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运业: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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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地履行监

督职责,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

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积极推动

公司本着“以人为本,诚信敬业,安全舒适,永续超越”的经营理

念健康有序发展。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10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39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2 月 16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2 月 17 日的巨潮资讯网、《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2015 年 2 月 27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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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

(4)《201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关于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预计 2015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2 月 28 日的巨潮资讯网、《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3、2015 年 4 月 24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并报送深交所备案。

4、2015 年 5 月 11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与发行对象签订关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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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8)《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关于都江堰蜀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

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 ;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5 月 12 日的巨潮资讯网、《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5、2015 年 7 月 6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7 月 7 日的巨潮资讯网、《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6、2015 年 8 月 13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募集资金 2105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8 月 14 日的巨潮资讯网、《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7、2015 年 10 月 24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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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与关联交易具体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与关联交易符〈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方案》;

(5)《关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与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签订〈关于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的议案》;

(7)《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与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性、合法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8)《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

议案》;

(9)《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用于支付收购成都

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对价的议案》;

(10)、《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10 月 25 日的巨潮资讯网、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8、2015 年 10 月 28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并报送深交所备案。

9、2015 年 11 月 24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纯电动车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11 月 25 日的巨潮资讯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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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10、2015 年 12 月 22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绵

阳市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12 月 23 日的巨潮资讯网、《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2015 年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检查

公司财务状况,对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与出售资产、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公司实施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

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报告期内的 16 次董事会

会议、6 次股东大会(含 5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决议事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

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契合公司的发展

需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运作;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 2015 年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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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

尽责、忠于职守,较好的完成了目标任务;公司运行情况良好,发展

持续稳定。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15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及财务状

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健全执

行有效,财务状况良好;经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出具的

《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变更募投项目后募集资

金使用和注销募集专户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中:(1)江油市旅游客运中心站本年累计实现净

利润 546.68 万元,超额完成招股说明书所预计的净利润目标。

(2)2015 年北川车站项目本年亏损 86.73 万元,未完成招股说

明书所预计的利润目标,其原因系旅客流量未达预期。

(3)将原募投项目“成都市城北客运中心改扩建项目”变更为

“收购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对价”, 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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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且已实施。至此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审核,未发现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随着

公司的发展不断修订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五)公司长期投资、出售资产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执行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收购成

都旅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按协议支付了股权

转让款的 50%,工商注册变更登记正在办理; 执行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关于收购成都兆益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并

对其增资扩股的议案》,按协议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及增资扩股款, 完

成工商注册变更登记;执行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拟

设立四川富临环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按时投入了股本金,

完成工商注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成都

兆益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按时投入了

股本金,完成工商注册;执行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签订<关于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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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按协议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完成工商注册

变更登记;执行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6 年第 1 次临时

股东大会)《关于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的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按协议支付了股权

转让款的 30%,工商注册变更登记正在办理(3 月 29 日已获监管部门

批复:同意受让,股权已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5 年度,公司上述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运作规范,且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和投资结构,为公司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江油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按《江油市原

汽车南站片区旧城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补偿

价格以评估数据为依据,公平合理,征富临运业集团江油运输有限公

司原汽车南站办公、住宅及营业用房,补偿款已于 2016 年 1 月全部

收到。资产处置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利益以

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受损失。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资产重组中的关联交易: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转

让子公司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控股股东四川

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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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进行了检查,认为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关联交易价格以评估数据为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日常关联交易:

监事会对 2015 年发生的公司向四川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产品、向四川富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房屋、向绵阳天润

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购车用 CNG、接受成都富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接受绵阳富临医院对员工的体检服务、接受富临集

团波尔菲特酒店的住宿和餐饮服务等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检查,认

为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有关联交易遵守

了市场交易原则,交易均签订了合同或协议,并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2015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控制在经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的范围内,未

发现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检查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相关财务和重要合同、协议,报告期内,

除成都长运为绵阳川汽动力总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收购前已

经履行完毕外,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也无其它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关联方资金往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经检查除成都长运在被收购前与富临实业集团存在关联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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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外,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均为商业背景下发生的

资金往来项目,不存在没有商业背景的资金往来,未发现利用关联方

资金往来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能够遵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对外信息报送管

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

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

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

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证券部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业绩预告和业

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信息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披露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进行了提示,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

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四、2016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 2016 年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加强

公司风险监管,注重协调落实对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跟进监督。具体

工作多思考,善分析,抓重点查找问题,对照制度剖析问题,揭示存

在的问题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危害,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公司稳

健发展。

1、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监督促进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的规范运行,决策机构的协调运作。关注董、监、高的道德修

养,尽职敬业,公司经营业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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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鉴于公司产业的不断做大做强,监事会将针对生产经营实际,

不断推进监督常规化、系统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3、随着公司积极探索多元化及转型升级发展战略的推进,监事会

将对公司投资项目的决策及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4、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注重监事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监事

会将继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增强业务技能,

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督水平。

2016 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依法

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维护股东利益,诚信正直,勤勉工

作,圆满完成公司 2016 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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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富临运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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