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5 年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
真审查,现就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违规担保。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三、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符合上述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崔万林、肖义南、刘向阳、张健
2016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