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明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15 16:17:3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571 号

文核准,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明股份”、“公司”)于 2014

年 6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发行价格 9.93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 19,86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7,177.51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6 月 24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3729 号《验资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联明

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持

续督导工作报告。

一、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指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对联明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主要如下:

事项 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计划。

计划

已与公司签订《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联明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之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保荐代表人及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项目组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对其有关事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项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对其进行了回访

1

事项 督导情况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 持续督导期间,联明股份未发生须公开发表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声明的发行人违法违规事项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

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持续督导期间,联明股份无违法违规情况;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相关当事人无违背承诺的情况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

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持续督导期间,无违法违规情况;相关当事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人无违背承诺的情况

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核查了公司执行《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接待特定对象调研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采访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履行情况,均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行了核查,该等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可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行

与规则等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

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

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

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2、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2

事项 督导情况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

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

予以纠正

1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现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 诺情况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4、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

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

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5、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

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股

票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

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

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

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6、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

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质量

17、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

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

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

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

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

(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

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3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中信建投与联明股份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人员进行了沟通,查阅了

公司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对联明股份 2015 年持续督导期内的信息披露情

况进行了审阅。

联明股份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报告出具日止的信息披露文件如下:

披露时间 披露内容 审阅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实

2015 年 1 月 15 日

施情况的公告

2015 年 3 月 18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3 月 18 日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5 年 3 月 18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3 月 18 日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 3 月 18 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2015 年 3 月 18 日 2014 年度董事会报告

2015 年 3 月 18 日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1、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

2015 年 3 月 18 日 内容及格式是否合法合

2015 年 3 月 18 日 2014 年年报摘要 规;

2、审阅公告的内容是否

2015 年 3 月 18 日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确

2015 年 3 月 18 日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保披露内容不存在虚假

2015 年 4 月 8 日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实

2015 年 4 月 15 日 大遗漏;

施情况的公告

3、审查股东大会、董事

2015 年 4 月 21 日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

2015 年 4 月 21 日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2015 年 4 月 28 日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4、审查股东大会、董事

2015 年 4 月 28 日 2015 年第一季度季报

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

2015 年 5 月 6 日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资格是否符合规定,提

2015 年 5 月 13 日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案与表决程序是否符合

2015 年 5 月 20 日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章程。

2015 年 5 月 27 日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5 年 6 月 3 日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2015 年 6 月 10 日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5 年 6 月 11 日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5 年 6 月 15 日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2015 年 6 月 15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6 月 15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6 月 15 日 关于部分房产抵押贷款的公告

2015 年 6 月 25 日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4

披露时间 披露内容 审阅情况

2015 年 6 月 30 日 复牌提示性公告

2015 年 6 月 30 日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修订稿)

2015 年 7 月 2 日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2015 年 7 月 11 日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5 年 7 月 14 日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5 年 7 月 15 日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5 年 7 月 18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7 月 18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7 月 18 日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5 年 7 月 24 日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5 年 7 月 29 日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2015 年 8 月 4 日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2015 年 8 月 28 日

项报告

2015 年 8 月 28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8 月 28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8 月 28 日 2015 年半年报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

2015 年 9 月 11 日

稿)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

2015 年 10 月 15 日 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

停牌公告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

2015 年 10 月 23 日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

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2015 年 10 月 27 日 2015 年第三季度季报

2015 年 11 月 12 日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

2015 年 11 月 12 日

订说明的公告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

2015 年 11 月 24 日

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2015 年 12 月 3 日 关于筹划股权激励事项停牌的公告

2015 年 12 月 8 日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15 年 12 月 8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12 月 8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12 月 10 日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5 年 12 月 19 日 公司章程(2015 修订)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份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

2015 年 12 月 19 日

公告

2015 年 12 月 24 日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6 年 1 月 7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5

披露时间 披露内容 审阅情况

2016 年 1 月 7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1 月 9 日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2016 年 1 月 23 日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2016 年 2 月 2 日

2016 年 2 月 54 日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6 年 2 月 25 日 公司章程(2016 修订)

2016 年 3 月 10 日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6 年 3 月 11 日 关于参股公司江苏北人挂牌新三板的公告

经核查,联明股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

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2015 年度,联明股份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朱明强 蒋 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联明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