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能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5 16: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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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667号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鸿能源公司”) 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金鸿能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

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鉴证报告 第 1 页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金鸿能源公司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金鸿能源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鸿能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金鸿能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

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 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O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41 号文《关于核准中油金

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82,464,454.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1.1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1,739,999,979.4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4,332,464.46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95,667,514.9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4]第 25034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 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 4,000.00 万元,2015 年度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76,511.17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

金余额为 89,055.58 万元。2015 年,经过审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85,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制定了《中油金

专项报告 第 1 页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进行规范,并严格执行。

201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 年 12 月 16 日,公

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按范本制作,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保荐机构及金融机构均能够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履行职责。

由于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发布之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并

未作为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方。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户 存放金额

华夏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 10279000000847657 36,776,520.59

民生银行北京工体北路支行 692942574 13,080,268.93

合计 49,856,789.52

说明:账户合计金额与募集资金余额的差额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

及支付结算费用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利息收入形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6,511.17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专项报告 第 2 页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5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4,495.2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有资金。2015 年 5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的置

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臵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5,000 万

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5 年 3 月 26 日,公司实际使用 35,000 万元补充

流动资金,目前尚未到期。

2、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0,000 万

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5 年 7 月 13 日,公司实际使用 50,000 万元补充

流动资金,目前尚未到期。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之中。

专项报告 第 3 页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4 日

专项报告 第 4 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9,566.7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6,511.1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80,511.1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衡阳-常宁水口山天然

否 15,566.00 15,566.00 2,500.00 8,437.07 54.20

气管道工程项目

2.应县-张家口输气管道

否 78,505.00 78,505.00 150.00 150.00 0.19

支线工程项目

3.张家口市宣化区天然气

否 28,278.00 28,278.00 10,192.14 28,278.00 100.00

利用工程项目

4.LNG 和 CNG 加气站项

否 17,319.00 17,319.00 3,173.79 13,646.10 78.79

5.偿还银行贷款 否 30,000.00 30,000.00 26,000.00 3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69,668.00 169,668.00 42,015.93 80,511.17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69,668.00 169,668.00 42,015.93 80,511.17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 1 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衡阳-常宁水口山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由于沿线征地事项情况复杂,导致工期拖延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5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4,495.2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有资

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

1、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臵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5 年 3 月 26 日,公司实际使用 3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尚未到期。

充流动资金情况 2、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5 年 7 月 13 日,公司实际使用 5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尚未到期。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尚未实施完毕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之中。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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