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关于 2015 年度会计估计变更情况的说明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交通部《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财工字[1997]59 号)对固定资
产折旧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小平阳至王灵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平宾路”)资产
采用车流量法计提折旧,按资产净值与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测算的总车流
量进行相除计算单车折旧,每三年对车流量重新进行测算。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平宾路执行的单车折旧系数已满三年,需要重新预测车流量。为此五洲
交通公司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对该路段车流量进行测
算,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于 2015 年 3 月出具的《小平
阳至王灵高速公路交通量及通行费收入预测报告》,测算结果与原经批准的可行
性研究报告中测算的车流量相比差异较大,如果不调整单车折旧系数,将导致平
宾路在批准的经营期限内提前收回投资。
2、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平宾路单车折旧系数由 1.30 元/辆调整为 1.15 元/辆(折算为标准小客车)。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15 年 4 月 27 日)起执行。
3、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及其影响
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了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估计变更影
响当期会计报表的项目及影响金额如下:
受影响的报 2015年度
表项目 会计估计变更前金额 会计估计变更影响金额 会计估计变更后金额
累计折旧 256,280,632.2 -1,194,175.20 255,086,457.00
营业成本 1,119,967,299.0 -1,194,175.20 1,118,773,123.82
公司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度会计估计变更情况的
说明签名页)
董事签名:
梁君___________ 杨旭东___________ 徐德___________ 韩钢___________
周异助__________ 黄新颜__________ 孟杰___________谷同民__________
赵振___________ 秦伟___________ 咸海波___________ 孙泽华_________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