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交通:第八届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财务审计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来源:上交所 2016-04-15 15: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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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审计非标意见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

2016 年 4 月 14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致同审字(2016)第 450ZA0009

号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对此说明如下:

1、对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予

以理解。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因为由于

五洲交通与相关债务人处于纠纷、诉讼、等待判决、强制执行等状态中,因此

上述应收款项最终收回金额存在不确定性但是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公司报

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

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

2、造成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笼主要为:一是参控股公司的制度建设仍不完

善,部分重要制度欠缺,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个别制度未能有效执行。例

如“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未能明确统一,造成概念模糊,执行不到位。二是个

别参控股公司开展贸易业务管理工作不到位,在前期调查、合同签订、担保措

施、应收账款回收等关键控制点缺乏有效防控,出现较大的资金回收风险。三

是前两年个别参控股公司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风险防控意识不足,存在业务运

用手段落后、信贷管理松散、风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如在信用风险管理中,

风险控制未能涵盖贷前、贷中和贷后整个信贷过程

3、针对发现的不足,公司已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一是成立由公司总会计

师任组长的制度编审小组,对公司所有制度进行重新梳理,逐一审核,目前已

完成 88 项制度、规定、办法或细则的修订工作,拟合并、调整、废止制度、规

定、办法或细则 64 项。与此同时加强公司审计监督的力度,对制度的有效执行

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二是以回款工作为中心,严格贸易及小贷项目审查。强

化应收账款日常管控,严格执行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和运作,各参

控股公司原有项目落实专人负责回款,公司结合检查、走访、跟踪、调查等措

施,加强了各单位风险项目回款进度监管。针对存在的风险,提出具体的处置

方案及整改措施。三是完善参控股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

制衡机制。加强对参控股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审计及时发现问题,纠正

问题,抓早抓小,防范风险。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审计非标意

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董事签名页)

董事签名:

梁 君 杨旭东 徐 德 韩 钢

周异助 黄新颜 孟 杰 谷同民

赵 振 秦 伟 咸海波 孙泽华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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