擎重工其他诉讼请求。其后,大地钢构向辽宁省高级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辽宁高院审理后,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作出(2014)辽民一终字第 0024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葫民一初字第 00012 号民事判决;发回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15 年 6 月 8 日,葫芦岛中院作出(2015)葫民初字第 0000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大

地钢构赔偿海擎重工经济损失 9,870,717.31 元;2、驳回海擎重工其余诉讼请求。大地钢构不服,

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述,2015 年 9 月 11 日辽高院进行了二审庭审。2016 年 2 月 19 日,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辽民一终字第 30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维持葫芦岛市

中级人民法院(2015)葫民初字第 00002 号民事判决的第二项;2、变更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

葫民初字第 00002 号民事判决的第一项为大地钢构支付海擎重工违约金 298,300.00 元。此判决为

终审判决。

(4)、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钢构”)与中建六局土木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六局”)产生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大地钢构于 2015 年 11 月

29 日向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中建六局支付工程款 31,727,474.60 元,利息

损失 7,219,882.20 元及诉讼费。2015 年 12 月,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截止报告披露日,

本案尚在审理中。

(5)、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钢构”)与中基日造重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重工”)产生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大地钢构于 2015 年 11 月 29

日向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中基重工支付工程款 7,770,594.75 元,利息损失

1,027,166.15 元及诉讼费。2016 年 1 月 12 日,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舟定白民初

字第 148-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中基重工的银行存款 8,797,760.90 元,冻结期限 1 年。截止

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6)、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钢构")与弘业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建设")产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3 日向舟山仲裁

委员会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裁决弘业建设支付工程款 682,083.80 元,利息 93,451.16

元;2、请求裁决由弘业建设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2014 年 6 月 18 日,舟山仲裁委员会发出舟

仲[2014]字第 75 号受理通知书。2015 年 7 月 22 日,舟山仲裁委员会发出舟仲裁字[2014]第 75

号裁决书,裁决如下:1、裁决弘业建设向大地钢构支付工程款 646,700.80 元,并按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支付 2011 年 9 月 26 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的利息;2、仲裁费 16,600.00 元由弘业建设承担。

弘业建设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主动缴纳执行费 646,700.80 元用于支付工程款本金,舟山市中级人

民法院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直接扣划弘业建设延迟履行利息 165,181.76 元及仲裁费 16,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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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元,执行费 10,397.83 元,至此,本案依据生效的舟仲裁字[2014]第 75 号裁决书确定的所有款项

均执行完毕。2015 年 9 月 28 日,中院作出(2015)浙舟执民字第 64 号结案决定书,予以结案。

(7)、孙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钢构”)与北京金港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金港建设”)产生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向北京仲

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决金港建设支付工程款 6,654,770.12 元,利息损失 268,430.90 元及

诉讼费。2016 年 1 月 26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北京金港宜良体育场屋面项目作出(2015)

二中执保字第 00081 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冻结金港建设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银行存

款 1,165,712.63 元,冻结期限一年。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8)、公司与大连海派叶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海派")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纷,遂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连海派立即支付公司工程款

26,294,994.00 元;判令支付工程款逾期损失 10,000,000.00 元及诉讼费。大连海派反诉公司,

请求判令:(1)公司承担逾期竣工违约金暂定 1000 万元;(2)承担未完工程的施工费用市场价

格差价损失暂定 1000 万元;(3)承担质量违约金 183,689.88 元;(4)承担逾期竣工给大连海

派投资造成的利息损失暂定 500 万元;(5)需交付已建工程的报检、报验资料等;(6)提供办

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等证所需的施工单位提供的证照、文件及交纳费用。2015 年 4 月 3 日,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大民二初字第 0002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公司需

交付大连海派已施工完成的工程中除甲供料资料以外的工程档案资料;(2)公司支付大连海派质

量违约金 146,748.00 元;(3)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4)驳回大连海派的其他反诉请求;诉讼

费分别由公司和大连海派共同承担。公司不服,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或重新鉴定后,改判大连海派支付工程款 15,768,940

元;大连海派支付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暂定 2000 万;驳回大连海派全部反诉请求;(3)本案一

审二审的诉讼费用,均由大连海派承担。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9)、公司与扬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船厂")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遂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书,申请事项:(1)大洋船厂向公司支付工程款 16,604,671.00

元;(2)大洋船厂向公司支付逾期利息暂计 1,395,329.00 元;(3)大洋船厂承担本案的全部仲

裁费用。扬州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2015 年 8 月 31 日,扬州仲裁委员会发出(2013)扬仲字第

(236)号开庭通知。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10)、公司与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光耀")产生经济纠纷,遂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判令深圳光耀立即归

还公司款项人民币 53,487,025.90 元,支付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人民币 14,044,000.00 元。

2014 年 11 月 26 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与光耀集团的诉讼并出具(2014)浙甬

商初字第 71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14 年 12 月 13 日,根据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浙江省宁波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浙甬商初字第 7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

公司所持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轮候 2 年。2015 年 9 月 24 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

人民法院作出(2014)浙甬商初字第 7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深圳光耀归还借款本金

50,500,000.00 元、支付至 2014 年 4 月 30 日止的利息 8,756,048.00 元,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截止报告披露日,判决款尚在执行中。

(11)、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安幕墙")因格鲁吉

亚司法大楼项目施工与成都华川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希望华西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产

生纠纷,遂于 2013 年 7 月 3 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工

程款 7,480,000.00 元;(2)判令被告返还履约保证金 1,830,000.00 元;(3)判令被告支付逾

期付违约金 296,200.00 元;(4)判令被告支付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利息 79,422.00 元;(5)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2013 年 7 月 3 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

文号(2013)成(民)初字第 1343 号。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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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12)、公司与奥赞特精密仪器(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赞特")产生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于 2009 年 11 月 15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奥赞特支付工

程款 21,451,000.00 元并要求工程款优先受偿;判令奥赞特支付工程进度款 4,800,000.00 元及

逾期付款利息;判令奥赞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692,540.00 元;判令奥赞特承担本案诉讼费

用。法院受理后,经司法审价及进一步审理于 2011 年 12 月 21 日作出(2009)沪一中民二(民)

初字第 41 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奥赞特支付公司工程款 16,465,199.00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公司不服,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于 2012 年 10 月 19 日出具(2012)沪高民一

(民)终字第 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不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法院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作出(2013)民申字第 32 号民事裁定

书,判决如下:驳回公司再审申请。公司不服,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民事抗诉申请。2013 年

7 月 24 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发出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受理告知书,沪检民行受(2013)32 号。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已驳回公司抗诉申请。

(13)、公司与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龙房产")产生工程施工合同纠

纷,遂于 2014 年 9 月 3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振龙房

产向公司支付工程款共计人民币 266,561,352.00 元,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相应工程款利

息(利息部分应自开始拖欠之日分段计算,要求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2、判令振龙房产向

公司支付工程停工期间各项损失费用人民币 40,307,555.80 元;3、判令振龙房产继续履行双方签

署的工程施工合同;4、诉讼费用由振龙房产承担。2014 年 9 月 3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发出(2014)沪一中民二(民)初字第 4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14 年 12 月 18 日,上海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沪一中民二(民)初字第 4-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振龙房产名下的

康桥镇 10 街坊 1/40 丘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的房产(查封、冻结期限均为贰年:自 2014 年 9 月

18 日至 2016 年 9 月 17 日至)。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14)、公司与上海大荣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荣公司")产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遂于 2015 年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

的工程款本金 43,500,000 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暂计 45,288,720 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押金 5,000,000 元,补偿利息 1,174,500 元,以及逾期支付押金的利息暂

计 5,205,600 元;4、请求法院确认原告对“冰天雪地村”工程的拍卖或变卖折价款享有法定优先

受偿权;5、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15 年 10 月 26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出

(2015)沪一中民二(民)初字第 12 号案件受理通知书。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15)、公司与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北投资")产生工程施工合

同纠纷,遂于 2014 年 9 月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江北投

资支付公司工程款 3,885,473 元,并承担因停工及逾期支付工程款等的违约金和损失(利息)(暂

算至 2014 年 8 月 12 日金额为 3,381,967.00 元,2014 年 8 月 12 日之后的(利息)损失由江北投

资按月利率 0.64%承担至款项付清日);(2)本案诉讼费用由江北投资承担。2014 年 9 月 17 日,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甬北民初字第 1139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目前在司法审价中。

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16)、公司与浙江临安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安富源")产生工程施工合

同纠纷,遂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向临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临安富源继

续履行双方于 2010 年 11 月 20 日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1 年 8 月 30 日签署的《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2011 年 9 月 20 日签署的《富源观唐骊景一期工程施工补充协议》;2、判令

临安富源支付工程款 27,973,477.00 元;3、判令临安富源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利息(按月利率 1.5%

自 2012 年 12 月 30 日暂算至 2014 年 5 月 20 日为 6,455,859.00 元,2014 年 5 月 21 日至判决确

定的履行日仍按月利率 1.5%计算);4、判令临安富源赔偿公司停工、怠工损失 15,318,219.00

元;5、判令公司就上述债权对于富源观唐骊景项目地上建筑及其地下建筑拍卖、折价所得价款

享有优先受偿权;6、判令临安富源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2014 年 6 月 3 日,浙江省临安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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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民法院作出(2014)杭临民初字第 997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目前在司法审价中。截止报告披露日,

本案尚在审理中。

(17)、公司与海南亨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利投资”)产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遂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亨利投资支付工

程款 75,723,575.00 元及利息暂计 54,338,204.00 元;2、判令亨利投资支付工程款逾期支付违约

金暂计 20,000,000.00 元;3、判令亨利投资赔偿公司停窝工损失暂计 6,016,400.00 元;4、判令

公司就上诉债权对于山水绿世界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判令

亨利投资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2015 年 4 月 7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琼环民初

字第 1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15 年 6 月 11 日亨利投资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反诉状,

反诉请求如下:1、判令公司赔偿亨利投资因地下车库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23,468,400.00

元;2、判令公司赔偿亨利投资因防水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10,707,500.00 元;3、诉讼

费由公司承担;2015 年 6 月 24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琼环民初字第 1 号应诉通

知书。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18)、公司与上海电气临港重型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下称“临港机械”)在工程合同履约

过程中,双方发生工程款纠纷,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临港机械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人民币 223,121,675.90 元及承担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

84,084,670.02 元。2013 年 12 月 23 日,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文号(2012)沪

一中民二(民)初字第 4 号。法院判决临港机械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公司工程款人民币

195,170,163.40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双方均对判决结果不服,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6 日向上海市

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要求在原审判决基础上增判临港机械向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

17,965,746.04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014 年 8 月 25 日,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沪高民一

(民)终字第 5 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临港机械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公司工程款人民币

195,302,277.40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临港机械对判决结果不服,遂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

院提起再审申请书。2015 年 3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5)民申字第 695

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15 年 11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5)

民申字第 69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上海电气临港重型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19)、公司与自然人陈国权、王乐宾、陈海艇产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向象山县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自然人陈国权、王乐宾支付公司欠款 7,627,864.47 元,并支付

利息 2,223,349.93 元,合计 9,851,214.40 元。2、判令自然人陈海艇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

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自然人陈国权、王乐宾、陈海艇共同承担。2014 年 10 月 11 日,象山县

人民法院出具(2014)甬象民初字第 1678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14 年 10 月 10 日,象山县人民

法院作出(2014)甬象民初字第 1678-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查封登记在李亚芬名下坐

落于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彩虹新村 7 幢 506 室(鄞房权证钟字第 201025920)的房产中属于

被告陈海艇所有的部分;2、查封被告陈国权所持有的舟山润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0%的股权;以

上两项财产合计的查封标的为人民币 9,851,214.40 元。2015 年 10 月 22 日,象山县人民法院作

出(2014)甬象民初字第 167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陈国权向原告支付 551,322.09

元及利息;2、被告陈国权向原告支付借款合计本金 1,704,390 元,垫付款 4,384,324.16 元,诉

讼费、律师代理费等 224,793 元;3、被告陈海艇向原告对被告陈国权第一、二项不能清偿部分承

担三分之一的连带清偿责任;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反诉原告陈国权的反诉请求。本

案受理费由原告与被告陈国权共同承担。公司不服,于 2015 年 11 月 5 日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

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书第一项判决内容,改判被上诉人陈国权向公司支付亏损款 6,479,216 元,并

支付其中 4,384,077 元的利息损失;2、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书第二项判决部分内容,改判被上诉人

陈国权向公司支付合计借款本金 2,095,139 元的利息损失;3、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20)、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广东黄河实业集团岳阳房地产有限公

司(被告一)、广东黄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二)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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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年 10 月 29 日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确认公司解除与被告一就岳阳

洞庭湖国际公馆项目中 B 区、酒店工程所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与 F 区的事实施工合同关系;

2、判令被告一向公司支付工程款 182,515,747.00 元及延迟支付工程款利息暂计 2,000,000.00

元;3、判令被告一向公司支付停、窝工损失费 30,000,000.00 元及利息计 300,000.00 元;4、判

令被告一向公司支付总承包管理配合费及被告代收水电费、机械费总计 5,615,186.00 元及延迟支

付上述水电费、机械费利息暂计 100,000.00 元;5、判令被告一向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本金

20,000,000.00 元,延迟返还履约保证金利息暂计 5,000,000.00 元;6、确认公司对其承建的“岳

阳洞庭湖国际公馆”工程拍卖或折价款享有法定优先受偿权;7、确认被告二对被告一就 1~5 项诉

请承担连带责任;8、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2015 年 11 月 5 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

出(2015)湘高法民一初字第 14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21)、公司与惠州市名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向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有限产换原告工程款

25,658,362.90 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停工损失费逾期付款违约金 20,584,450.00 元;3、判

令被告支付从起诉之日起至判决给付之日止的上诉第一项工程款的月 1.8%逾期付款利息。2015

年 10 月 21 日,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作出(2015)惠阳法民一字第 1216 号案件受

理通知书,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22)、公司与海口世纪海港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城置业")产生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遂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向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

令海港城置业返还保证金 450.00 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暂计 58.50 万元,共计 508.50 万元,按年

利率 6%计算;2、诉讼费由海港城置业承担。2015 年 7 月 29 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发出

(2015)龙民二字第 1104 号案件受理通知书。2015 年 12 月 1 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

龙民二初字第 110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告海港城置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

公司保证金 450 万元及利息。本案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23)、成都奥克斯财富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与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纠纷,奥克斯于 2015 年 6 月 9 日向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公司返还奥克斯多支付的工程款人民币 36,807,582.17 元及利息 3,387,000.00 元,共计

人民币 40,194,582.17 元;2、诉讼费由公司承担。2015 年 6 月 17 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

院出具(2015)甬鄞民初字第 1115-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公司银行存款 40,000,000

元,期限一年。2015 年 7 月 13 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甬鄞民初字第 1115-2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移送至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2015 年 8 月 18 日,四川

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成民初字第 2373 号应诉通知书。目前法院正在造价鉴定,截

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24)、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钢建设")与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莱钢建设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支付莱

钢建设工程款 47,139,841.29 元;2、判令公司退还莱钢建设 50.00 万元保证金;3、判令公司承

担本案的诉讼费。2015 年 8 月 3 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出具(2015)虹民二(商)初字第 115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公司银行存款 47,639,841.29 元或查、扣押相应价值财产。2015

年 8 月 11 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虹民二(商)初字第 1151 号协助冻结存款通

知书,冻结公司银行存款 47,139,841.29 元,期限一年。2015 年 8 月 17 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

法院作出(2015)虹民二(商)初字第 1151 号应诉通知书。2015 年 11 月 24 日,上海市虹口区

人民法院将本案移送至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处理。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25)、天津茂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川房产”)与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茂川房产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

判令公司返还茂川房产多支付的工程款共计人民币 10,573,720.00 元;2、保留由公司所造成经济

损失的追偿权利;3、案件受理费由公司承担。2014 年 9 月 26 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出

(2014)二中民四初字第 86 号应诉通知书。公司遂于 2014 年 11 月 1 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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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院提起民事反诉状,反诉请求如下:1、判令茂川房产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 33,190,800.60 元及

利息暂计 1,898,695.66 元;2、判令茂川房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3,834,022.50 元;3、判令公司

对讼争工程——“茂川大厦工程”的拍卖或变卖折价款享有法定优先受偿权;4、判令本案诉讼费

用由茂川房产承担。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26)淮北丰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丰彩")与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纷, 淮北丰彩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向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

令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2、判令公司退出施工现场;3、判令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等相关

费用。2014 年 9 月 24 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烈民一初字第 00685 号应诉通知书。

2015 年 3 月 6 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发出(2014)烈民一初字第 0068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

下:1、驳回淮北丰彩的诉讼请求;2、案件受理费 80.00 元由淮北丰彩承担。淮北丰彩不服判决,

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向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1、请求撤销(2014)

烈民一初字第 00685 号民事判决书,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中的诉讼请求;2、诉讼费由公司承担。

2015 年 9 月 2 日,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淮民一终字第 00175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7)、宿迁市友盟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盟钢材”)与本公司发生建筑材料购

销合同纠纷,友盟钢材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向江苏市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

(1)判令公司支付结欠钢材价款本金和利息 10,126,779.30 元,并支付 2015 年 7 月 1 日起至实

际付清之日利息,利息计算以 9,928,215.30 元为本金按月息二分为标准;(2)诉讼费由公司承

担。2015 年 8 月 27 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2015)宿城商初字第 00641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冻结公司银行存款 10,126,780.00 元。2015 年 8 月 28 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发出(2015)

宿城商初字第 00641 号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合计冻结公司银行存款 19,916,529.38 元,冻结期

限为 2 年。2015 年 10 月 20 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宿城商初字第 00641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如下:公司支付结欠钢材价款 10,126,779.30 元及相应利息;案件诉讼费由公司承担。

公司不服,于 2016 年 2 月 3 日上诉至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发出(2015)

宿中商终字第 481 号传票。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28)、自然人李德余与公司、自然人俞琦、刘军、赖雪丹产生纠纷,遂于 2014 年 11 月 3

日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支付自然人李德余工程款 1,672,674.50

元,并判令自然人俞琦、刘军、赖雪丹对上述工程款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判令自然人赖雪丹

承担本案诉讼费用。2014 年 12 月 5 日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作出(2014)晋民初字第 8514 号应

诉通知书。2015 年 12 月 30 日,李德余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晋江市人民法院作出(2014)晋民

初字第 851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李德余撤回起诉。

(29)、天津市东航建力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建力")与昊雄钢铁物流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昊雄钢铁")产生建筑材料购销合同纠纷,东航建力于 2014 年 7 月 28 日向东丽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昊雄钢铁给付东航建力工程款 2,760,012.90 元;2、判令

昊雄钢铁给付东航建力代购防火门款 220,000.00 元;3、判令昊雄钢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

准利率给付东航建力自 2014 年 6 月 19 日至贵院判决确定的给付上述款项期间的利息损失;4、诉

讼费用由昊雄钢铁承担。因公司作为昊雄钢铁投资建设的天津滨海钢材昊雄钢贸大厦项目的总包

方,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应案情需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57 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

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作出(2014)丽民初字第 4618 号参加诉讼通

知书,通知本公司作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0)、城阳区宏业茂建筑设备租赁站(以下简称“宏业茂”)与公司产生建筑设备租赁合

同纠纷,宏业茂于 2015 年 5 月 6 日向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

令公司支付租金 3,702,796.78 元以及违约金 800,000.00 元,共计 4,502,796.78 元;2、诉讼费

由公司承担。2015 年 5 月 7 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发出(2015)城商初字第 844 号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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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公司银行存款 455.00 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财产。实际冻结公司银行存款

515.00 万元。2015 年 7 月 3 日,宏业茂追加诉讼请求:依法追加租赁费 73,075.83 元,违约金

311,637.95 元,2015 年 7 月 9 日收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传票。公司不服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

院作出的(2015)城商初字第 844 号民事裁定书,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撤

销原裁定,并提出管辖权异议。2015 年 11 月 6 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青商辖终

字第 47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2015 年 12 月

11 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6 年 4 月 7 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

城商初字第 844 号民事判决:1、公司支付宏业茂租赁费 3,930,566.83 元、违约金 1,200,000.00

元,共计 5,130,566.83 元;2、驳回宏业茂的其他诉讼请求。

(31)、无锡崇安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安混凝土”)与公司产生建筑材料购

销合同纠纷,崇安混凝土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向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公司支付货款 1,906,787.28 元及相应利息;(2)公司支付崇安混凝土赔偿律师费损失

94,072 元;(3)诉讼费用由公司负担。2016 年 1 月 12 日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

0202 民初 16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1)冻结公司名下银行存款 230 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

值的财产;(2)查封崇安混凝土名下位于钱桥街道锦溢路 27 号的房屋一套。截止报告披露日,

本案尚在审理中。

(32)、自然人胡永忠与公司产生纠纷,遂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向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支付工程款 861,600.00 元及利息;(2)判令公司承担本案诉

讼费用。2016 年 1 月 26 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宿城民初字第 3462-1 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冻结公司银行存款 100 万元。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3)、自然人崔宏亮与公司产生纠纷,遂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向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支付工程款 1,390,205.00 元及利息;(2)判令公司承担本案

诉讼费用。2016 年 1 月 26 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宿城民初字第 3425-1 号民事裁

定书,裁定:冻结公司银行存款 150 万元。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 其他

(1)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债务到期日 对本公司的财务影响

关联方: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12,000,000.00 2016-6-13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11,000,000.00 2016-5-14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11,700,000.00 2016-7-15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3,150,000.00 2016-3-16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9,990,000.00 2016-12-9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403,798.45 2016-4-27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2,400,000.00 2016-1-16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360,000.00 2016-1-20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600,000.00 2016-2-13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2,960,000.00 2016-2-28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800,000.00 2016-3-9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1,536,000.00 2016-7-3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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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2,494,898.00 2016-4-30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1,247,449.00 2016-12-30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1,685,971.87 2016-5-26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2,400,000.00 2016-6-3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9,068,108.64 2016-1-7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6,835,055.14 2016-4-16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360,000.00 2016-4-22 否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6,921,691.10 2016-1-30 否

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 8,185,440.00 未定 否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30,000,000.00 2016-3-7 否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9,500,000.00 2016-4-22 否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1,000,000.00 2016-4-22 否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2,068,296.60 2016-12-31 否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19,500,000.00 2016-9-24 否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有限公司 30,000,000.00 2016-9-7 否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16-2-12 否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18,297.58 2016-1-23 否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54,892.74 2016-1-23 否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0,000,000.00 2016-11-9 否

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 65,000,000.00 2017-5-10 否

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00.00 2018-11-10 否

合 计 360,239,899.12

(2)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 97,634,967.21 元,用于开具

336,331,406.66 元银行承兑汇票。

(3)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信用证保证金为 4,003,503.71 元,用于开具 20,000,000.00

元信用证。

(4)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保函保证金为 79,894,675.82 元,用于开立总额为 943,621,434.30

元人民币保函,为公司孙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开立 77,198.85 美元工程保函,为公司子

公司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开立 58,308,000.00 泰铢工程保函。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以截止实施 2015 年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126,21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0.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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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含税)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25,242,000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方式向赖振元、赖朝辉、赖晔鋆等 3 名自然人以及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兴发龙元建设定

增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发龙元建设定增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发新价值 1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兴发新价值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发新价值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发新价值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 9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4,500,000 股,发行价为 4.37

元/股。2016 年 1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15 号文核准,

实际发行股票 314,500,000 股。公司实施上述非公开发行 A 股后,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

314,50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 1,262,100,000.00 元。2016 年 1 月 2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125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资本金

予以验证。

2、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4 日中标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新湾街道办事处投资开发的新湾街道建华

村城乡一体化安置房项目工程。该项目中标建筑面积 203,322 平方米,共 28 幢,中标价为人民币

426,992,735 元。

3、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与山东省莒县人民政府关于莒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签署了 PPP 合同。

莒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地点位于山东莒县,合作内容包括对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

移交,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置房、市政道路、学校、智慧城市及创业园等基础建设项目,

合作期限 10 年(建设周期 2 年,运营期限 8 年),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不超过 16 亿元。

4、 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象山明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该子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4 日与象山县

交通运输局关于 71 省道盛宁线东陈至茅洋段改建工程签署了 PPP 合同。项目地点位于宁波象山,

该项目建设范围起自东陈乡沿海南线与金开路交叉口,终点至茅洋乡花墙村东侧现状盛宁线,路

线全长约 10.6 公里,项目合作期限为 10 年+34 个月,其中建设期 34 个月,运营期 10 年,项目

总投资 443,733,158 元,其中建安费 273,810,608 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69,922,550 元。

5、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中标了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签发的“三路一桥”PPP 项

目东外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范围包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特许经营期 11

年,其中建设期 3 年,运营期为 8 年,工程费用为人民币 731,756,620 元,年运营费为人民币

15,000,000 元。

6、 孙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钢构")与广厦中东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厦中东”)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向迪拜一审商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广厦

中东支付工程款迪拉姆(DHS)129,806,223(折合人民币约 219,307,614.10 元)、从判决支付自

欠款之日起直至全额付清为止的利息,利率为 12%,以及所有开支、杂费和律师费。2016 年 1 月,

迪拜一审商事法院作出不可撤销判决书,判决:广厦中东支付 107,824,636.10 迪拉姆(折合人民

币约 191,410,294.00 元);广厦中东支付自 2015 年 4 月 29 日起算至款项全额付清为止的延期付

款利息(年利率 9%),以及 1,000 迪拉姆的律师费,其余请求予以驳回。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

已结案,尚在判决执行中。

7、 公司与自然人王小标产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向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判令自然人王小标偿付公司工程垫支款、预支借款等款项共计 2,737,991.37 元,赔偿利息损失

135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1,493,142.35 元;2、责令自然人王小标承担工期目标违约金 68,198.00 元。后该案被移送至宁

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审理,2013 年 11 月 5 日,公司向江东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并获得准许。后

王小标向江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公司返还 122 万元保证金及自反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014 年 4 月 23 日,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甬东民初字第 494

号受理通知书。2015 年 11 月 19 日,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甬东民初字第 494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1)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协议》无效;(2)被告支付

原告工程垫支款 348,294.24 元及利息;(3)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 1,723,218.76 元及利息;(4)

驳回原告的其他反诉请求;(5)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其他反诉请求。诉讼费分别由公司和王

小标共同承担。王小标不服,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请求(1)

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被上诉人一审本诉诉请,支持上诉人一审反诉诉请。2016

年,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浙 02 民终 00072 号受理通知书。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

在审理中。

8、 公司与三亚沃天堂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沃天堂”)产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遂于 2015 年 11 月 1 日向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解除双方

签订的《三亚榆亚路隧道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2、判令被告双倍返还原告支付的 500 万元履约

保证金,合计 1000 万元;3、判令被告支付违约窝工损失合计 305 万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

承担。2015 年 11 月 10 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作出(2015)城民二初第 1486 号受理案

件通知书。2016 年 3 月 21 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作出(2015)城民二初字第 1486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如下:1、解除双方签订的《三亚榆亚路隧道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2、被告于本判决

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返还公司履约保证金 5,000,000 元;3、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

费由公司与被告三亚沃天堂共同承担。

9、 公司与自然人朱普照产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自然人朱普照返还多支出的工程款 6,179,826.67 元;(2)

判令自然人朱普照承担因工程支出而使用公司资金的利息 13,965,996.20 元;(3)判令自然人朱

普照承担本案诉讼费。2014 年 1 月 24 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发出(2014)杭西民初字第 230

号受理通知书。2014 年 12 月 16 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杭西民初字第 230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自然人朱普照支付公司工程款 2,909,576.78 元;2、自然人朱普照支付

公司工程利润 1,414,803.39 元;3、自然人朱普照支付公司工程款及利润延迟支付利息 208,531.22

元;以上第一、二、三项合计 4,532,911.39 元。朱普照对判决不服,于 2015 年 1 月 5 日提起上

诉,上诉请求如下:1、请求撤销(2014)杭西民初字第 230 号民事判决书,改判驳回公司全部诉

讼请求;2、由公司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立案受理。2015 年 6 月 24 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浙杭民终字第 47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驳回自然人朱普照的上诉;2、维持一审判决;3、二审案件受理费

43,063.00 元由朱普照承担。朱普照对判决不服,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

起再审申请。再审请求如下:1、请求撤销(2015)浙杭民终字第 476 号民事判决书和(2014)杭

西民初字第 230 号民事判决书;2、请求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3、一、二审诉讼费由公司承

担。2015 年 8 月 24 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浙民申字第 2167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16

年 3 月 21 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浙民再 18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1、朱普照

分四期支付公司工程款 290 万元,其中于 2016 年前支付 72.5 万元,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

72.5 万元,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前支付 72.5 万元,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前支付 72.6 万元;2、

若朱普照不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公司有权就第一条约定的全部剩余款项及上述余款的同期同类存

款利息主张权利;3、本案一审受理费 142,529 元,由公司负担 110,459 元,朱普照负担 32,070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43,063 元,由朱普照负担;4、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及特别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后生效。

10、 江苏名和集团荣和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和建材”)与公司发生建筑材料购销合

同纠纷,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向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

司支付货款 6,635,207.26 元及违约金 200,000.00 万元;(2)诉讼费由公司承担。2015 年 11 月

136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11 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宿城商初字第 039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

分公司支付货款 6,635,207.26 元及违约金 200,000.00 元;(2)案件受理费由公司承担。2016

年 1 月 12 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通知书(2016)苏 1302 执 142 号,限公司立

即按照(2015)宿城商初字第 00398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2016 年 1 月 12 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

决定书(2016)苏 1302 执 142 号,决定如下:将公司纳入失信人名单。并向公司发出限制高消费

令(2016)苏 1302 执 142 号。

11、 上海劲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彦贸易”)与公司产生建筑材料购销合同纠纷,

劲彦贸易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支付货

款 6,097,570.00 元;2、判令公司支付违约金暂计 3,892,394.00 元;诉讼费由公司承担。2015

年 7 月 21 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松民二(商)初字第 199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如下:冻结公司银行存款 998.00 万元或查、扣押相应价值财产。公司不服,于 2015 年 8 月 7 日

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请求如下:1、撤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

松民二(商)初字第 1992 号民事裁定书;2、将本案移送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16 年 2 月

24 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徐民二(商)初字第 1344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公司支付劲彦贸易货款 6,097,570.00 元;2、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以

6,097,570.00 为基数自 2013 年 9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的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由公司承

担。公司不服,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2015)

徐民二(商)初字第 13445 号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2、请

求判令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12、 为海(宿迁)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海建材”)与公司产生建筑材料购销合同纠

纷,为海建材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向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

司支付货款 5,610,567.60 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2、诉讼费由公司承担。

2015 年 3 月 30 日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5)宿中商初字第 00093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如下:1、冻结公司银行存款 600.00 万元;2、查封为海建材所有车辆七台。2015 年 6 月 3

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宿中商初字第 93 号传票。2015 年 9 月 16 日,宿迁市中级人

民法院作出(2015)宿中商初字第 93 号判决书,判决如下:公司向为海建材支付货款 5,510,567.60

元,并支付违约金利息。公司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 年 1 月 14 日,江苏

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苏商字第 0070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公司撤回上诉处

理。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公司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2016 年 3 月 16 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2016)苏 13 执 113 号执行通知书,通知如下: 1、向为海建材支付货款 5,510,567.60 元,

并支付违约金利息;2、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合计 60,064.00 元;3、承担本案执行

费用 64,000.00 元。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 13 执第 113 号纳入失信名单库决定书,

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 江苏华美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建材”)与公司因两项工程分别产生买卖合同

纠纷,华美建材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向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分别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判

令公司支付华美建材货款 3,203,912.50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723,381.00 元,共暂计 3,927,293.50

元;2、本案诉讼费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另一诉讼请求为:1、判令公司支付华美建材货款

1,713,441.59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35,630.00 元,共暂计 1,786,685.59 元;2、本案诉讼费等相关

费用由公司承担。2016 年 3 月 28 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 1302 民初 2010、

201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查封华美建材名下的车牌号为苏 N07913 号、N07693 号重型专

项作业车两辆;2、冻结公司银行账户 580 万元。2016 年 4 月 8 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发出

(2016)苏 1302 民初 2012 号传票。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二) 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 201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每 10 股派现金 0.2 元(含税),该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137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38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账面 计提 账面

比例 计提比 比例

金额 金额 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 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302,339,930.

6,285,259,647.74 100 383,630,944.87 6.1 5,901,628,702.87 4,396,631,313.52 100 6.88 4,094,291,382.72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80

187,938,038. 68.1

组合 1 292,203,575.32 4.64 214,927,614.59 73.55 77,275,960.73 275,930,238.03 6.28 87,992,199.44

59 1

44.7 114,401,892.

组合 2 2,811,722,170.56 168,703,330.28 6 2,643,018,840.28 1,906,698,202.53 43.37 6 1,792,296,310.32

4 21

36.1

组合 3 2,272,554,638.92 2,272,554,638.92 1,455,647,453.26 33.11 1,455,647,453.26

6

14.4

组合 4 908,779,262.94 908,779,262.94 758,355,419.70 17.25 758,355,419.70

6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02,339,930.

合计 6,285,259,647.74 / 383,630,944.87 / 5,901,628,702.87 4,396,631,313.52 / / 4,094,291,382.72

80

139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组合 1):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100 万以下的零星客户 28,172,196.76 23,559,675.57 83.63% 账龄较长

客户 1 32,101,501.56 19,260,900.94 6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 24,483,297.72 22,034,967.95 9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 21,392,315.07 14,974,620.55 7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 16,975,571.40 6,790,228.56 4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 14,357,277.86 11,485,822.29 8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 13,942,011.10 13,942,011.1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7 12,751,278.97 10,201,023.18 80.00% 账龄较长

客户 8 9,942,280.76 7,953,824.61 80.00% 账龄较长

客户 9 9,554,910.96 4,777,455.48 5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0 8,503,978.00 8,503,978.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1 5,246,928.15 524,692.82 1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2 5,119,205.00 2,559,602.50 5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3 4,868,674.00 4,868,674.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4 4,298,726.00 4,298,726.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5 4,159,486.00 2,079,743.00 5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6 3,570,683.00 2,142,409.80 6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7 3,250,579.23 2,275,405.46 7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8 3,132,441.00 3,132,441.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9 3,129,122.02 3,129,122.02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0 2,972,175.00 1,783,305.00 6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1 2,890,160.00 289,016.00 1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2 2,846,597.54 2,846,597.54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3 2,800,000.00 2,80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4 2,675,963.00 2,675,963.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5 2,529,573.40 505,914.68 2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6 2,500,000.00 2,50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7 2,367,088.80 2,367,088.8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8 2,105,004.00 1,263,002.40 6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9 2,100,000.00 2,10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0 2,077,253.00 1,038,626.50 5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1 2,000,000.00 400,000.00 2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2 1,985,263.31 1,985,263.31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3 1,981,779.79 1,525,970.44 77.00% 账龄较长

客户 34 1,925,348.40 1,925,348.4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5 1,900,000.00 1,90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6 1,821,987.00 1,821,987.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7 1,770,733.83 1,770,733.83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8 1,734,964.32 1,734,964.32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9 1,696,400.00 1,017,840.00 6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0 1,690,895.00 338,179.00 2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1 1,512,493.86 756,246.93 50.00% 账龄较长

140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客户 42 1,413,573.05 1,413,573.05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3 1,400,000.00 840,000.00 6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4 1,317,277.54 1,317,277.54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5 1,303,747.31 782,248.39 6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6 1,250,000.00 1,25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7 1,165,000.00 233,000.00 2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8 1,135,207.13 681,124.28 6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9 1,113,708.70 1,113,708.7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0 1,093,396.00 1,093,396.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1 1,080,308.14 108,030.81 1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2 1,051,661.00 210,332.20 2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3 1,043,551.64 1,043,551.64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4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合计 292,203,575.32 214,927,614.59 / /

(3).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组合 2):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413,704,942.52 24,822,296.55 6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413,704,942.52 24,822,296.55 6

1至2年 1,131,299,366.48 67,877,961.99 6

2至3年 488,884,755.58 29,333,085.35 6

3 年以上 6

3至4年 289,383,278.40 17,362,996.70 6

4至5年 237,676,750.62 14,260,605.06 6

5 年以上 250,773,076.96 15,046,384.63 6

合计 2,811,722,170.56 168,703,330.28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87,102,770.59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5,811,756.52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收回方式

客户 1 3,298,829.68 329,882.97 回款

客户 2 1,519,149.00 1,519,149.00 回款及调整

客户 3 1,246,500.00 318,600.00 回款及调整

141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其他零星客户 4,706,927.48 3,644,124.55 回款及调整

合计 10,771,406.16 5,811,756.52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期末余额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客户 1 200,499,871.09 3.19

客户 2 179,306,963.02 2.85 1,414,015.77

客户 3 161,593,343.77 2.57

客户 4 133,112,620.61 2.12

客户 5 130,446,809.33 2.08

合计 804,959,607.82 12.81 1,414,015.77

(7). 期末应收账款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8). 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无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比 计提 账面 比 提 账面

金额 例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例 金额 比 价值

(%) (%) (%) 例

(%)

单项金额重大

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 4,116,213,9 100 332,413,86 8.08 3,783,800, 3,059,485,1 100 305,413,508. 9.9 2,754,071,6

征组合计提坏 47.38 8.96 078.42 36.93 17 8 28.76

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组合1 2,407,663,3 58. 229,900,83 9.55 2,177,762, 1,485,100,8 48. 210,950,451. 14. 1,274,150,4

83.72 49 5.15 548.57 62.06 54 67 2 10.39

组合2 1,708,550,5 41. 102,513,03 6 1,606,037, 1,574,384,2 51. 94,463,056.5 6 1,479,921,2

63.66 51 3.81 529.85 74.87 46 0 18.37

142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单项金额不重

大但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

4,116,213,9 100 332,413,86 / 3,783,800, 3,059,485,1 100 305,413,508. / 2,754,071,6

合计

47.38 8.96 078.42 36.93 17 28.76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组合 1):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合并关联方 2,118,666,493.75

100 万以下的零星客户 37,549,001.17 35,836,517.05 95.44% 账龄较长

客户 1 22,400,000.00 6,720,000.00 3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 17,303,309.09 12,112,316.36 7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 13,980,932.38 13,980,932.38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 13,673,086.17 12,305,777.55 9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 11,973,578.08 8,381,504.66 70.00% 账龄较长

客户 7 10,000,000.00 7,000,000.00 70.00% 账龄较长

客户 8 9,137,963.72 2,741,389.12 30.00% 账龄较长

客户 9 9,096,823.14 9,096,823.14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0 9,049,494.99 2,714,848.50 3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1 8,526,213.75 8,526,213.75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2 8,508,165.77 8,508,165.77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5 6,453,297.15 6,453,297.15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6 5,771,757.66 5,771,757.66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7 5,091,876.65 3,564,313.66 70.00% 账龄较长

客户 18 4,821,802.95 4,821,802.95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0 4,532,502.55 4,532,502.55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2 3,995,711.41 3,995,711.41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3 3,882,301.32 3,494,071.19 90.00% 账龄较长

143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 24 3,678,506.72 2,942,805.38 8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5 3,595,703.81 3,595,703.81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6 3,389,258.81 3,389,258.81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7 3,362,540.42 3,362,540.42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28 3,269,772.18 980,931.65 3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0 3,123,626.57 3,123,626.57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1 3,096,699.96 2,477,359.97 8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2 3,031,852.08 3,031,852.08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3 3,000,000.00 3,00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4 3,000,000.00 3,00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5 2,998,130.00 2,998,13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6 2,816,776.41 1,971,743.49 7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7 2,671,164.82 2,671,164.82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8 2,641,068.56 2,641,068.56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39 2,615,474.06 2,615,474.06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0 2,542,500.00 762,750.00 3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1 2,380,716.77 476,143.35 2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3 2,278,461.04 2,278,461.04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5 2,239,741.03 2,239,741.03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7 2,144,195.96 428,839.19 20.00% 账龄较长

客户 49 2,000,000.00 2,00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0 2,000,000.00 2,00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1 1,981,858.77 1,981,858.77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3 1,900,000.00 950,000.00 5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5 1,794,917.36 897,458.68 5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6 1,769,264.85 1,769,264.85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8 1,725,499.50 1,725,499.50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59 1,724,765.84 1,724,765.84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0 1,532,838.34 1,532,838.34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1 1,520,464.23 1,368,417.81 9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4 1,400,000.00 420,000.00 30.00% 账龄较长

144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 65 1,370,643.42 1,370,643.42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6 1,325,991.35 397,797.41 3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8 1,214,362.17 1,214,362.17 100.00% 账龄较长

客户 69 1,098,876.99 988,989.29 90.00% 账龄较长

客户 70 1,013,400.00 1,013,400.00 100.00% 账龄较长

合计 2,407,663,383.72 229,900,835.16

(3). 其他不重大其他应收款(组合 2):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459,615,369.80 27,576,922.18 6.00

1至2年 367,136,733.95 22,028,204.03 6.00

2至3年 131,373,695.90 7,882,421.76 6.00

3至4年 258,648,150.35 15,518,889.01 6.00

4至5年 62,444,432.01 3,746,665.94 6.00

5 年以上 429,332,181.65 25,759,930.89 6.00

合计 1,708,550,563.66 102,513,033.81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8,657,306.63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1,656,945.84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收回方式

客户 1 923,600.00 923,600.00 调整

客户 2 815,360.00 407,680.00 调整

其他零星客户 528,687.94 325,665.84 回款及调整

合计 2,267,647.94 1,656,945.84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45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期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

期末余额

比例(%)

客户 1 单位往来款 727,898,893.21 1 年以内 17.68

客户 2 往来款 388,696,672.30 4 年以上 9.44 23,321,800.34

客户 3 单位往来款 224,020,367.50 1 年以内 5.44

客户 4 单位往来款 212,760,503.66 1 年以内 5.17

客户 5 单位往来款 194,048,847.71 1 年以内 4.71

合计 / 1,747,425,284.38 / 42.44 23,321,800.34

(8).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9). 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10). 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与本公司关 占其他应收款总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系 额的比例(%)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孙公司 727,898,893.21 17.68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子公司 234,374,689.63 5.69

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224,020,367.50 5.44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孙公司 216,560,589.77 5.26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子公司 194,048,847.71 4.71

龙元建设集团(菲律宾)有限公司 子公司 180,053,277.79 4.37

龙马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68,608,809.99 1.67

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子公司 55,500,000.00 1.35

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 50,000,000.00 1.21

上海福吉胤元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 45,000,000.00 1.09

龙元建设集团(澳门)有限公司 子公司 41,668,313.35 1.01

龙元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子公司 26,500,000.00 0.64

龙元-亚克(澳门)有限公司 子公司 20,355,795.00 0.49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孙公司 19,423,555.56 0.47

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 子公司 11,377,520.43 0.28

上海建顺劳务有限公司 子公司 1,913,793.81 0.05

辽宁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子公司 753,800.00 0.02

象山辰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子公司 608,240.00 0.01

合计 2,118,666,493.75 51.44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对子公司投资 731,369,260.83 731,369,260.83 545,770,780.83 545,770,780.83

146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对联营、合营企

业投资

合计 731,369,260.83 731,369,260.83 545,770,780.83 545,770,780.83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计 减值准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提减值 备期末

准备 余额

上海龙元建设 94,253,986.56 94,253,986.56

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龙源建材 9,600,000.00 9,600,000.00

经营有限公司

上海建顺劳务 1,800,000.00 1,800,000.00

有限公司

上海市房屋建 12,341,000.00 12,341,000.00

筑设计院有限

公司

象山安通建筑 9,000,000.00 9,000,000.00

劳务有限公司

象山辰龙建筑 1,730,000.00 1,730,000.00

劳务有限公司

宁波龙元投资 45,000,000.00 45,000,000.00

有限公司

龙元营造(泰 1,522,977.26 1,522,977.26

国)有限公司

龙马建设股份 4,145,600.00 4,145,600.00

有限公司

龙元建设集团 49,987.01 49,987.01

(澳门)有限公

龙元建设集团 1,533,560.00 1,533,560.00

(菲律宾)有限

公司

龙元亚克(澳 1,524,870.00 1,524,870.00

门)有限公司

上海石与木投 16,167,000.00 16,167,000.00

资咨询有限公

元明建设置业 34,201,800.00 34,201,800.00

有限公司

辽宁龙元建设 25,000,000.00 25,000,000.00

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龙元房地 9,900,000.00 9,900,000.00

产开发有限公

宁波圣贝投资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147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有限公司

龙元资产管理 28,000,000.00 28,000,000.00

(上海)有限公

龙元明城投资 50,000,000.00 50,000,000.00

管理(上海)有

限公司

上海福吉胤元 4,250,000.00 4,250,000.00

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城投建设 34,540,480.00 34,540,480.00

有限公司

绍兴海钜投资 68,000,000.00 68,000,000.00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奉化明奉基础 38,808,000.00 38,808,000.00

设施投资有限

公司

温州明鹿基础 40,000,000.00 40,000,000.00

设施投资有限

公司

合计 545,770,780.83 185,598,480.00 731,369,260.83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 14,861,302,486.35 13,623,219,189. 15,225,898,461.72 13,923,064,672.65

业务 39

其他 495,397.00 54,038.20 372,296.00 29,175.29

业务

14,861,797,883.35 13,623,273,227. 15,226,270,757.72 13,923,093,847.94

合计

59

(2) 主营业务(分行业)

行业名称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1)土建施工 14,668,702,334.34 13,444,422,106.16 15,225,593,813.26 13,922,804,292.47

(2)装饰与钢 192,600,152.01 178,797,083.23 304,648.46 260,380.18

结构

(3)建筑设计

(4)其他

合计 14,861,302,486.35 13,623,219,189.39 15,225,898,461.72 13,923,064,672.65

(3) 主营业务(分地区)

148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海 3,894,759,890.42 3,572,248,505.67 3,402,648,215.81 3,109,845,811.02

广东 3,159,258,897.44 2,954,046,581.20 3,106,916,879.72 2,865,036,190.28

浙江 2,290,984,753.28 2,110,710,906.57 2,999,848,832.49 2,756,984,721.45

江苏 1,012,920,002.09 936,740,286.99 806,897,721.21 745,226,095.81

海南 1,010,700,458.84 932,468,864.12 1,141,539,385.90 1,059,561,267.24

辽宁 172,437,482.72 70,075,691.61 460,370,683.77 311,906,746.05

天津 1,476,188,954.95 1,343,026,906.42 1,540,443,975.33 1,436,471,313.17

福建 401,390,436.69 370,857,078.63 555,069,209.87 513,242,291.74

四川 127,055,317.16 117,233,215.84 347,283,366.73 320,612,033.68

山东 199,434,734.83 183,957,258.25 258,027,793.12 239,051,785.49

湖北 109,580,988.79 101,356,727.69 98,650,270.55 92,059,551.42

安徽 273,751,790.54 253,060,435.37 181,431,439.09 170,899,900.66

云南 404,598,787.35 374,183,412.29 234,139,708.10 216,397,085.51

湖南 159,426,955.23 147,247,714.28 58,033,303.33 53,708,212.13

陕西 168,813,036.02 156,005,604.46 34,597,676.70 32,061,667.00

合计 14,861,302,486.35 13,623,219,189.39 15,225,898,461.72 13,923,064,672.65

(4)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客户 1 416,886,838.65 2.81

客户 2 344,926,883.31 2.32

客户 3 330,942,266.18 2.23

客户 4 324,103,282.58 2.18

客户 5 236,748,101.83 1.59

合计 1,653,607,372.55 11.13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1) 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6,375,000.00 3,610,80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32,876.71

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

计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 6,375,000.00 3,643,676.71

(2)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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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被投资单位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6,375,000.00 3,610,800.00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1,934.4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9,391,166.49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34,484,346.13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1,118,124.0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

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11,074,790.59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39,034,722.22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070,917.4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20,536,171.1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503,697.59

合计 69,910,428.83

150 / 152

2015 年年度报告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5.97 0.22 0.22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3.93 0.14 0.14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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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备查文件目录

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的原稿。

董事长:赖振元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 年 4 月 13 日

修订信息

报告版本号 更正、补充公告发布时间 更正、补充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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