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连续停牌前
股票价格未发生异动的核查意见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新材”或“公司”)拟将截
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出售给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投资控股”),并向永达投资控股发行股份购买其所
持有的上海永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汽车集团”)100%股权;扬
子新材控股股东上海勤硕来投资有限公司向永达投资控股转让 2,680 万股扬子新
材股份。同时,为提高本次重组绩效,扬子新材拟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扬子新材在连续停
牌前股票价格是否发生异动核查如下:
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扬子新材股票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开始连
续停牌,停牌前一交易日(2015 年 10 月 23 日)收盘价格为 12.12 元,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5 年 8 月 19 日)收盘价格为 13.61 元,该 20 个交易日内扬子
新材股票收盘价格累计跌幅为 10.95%。
扬子新材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同期深圳成指、
中小板指数及申万其他建材行业指数的波动情况具体如下:
扬子新材股票收 中小板指数 申万其他建材行
日期 深圳成指(点)
盘价(元/股) (点) 业指数(点)
2015 年 10 月 23 日 12.12 11,603.46 7,823.71 6,288.21
2015 年 8 月 19 日 13.61 12,960.66 8,684.99 7,112.00
波动幅度 -10.95% -10.47% -9.92% -11.58%
由上表所示,扬子新材股价在上述期间内波动幅度为下跌了 10.95%,扣除
同期深圳成指累计跌跌 10.47%因素后,下跌幅度为 0.48%;扣除同期中小板板
指数下跌 9.92%因素后,下跌幅度为 1.03%;扣除同期申万其他建材行业指数下
跌 11.58%因素后,上涨幅度为 0.64%。
综上所述,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扬子新材股价在本次
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
关标准。扬子新材股票在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
跌幅不构成股价异动。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连续停牌前股票价格未发生异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媛秋 李进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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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