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润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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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5 股票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6-028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润发”)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在张家港市长江大酒店贵宾楼 8 楼会议室以现

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4 月 7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确

认送达。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郁敏芳主持。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提交的拟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

的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符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二)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具体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公司确认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如下:

1.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整体方案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杨树创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平银能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平银新动

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山松德张家港保税区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合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交易对方”)持有的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

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医药投资”)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次发行”);同时,公司向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

区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琪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

州盛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杨树恒康张家港保税区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吉林市企源投资有限公司、

陈实(以下合称“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

金金额不超过12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张家港医药投资的全体股

东,即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杨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平

银能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平银新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山松德张家

港保税区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张家

港医药投资 100%股权,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2

(万元) (%)

1 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 155,000 货币 50

2 北京杨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9,000 货币 12.58

3 深圳市平银能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250 货币 6.21

4 深圳市平银新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250 货币 6.21

中山松德张家港保税区医药产业股权

5 77,500 货币 25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合 计 310,000 - 10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由公司与转让方在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作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标的资产全

部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基础上进行协商确定。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6第302号《评估报告

书》,标的资产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351,451.03万元。基于上述评估

价值,经各方协商同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350,0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对价支付方式

长江润发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家港医药投资 100%股权,

本次交易对价支付方式如下:

所持标的资产 拟转让股权 对价股份 现金对价

交易对方名称

股权比例(%) 比例(%) (股) (万元)

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 50 50 122,292,104 0

北京杨树创业投资中心

12.58 12.58 30,770,271 0

(有限合伙)

深圳市平银能矿投资管

6.21 6.21 7,326,255 11,250.00

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平银新动力投资 6.21 6.21 7,326,255 11,250.00

3

管理有限公司

中山松德张家港保税区

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企业 25 25 55,904,961 7,500.00

(有限合伙)

合计 100 100 223,619,846 30,000.0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对价现金的支付期限

在标的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且公司本次交易的配套募资到账后三十个自然

日内(二者以孰晚发生者为准)或公司与深圳市平银能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

圳市平银新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山松德张家港保税区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公司应向深圳市平银能矿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深圳市平银新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山松德张家港保税区医药产业股权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支付本次交易的对价现金。公司本次交易的配套募资未成

功或配套募资总额不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的,公司在上述情况出现后 20 个工

作日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剩余现金对价部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标的资产权属转移

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交易双方应互相配合、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尽快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和过户手续。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过

户至公司名下之日为资产交割日,标的资产的风险、权益、负担自资产交割日(含

当日)起转移至长江润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张家港医药投资如实现盈利,或因其他

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归长江润发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

的净资产部分,在长江润发与交易对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编制的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 60 个工作日内,由交易对方按其分别持有

的张家港医药投资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分别向长江润发全额补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长江润发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长江润

发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决议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股份发行方案

(1)发行方式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长江润发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的发行对象为长江润发集

团有限公司、北京杨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平银能矿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深圳市平银新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山松德张家港保税区医药产业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前述发行对象以其所持张家港医药投资股权中除现

金对价对应部分以外的部分作为对价认购公司新增股份,不足一股的余额赠予公

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股份发行以长江润发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长江润发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4.31 元/股。

5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

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为应对因整体资本市场波动以及长江润发所处行业 A 股上市公司资本市场

表现变化等市场及行业因素造成的长江润发股价波动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不

利影响,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上述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

的,董事会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A. 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标的资产的定价不做调整。

B. 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

长江润发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C. 可调价期间

长江润发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证监会核准

前。

D. 调价触发条件

i. 自长江润发股票复牌后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中小板

指数(399101.SZ)的收盘点数较本次重组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20个交易日收盘

点数算术平均值(即15,063.60)的跌幅超过10%。

ii. 自长江润发股票复牌后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上市公

司(002435.SZ)的收盘价较本次重组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即18.46元/股)的跌幅超过10%。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交易日为“价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该“价

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需在上述“可调价期间”之内。

E. 定价基准日的重新确定

自上述价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长江润发可

就价格调整方案的实施召开董事会,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新的定价基

准日。

6

F. 价格调整的幅度

若因中小板指数(399101.SZ)的收盘点数波动而触发价格向下调整的,调

整幅度为中小板指数(399101.SZ)在重新确定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

点数的算术平均值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20个交易日中小板指数

(399101.SZ)收盘点数算术平均值(即15,063.60点)的下跌百分比;

若因发行人收盘价波动而触发价格向下调整的,调整幅度为上市公司股票

(002435.SZ)在重新确定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较

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20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002435.SZ)交易均

价(即18.46元/股)的下跌百分比。

若上述价格向下调整的两项触发条件同时满足,则以上述计算后中小板指

数(399101.SZ)指数或上市公司股票(002435.SZ)股价两者下跌幅度较大的百

分比(即绝对值较大的百分比)作为调价幅度。

G. 发行股份数量的调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数量根据调整后的

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H. 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

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发行股数

随之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股数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 350,000 万元,扣除现金对价部分,按照上述发行价

格 14.31 元/股计算,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发行的股份总数

为 223,619,846 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股份数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的股份发行数量也将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股份限售期的安排

7

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杨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平

银能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平银新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山松德张家

港保税区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长江

润发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在股份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发行的新增股份

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方案

(1)发行方式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股份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产业股权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琪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州盛石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杨树恒康张家港保税区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吉林市企源投资有限公司、陈实。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以长江润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为

定价基准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6.6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长江润发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8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配套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根据标的资产

的暂作价,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20,000 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72,202,166 股,具体如下:

发行对象 认购金额(元) 认购股份数(股)

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产业

199,999,994.28 12,033,694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前海琪鼎投资管理有限公

50,000,006.88 3,008,424

温州盛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50,000,006.88 3,008,424

伙)

杨树恒康张家港保税区医药产业

519,999,995.10 31,287,605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299,999,991.42 18,050,541

吉林市企源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6.88 3,008,424

陈实 29,999,997.48 1,805,054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

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的股份发行数量也将根据调整后的发

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生产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

9

用及现金对价,具体如下:

本次配套资金投

序号 配套资金用途 投资总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1 抗感染系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4,717.00 34,717.00

复方枸橼酸铋钾胶囊生产车间建

2 15,417.00 15,417.00

设项目

3 卢立康唑系列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15,537.00 15,537.00

企业研发技术中心及微球制剂研

4 13,753.00 13,753.00

发中心建设项目

5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7,576.00 7,576.00

6 中介机构费用 3,000.00 3,000.00

7 现金对价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20,000.00 120,000.0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股份限售期的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该等股票过户至募集配套资金认购

方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长江润发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

长江润发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上市安排

在股份限售期满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的全部新增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配套募资资金的决议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制作了《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详细情况请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股

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与长

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杨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平银能矿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平银新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山松德张家港保税区

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就张家港医药投资 100%股权交易安排事宜,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股

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与长

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就张家港医药投资 2016-2018 年盈利实现情况等事宜,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

(六)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的权利义

务,本次会议拟审议公司与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杨树恒康张家港保税区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华安资产管

理(香港)有限公司、陈实、深圳市前海琪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州盛石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吉林市企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具体如下:

(1)公司与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公司与杨树恒康张家港保税区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公司与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公司与陈实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公司与深圳市前海琪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公司与温州盛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公司与吉林市企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

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

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事宜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

施,具体内容可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14 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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