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医药: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张光华)

来源:深交所 2016-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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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将 201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第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

参加,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实际出 通讯表决 是否连续

应出席会 委托出 缺席次

会议名称 席会议 出席会议 两次未亲

议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

董事会 5 5 0 0 0 否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1

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

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以及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

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

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

制度的规定,对2015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利润分配预案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及公司的良性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在2015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 等事项的独立意见并

均明确表示同意。

2、在201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事项的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

同意。

3、在2015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

子公司增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4、在201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以及“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均明确表示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15年度,除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以外,本人还利用其他时间对

公司进行了解和检查,与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交流与沟通,多次听取公司其他

董事、高管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

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信息,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并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5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

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

控。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认真组织召开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

培育及留用策略等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建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公司

内审部提交的审计报告,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

中,与审计机构及公司财务部、内审部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做好相关

工作;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

情况等的考核。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5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人员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获取作出决

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为

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企业管理出谋划策,对公司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

作用。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2015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和检

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促进公司真实、及时、完整地

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015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最新

的规章制度,了解最新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的对公司和投资者的能力保护,强化自觉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的

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16年,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意见。

独立董事:

张光华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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