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4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亚邦染料股份
有限公司有关搬迁补偿事项的监管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70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
告如下:
“2016 年 4 月 1 日和 9 日,你公司分别披露《关于委托亚邦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办理搬迁补偿事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其补充公告。根据公告,牛塘
镇政府与公司控股股东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集团”)签
订了《武进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拟以 3.96
亿元收购亚邦老厂区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附着物。2016 年 3 月 25 日,
亚邦集团与你公司(含相关子公司)签订《亚邦集团牛塘生产区收储协议补充协
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明确了前述《收购协议》中涉及的政府收购你
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的合计补偿款 22382.62 万元的分配安排。
同月 31 日,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委托亚邦投资控股集团办理搬迁补偿
事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对你公司上述公告事后审核,现有如下事项需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
露:
一、亚邦集团与牛塘镇政府签订前述《收购协议》的具体时间,及是否在此
之前取得你公司关于处置资产的相关授权。如否,请说明亚邦集团处置你公司资
产的依据,以及你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是否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
二、你公司在 3 月 31 日董事会决议委托亚邦集团办理之前,是否就上述处
置资产事宜本身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结合亚邦集团目前的财务状况及多次被司法冻结等情况,补充披露你公
司将补偿款项委托亚邦集团收取的主要考虑、可能带来的风险,以及公司拟采取
的应对防范措施。
四、请你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人就前述事项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提交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4 月 16 日之前披露
对上述事项的回复。”
根据上述《问询函》要求,公司将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