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经认真审阅查证相关资料后,对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2016 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日常经营行为,
与龙岩协成兴机械有限公司的采购交易均按照公司统一的采购非
标配件的流程和办法确定;与韶关市福龙马环境清洁有限公司的
销售交易均按照公司销售的有关流程进行定价销售并签署协议,
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向公司输送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进行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署:
黄兴孪 邢文祥 李钢
2015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