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编号:2016-018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召开七届
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每年
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经测试,2015 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 417,296,529.88 万元,明细如
下:
序号 资产减值损失项目 本期发生额
1 坏账损失 4,376,229.10
2 存货跌价损失 3,452,359.31
3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407,163,819.36
4 商誉减值损失 2,304,122.11
合计 417,296,529.88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具体说明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焦化业务投运已近三十年,工艺设备、设施老旧,受宏观经济影响,焦
化行业产能过剩,陷入全行业亏损状态,公司焦化业务已连续几年出现巨额亏损。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改善民生,在保证居民用气的前
提下,为了优化能源结构,公司逐步实施燃气置换工作,用天然气替代人工煤气。
2015 年 7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披露《关于天然气置换煤制气进展情况及计
划停止煤焦化业务的公告》(公告号:2015-023)。2015 年 9 月 29 日,公司董事
会《关于停止煤焦化业务的公告》(公告号:2015-029),决定自 2015 年 9 月 30
日起全部停止煤焦化业务。
鉴于此,公司与焦化业务相关的资产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加上设备闲置等
其他原因,公司 2015 年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07,163,819.36 元。
(二)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单项金额重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
方法是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提坏账准备。
按 照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 公 司 在 2015 年 末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为
4,376,229.10 万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
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在 2015 年末计提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3,452,359.31 元。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
据充分,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以及公司资
产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处置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
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资产处置及减值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资产处置根据公
司内控制度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会计政策等相关规
定进行的,能够公允反映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
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
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