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15 1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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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16-035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高新”或“公司”)于2016

年3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160号)(以下简称“《反馈

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

告》(临2016-015)。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就

《反馈意见》中“重点问题第二题:申请人控股股东市北集团参与本次认购。请

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市北集团及其关联方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

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如是,就该等情形是否违反

《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

项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如否,请出具承诺并公开披露。”作出如下声明及承诺:

“本公司及关联方在市北高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市北高新股

份(包括但不限于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减持情况,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

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不会进行减持,

之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因此给市北高新造成的一切损失。”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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