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山东法因数控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
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
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1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益军
李百兴
张承瑞
2016 年 4 月 1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