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隆实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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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6-016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依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所提交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从事201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对2016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决议》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能胜任我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对我公司

的年审工作期间能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勤奋敬业,求真务实,按期保质的完成审计

工作,并审查公司内控情形,发挥了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合理,

为维持公司审计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四位独立董事提议续聘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相关业务的咨

询机构。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

年度审计机构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年报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及《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董事会同意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的提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

机构。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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