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16—003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第五届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曹修运先生、张红信先生、吴晓鹏先生和独立董事谢青先
生因有其他公务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3 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
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16 年 4 月 13 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福尔莱大酒店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委托出席的董事 4 人数。董事曹修运先生因有其他公务委托董
事黄忠民先生、董事张红信先生和吴晓鹏先生因有其他公务委托董事
邵凯旋先生、独立董事谢青先生因有其他公务委托独立董事虞晓锋先
生出席本次董事会。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黄忠民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及公司相
关职能部门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2、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将刊登在2016年4月15日的《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 2015 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拟决定 2015 年度不
进行利润分配。
6、 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情况报告。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曹修运先生、黄忠民先生、李雄姿先生、刘文德先
生、刘朗明先生、王辉先生、吴晓鹏先生、张红信先生、邵凯旋先生
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审议的日常关
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详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16-00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 2016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
务。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关于接受委托贷款的提案。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拟接受三家委托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伍亿伍仟万元
整的委托贷款(包括中期票据、统借统还等),其中湖南有色金属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整、湖南有色株冶资产经营有
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
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委托贷款额度可在上述三公司间相互调剂使
用。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借款协议等文书。
公司关联董事曹修运先生、黄忠民先生、李雄姿先生、刘文德先
生、刘朗明先生、王辉先生、吴晓鹏先生、张红信先生、邵凯旋先生
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关于为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关于为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16-00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关于申请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提案。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曹修运先生、黄忠民先生、李雄姿先生、刘文德先
生、刘朗明先生、王辉先生、吴晓鹏先生、张红信先生、邵凯旋先生
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我公司拟向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为我公司及下
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含外币折算)的最高担保
额度,其中: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担保额度 28 亿元;下
属控股子公司申请担保额度 12 亿元(均含外币折算),在总额范围
内各公司可相互调节使用,申请时限至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当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关于接受、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融资相关
法律文书的提案。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拟接受和使用中国银行株洲分行等多家银行最高综合授信
额度合计人民币 386,000 万元(含外币折算),公司将在各银行批
准的最高额综合授信总额度内融资不超过 386,000 万元,如公司发
生对外投资、项目投资等,经董事会批准,可据实际情况增加使用银
行授信额度,在计划融资上限 386,000 万元内各家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可相互调剂使用。授权董事长与上述各家银行在额度内签署融资相
关事项法律文书,授权办理融资手续有效期至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
会当日止,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银行对我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
可分割给我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及期限依据具体情况确
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 2016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暨 2015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
告。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 2016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暨 2015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 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关于召开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编号:2016-007。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