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6-014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四次监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下午 13:30 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 3
人。会议由监事长赵凤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公司《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审核
意见如下: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公司《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
三、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交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
情况。监事会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评价结果真实、准确。
五、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审议《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
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未损害股东的利益,同意
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追溯
调整。
七、审议《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
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未损害股东的利益,同意
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追溯
调整。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